“沒、沒!你沒說錯,跟現實發生的一模一樣,所以我才以爲你恢復了記憶。”
卡秋莎慌忙搖頭,又極快的點頭時,內心深處的懼意,卻更加強烈:如果有一天,他忽然恢復了記憶,會不會因爲我撒謊騙他,就生氣不要我了?
看出她神色很不對勁後,陸寧也沒多想,只是問:“那你知道,我離開南韓後,又去了哪兒?”
就像陸寧當初欺騙秦小冰那樣,一旦撒謊,就得用更多的謊言,來圓謊。
幸虧現在卡秋莎最近總是看書,所以才能找到合理的謊話來圓謊:“我滿世界的找你,找了你整整三年,最後才知道你在離開南韓後,跑去法國外籍軍團,當了一名職業傭兵。你還能記起職業傭兵嗎?”
“這個我倒是記得。法國的外籍軍團,可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職業傭兵了。”
陸寧想了想,低頭看向了旁邊那把長刀,才說:“看來,我在當傭兵的那幾年內,肯定學到了很多東西,變厲害了。”
“你本來就很厲害的,現在只是更厲害而已,要不然當初你也不敢冒死跳海救我了啦。”
卡秋莎咯咯嬌笑了一聲時,最後一絲因欺騙而產生的惶恐,愧疚,都煙消雲散了。
只有更加堅決的信心:以後,絕不能讓他隨意接觸那些打打殺殺的底層人,任何陌生人,都別想輕易接近他。
我必須得像爺爺改造我那樣,去改造他,讓他變成一個徹底地紳士--不,是變成國王,西伯集團的國王,和他的王后生兒育女,快樂幸福到白頭。
當某個人一旦爲欺騙找到了合適理由,那麼接下來無論再撒多大的謊,都不會再有絲毫的心理負擔。
尤其是關係到真摯的愛情時。
其實,真正的愛情,不就是由謊言鑄成的嗎?
比方,深愛着妻子的你,在她指着一個比她漂亮一百倍的女人問你,她們倆人誰更漂亮一些時,你肯定會不屑的撇着嘴說:她能有你一半的漂亮,就已經是她的造化了。
當太陽慢慢沉下西邊的海水中後,呈現出墨藍色的夜空內,有無數璀璨的星星,在天上不停的眨着眼睛,輕風也變得亮了起來。
只穿着一身白紗長裙的卡秋莎,感到有些冷,卻又捨不得離開陸寧的懷抱,只是蜷縮了下身子,又往他懷裡鑽了下。
“回屋?”
回頭看了眼已經亮起燈光,有好多身穿統一制服的漂亮女孩子忙碌的別墅內,陸寧輕聲問道。
“不想。只想就這樣一輩子被你抱在懷中,再也不分離。”
卡秋莎搖了搖頭,說出了她的真心話。
“你找了我那麼多年,纔好不容易找到我,我是不會再離開你的了。”
陸寧把她從自己懷裡推開,一雙眼睛在星空下,看上去比星星還要亮,甚至有微弱的熒光閃爍。
“你、你的眼睛怎麼了?”
看着他的眼睛,卡秋莎愣住了。
“沒怎麼。”
陸寧擡手,揉了揉眼睛,又眨巴了幾下,纔不解的問道:“咋,我的眼睛有問題?”
“沒什麼。”
卡秋莎搖了搖頭,指着那把刀岔開了話題,低聲說:“陸寧,我不想你以後再碰到它--它,可能只會給我們的幸福生活帶來危險。”
任何酷愛耍刀弄槍的人,遭遇危險的可能性,要比一般人高很多倍:就會覺得自己有兩下子,不惹點事出來,彷彿
這輩子就白活了那樣。
“好啊,既然你不喜歡它,那麼就把它扔掉好了。”
陸寧說着,抄起那把長刀,擡手就扔了出去。
刀在星空下飛行時,脫離了刀鞘。
森寒的冷芒一閃而逝後,長刀已經被扔在了十數米外的地上。
陸寧醒來後拿起這把刀時,就說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好像多年未見的老朋友見面親熱的握手:無論分離多久,那種感覺都不會失去。
可現在就因爲卡秋莎說不喜歡他再碰這把刀,他就毫不猶豫的把刀拋棄了。
一把刀而已--無論這把刀能給他帶來何種的感覺,都比不上女孩兒對他的癡情。
真正有責任的男人,無論何時都得做出正確的選擇。
卡秋莎盯着遠處那把長刀,嘴脣動了好幾下,欲言又止。
陸寧問:“咋了?”
“沒什麼,就是覺得--扔了也好,就代表着你徹底跟以前那種不安定的生活,說再見了。以後,你就是我的國王,永遠都是。”
卡秋莎再回過頭來看着陸寧時的雙眸中,滿滿的都是幸福。
“那這個呢,也扔掉吧。”
陸寧擡起了右手時,兩個小銀鈴發出了輕微的鈴鈴聲響。
爲了癡情的女孩子,他都把最男人的長刀毫不猶豫的拋棄,更何況這個只適合女孩子佩戴的小腳鏈?
“不、不,腳鏈你不能扔。”
卡秋莎搖了搖頭。
“爲啥?”
陸寧有些不解,看着腳鏈皺眉說:“這腳鏈,對我有特殊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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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
卡秋莎猶豫了下,才說:“或許,他是你的某個親人,給你留下的。我早就找人仔細看過它了,他們告訴我說,這個腳鏈你已經佩戴了至少二十年了。我只是幫你清洗了一下,連紅繩都是原來的那根呢。”
這次,卡秋莎倒是沒撒謊。
陸寧昏睡不醒裝死時,她確實找相關方面的權威人士,研究過他身邊的長刀,腳鏈。
那把刀,堪稱當世的神兵利器,要比那些被奉爲世界名刀的刀,不知道犀利多少倍,但具體是由什麼材質鍛造的,又是用什麼技術才鍛造而成的,這得需要用激光在刀上打眼。
卡秋莎不想陸寧的任何東西,都受到任何的認爲破壞,所以想都沒想,就一口拒絕了。
相比起材質特殊的長刀來說,腳鏈要好鑑定太多了:根據腳鏈紅繩的磨損程度,至少也得被佩戴二十年了。
紅繩,只是用紅色細絲綢編制而成。
倒是那兩個小銀鈴,年代倒是很久遠,僅憑上面兩個華夏古代神獸的雕刻手法,就能推算出至少得有一千年三百年的歷史了,足可以追溯到華夏大唐盛世那會兒。
雖說沒有哪一位專家,能說出小銀鈴上幹嘛要雕刻兩個華夏遠古傳說中的神獸,但大家都覺得這個並不重要,可能只起到‘護身符’的效果吧。
兩個小銀鈴有一千三百年的歷史,紅繩卻只佩戴了二十多年,那麼擺明了這是陸寧祖上傳下來的。
甚至,卡秋莎都能想象出,這是他母親給他留下的唯一遺物。
所以呢,卡秋莎喜歡陸寧拋棄代表殺戮的長刀,卻不希望他把母親的遺物也扔掉。
儘管這串腳鏈很詭異,曾經在那麼一刻,對陸寧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哦,那你的意思,是讓我
繼續佩戴這個腳鏈?”
陸寧輕晃着腳鏈,問道。
“嗯,這是你佩戴二十多年的東西呢。”
卡秋莎輕輕點頭。
陸寧有些猶豫:“我一個大男人家的,戴着這玩意,會不會被人笑話?”
“誰敢笑話你,我就讓誰再也沒有機會笑。”
卡秋莎說着,微微昂起下巴,高貴且又不可侵犯的女皇氣勢,攸地迸發了出來。
就連陸寧都無法抵抗--把腳鏈遞給了她:“那好吧,你幫我係上。”
卡秋莎很喜歡爲陸寧做事,任何事。
纖手靈巧的跳動了幾下,小銀鈴戴在了陸寧的左腳腳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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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寧晃了晃左腳,傾聽了腳鏈發出輕微悅耳的鈴鈴聲後,問:“接下來,我還要再在做什麼?”
“接下來--”
卡秋莎輕咬了下嘴脣,垂下了眼簾。
陸寧有些納悶的撓了撓後腦勺,沒說話。
女孩子在沉默片刻,沒有等到她所期盼的那一幕出現後,才輕聲說:“接下來,就該我抱着你回屋,晚餐後--當你的新娘了啦。”
陸寧雖然失憶了,不過男人的本能還在:女孩子有時候,就愛說反話,明明想讓男人抱着她,卻偏偏說她要抱男人。
那樣,男人豈不是很沒面子?
陸寧可以想不起他自己是誰,但絕不願意沒面子--右手攬住卡秋莎的小蠻腰,左手抄在她雙膝彎處,從沙灘牀上下了地。
剛下地,身子就猛地一個踉蹌。
嚇得被他抱在懷裡的卡秋莎一聲輕呼,趕緊擡手抱住了他的脖子。
陸寧昏睡那麼久,醒來後只覺得精力無比的充沛,別說是抱一個女孩子了,就算讓他去抱十個--估計他也能抱起來的。
不過他畢竟躺了太久,兩條腿子雖說沒有失去人類直立行走的本能,但卻需要一點時間,來習慣心臟擡高時所受的地心引力影響,所以身子踉蹌着要摔倒,也是很正常的。
可不敢摔到懷裡的女孩子,那樣會被人罵無能的。
右腳迅速斜跨一步,身子微微後仰,陸寧即將摔倒的身子停住,就在卡秋莎那雙癡情的雙眸凝視下,慢慢站穩了。
“今晚,真要當我的新娘?”
陸寧看着懷裡的女孩子,輕聲問。
“今晚,你是我的國王。”
卡秋莎輕聲回答:“我等這一天,等了太久,一秒鐘都不願意再等下去--除非,你不想要我。”
“不會有人罵我吧?”
陸寧擡頭,看向了藏在夜色中的那些保鏢,有些擔心的說:“你也說了,其實你家人,是不喜歡我一個窮小子,來迎娶你的。”
“他們要是敢罵你,我就跟你私奔。”
卡秋莎咯的一聲輕笑,喃喃地說:“跟你私奔,肯定很浪漫。爺爺、瓦爾特他們肯定很頭疼。”
“好像有人曾經告訴過我說,讓老人頭疼是要遭雷劈的。”
陸寧深深吸了口氣,站直了身子,抱着身材火爆的女孩子,腳步輕快的走向了別墅。
他每走一步,左腳腳腕上的小銀鈴,就會發出鈴鈴的輕響,能順着夜色傳出老遠,最後消失在無垠的星空下。
別墅的客廳正中間的那張長條餐桌上,擺滿了用銀盤盛着的各種美味佳餚。
餐桌兩側,分列站了兩隊身穿黑色制服的女孩子,足足二十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