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香!”僅僅一會的工夫,青衣人已經到了二人身邊,他意態輕閒的站在二人面前,二人都在暗想,這傢伙好像一直就在這裡吧。
那人並沒有理會蕭琰和王雙,而是兩眼放光,緊盯火堆上煨着的劍魚,他那朝天翹起的鼻子使勁嗅了嗅,“我走遍了大陸上的各個角落,還從來沒有見過如此烹製劍魚的,呵呵,味道一定很特別吧。”
“遠方的客人,請你停下你那尊貴的步伐,來嘗一嘗我們兄妹烤的劍魚吧。”王雙撕下一大塊劍魚對着青衣人大聲地說:“嘗過了,你就會知道什麼叫美味。”
青衣人說了聲“很好!”,就大刺刺地坐下來,“咚”的一聲,他那無比肥碩的屁股居然把草地砸了一個不小的坑,他一把接過王雙遞過來的劍魚,黃板牙一齜,狠狠地咬了一口,在嘴裡咀嚼了一下,就“咕嘟”一聲嚥了下去,由於吃的太猛,咽得兩眼眨白,“嗯,果然非同凡響,外焦裡嫩,色澤勻稱,肉質豐富,油而不膩。好,好,很好!”他嘴上說好,雙手不停,又抓了兩塊,左右開弓,吃的滿嘴流油。
蕭琰靜靜地站在一邊,他見這人身材高大,體格魁梧,胸肌發達,黃臉板,尖下巴,高顴骨,朝天鼻,刁梢眉,怎麼看都是一個浪蕩草莽的羈押行者,唯一不同的是他的那雙眼睛,蕭琰只朝他看了一眼,就被他深深吸引了,這雙眼睛就像是暗夜中的星星,深邃而寂寥。蕭琰忽然想,如果這個人沒有這雙特殊的眼睛,那麼他只能是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落拓旅者,可是因爲這雙眼睛,他卻變成了這世上最有個性的一個存在,甚至於遠遠超過了那些名震大陸的強者。
這是一個怎樣的存在呢?
蕭琰暗暗把青衣人和他的爸爸蕭雷作了比較,如果說蕭雷是一株頂天的松柏,偉岸高大,那麼青衣人則是深藏在山中的百合,幽芳自賞;如果說蕭雷是經天的長虹,光彩奪目,那麼青衣人則是西天的夕陽,天天見面,卻又從不引人注目。
正在蕭琰胡思亂想時,青衣人不經意地看了他一眼,“這位小友,放着這麼好的美味不吃,可見你的定性,確實是很難得呀,難得!”
“定性?”蕭琰避開青衣人的眼光,看向香氣四溢的劍魚,“在我眼中,只有一條烤得胡不拉嘰的普通的魚,並沒有什麼美味,是的,如果要說它特別,那麼它只是一條劍魚而已,我看它與美味絲毫扯不上一點兒關係。”
“很好,很好!”青衣人把一大塊劍魚塞進口中,含糊不清地說:“劍非劍,魚非魚,沒想到小友的修爲已經超越了形體而進入了一個意會的境界!看來,你們能夠從南朝跋涉萬里來到草原,絕不是偶然了,好像是必然了吧!”
“不就是一條劍魚嘛,至於嗎,扯上那麼多不相干的呀。”王雙撕了一大塊劍魚扔給蕭琰,“哥,快吃吧,要不冷了就有腥味啦。”她對青衣人所說的跋涉萬里來到草原很是感冒,所以故意打岔。
“是魚必腥,因腥而美!”青衣人說:“小姑娘,如果一條魚沒有腥味,那麼它還能稱之爲魚嗎?就像是一個人,如果他失去了智慧,那麼他還能夠稱之爲人嗎?”他的口氣分明是諷刺王雙太聰明,竟然藉機岔開他暗中的話題。
“咦,這兩者難道有一定的關聯嗎?”蕭琰撓撓頭皮,卻見一老一小兩個傢伙已經開始大快朵頤,絲毫沒有理會自己的意思,他想了想,也抱起那塊劍魚狂啃起來。
三人彷彿有了默契,風捲殘雲一般向劍魚發起了猛攻,很快,那條巨大的劍魚已經有一小半進入了他們的腹中,青衣人忽然站起來,揉揉已經有七八分飽意的肚子,長嘆一聲,“啊呀,快一個月了,
被那些傢伙攆得東奔西跑,今天才嚐到這樣的美味,如此美味怎能無酒。兩位小友,可有好酒?”
王雙一攤手,做了個鬼臉,“不好意思,這個真沒有!”
青衣人不停地在身上摸來摸去,卻依然是一無所獲,不由滿臉遺憾,“唉,這一次被那個狗屁聖女追得太緊,口糧斷了快有十天了,這是本人自出孃胎以來從未有過的。”
“什麼口糧呀,這麼重要。”王雙不解地問。
“我想應該是酒吧。”蕭琰說,他聽過很多行吟詩人的傳奇,那些曠世奇人都是以酒爲糧,以酒爲命的。
“嗯,不錯不錯,當然是酒啦。”青衣人一抹嘴角,明顯的口水滲滲,“人生在世,可以無錢,可以無妻,可以無家,可以無友,但絕不可以無酒,酒能替代一切,有酒便擁有了一切!這道理太過深奧,你們小小年紀,不會明白的。”
“哇咔咔,原來是酒呀。”王雙咯咯大笑,她面對青衣人說:“我以爲是什麼玩意兒,我聽說酒不過是一個人避世的良藥,更是一個人墮落的契機,你這麼好吃,明顯地是不會避世的了,那麼,可以肯定你一定是要準備墮落啦。”
“小女孩,你不要危言聳聽,告訴你,這一點對我來說不重要。”青衣人搖搖頭,“不是我在準備墮落,而是我早已墮落了,嗚呼,舉世渾濁,誰與舉杯,箇中滋味,你小小年紀,又何嘗能夠體會?”
“我怎麼不能體會啦?”王雙撇撇嘴,不屑地說:“據我所知,當年酒神造酒,主旨不過是陶冶情操,或爲茶飯之際,盡歡而娛,或爲狂歌助興,或爲冰釋愁懷,總之,逢酒必有所指,絕不故息爲樂。只是後人多有曲解,只知娛人娛己,漸至背道而馳,以至於今時今日大有庸人自擾之輩,竟然以酒沉湎,縱情忘返,是真大有悖酒神之雅屬也。”王雙想起乃父逍遙王對於酒的一番高論,靈機一動,稍加修飾後,不問青紅皁白地砸了出去,滿以爲一定能讓青衣人啞口結舌。
沒想到青衣人哈哈大笑,“小姑娘真的可愛,居然知道逍遙老兒的高論,他自己酒量有限,卻偏要杜撰出這一份歪理,而且更可笑的是,竟然有人信以爲真!”
王雙也笑了,她直視着青衣人,侃侃而言,“逍遙王人稱怪物,不過他人怪而理不怪,見識高遠,自然不是一般人所能望其項背的,比如尊駕。”
青衣人點點頭,卻不再說話,而是轉頭看向蕭琰。
“我認爲雙兒說得很在理呀。”蕭琰順差王雙的語氣說:“天下至純至淨者莫過於酒,所以,古往今來,美酒佳釀被逸士奇人寄予了無限感慨,然而也爲愚民俗子扮演了很多笑資,是酒有何德何能,能與前賢流芳後世;而酒又有何辜,竟然成了屑小渲泄的泥淖。那麼請問貴客,如果今日有酒作陪,你究竟是要與我兄妹把酒言歡呢,還是要與我兄妹狎邪一回呢?恕我直言,如果貴客選擇後者,那麼,請你帶着你的高論離開這裡吧。”
蕭琰這一番說辭自然也有很多剽竊自他爸爸蕭雷,蕭雷一生行事,光明磊落,他酒量甚豪,平時卻很少飲酒,只有在朋友相聚時,他纔會盡興而飲。據說那一次他邂逅布氏兄弟,雙方武道較枝三天,依然半斤八兩。後來,四人握手言歡,蕭雷豪興大發,一人和布氏兄弟斗酒三天三夜,最後布氏兄弟和他都是酩酊大醉,沒想到無論是武道修爲還是在酒量上的造詣,這一大陸上的頂尖強者和最強大的組合都是平分秋色。蕭琰對這一段往事自然瞭如指掌,而這一段掌故逸事也是大陸上那些行吟詩人行吟唱最多的一部傳奇。
“呵呵,小公子高論,讓我很是惶恐,如果在平時,我一定要暢浮三大白。”青衣人環顧四周,臉色落寞
,“當年和二三摯友,圍爐暢飲,快意春秋,恍恍然已經成爲舊日黃花,當真是造化弄人呀。”
“啊呀,先生既然有二三摯友,那麼何不一起相邀,共遊江湖之遠,淡看夕陽,豈不美哉快哉!”王雙手指遠方的隱隱天脈山,對青衣人說:“若能與好友朝夕相處,即使無酒也勝似有酒呀。”
“好一個無酒勝似有酒,今天我有幸和兩位小友相識,承蒙惠以佳餚,又貫以高論,真是人生快意時刻,當此之時,怎能無酒,我一定要和兩位小友痛飲三百杯。”青衣人站起身,目視遠方,“我那兩個要命的朋友還真是信人呀,躡跡追蹤幾千裡,居然陰魂不散,還好,他們是名副其實的酒鬼兒,身上從不離酒,這倒是很合我的胃口,這些日子,我一犯酒癮,就去向他們借點兒,他們倒也不算吝嗇,竟然每次都是慨然相送,只是怪我貪杯,每次借來都是酒到囊空,以至於今天和二位相遇難免寒磣了。”
蕭琰王雙二人互看一眼,均想,原來這人是被人追蹤過來的,那麼他又會是什麼人呢,他被敵人追蹤卻還有心思向對方偷酒來喝,單是這一份灑脫就足以讓人刮目相看了。二人不自覺地一起看向遠方,卻只見長草漫漫,直至天際,奇怪的是,在遙遠的天際不知何時竟然籠罩上了一層淡淡的霧氣,卻哪裡有一個人影,又不禁懷疑青衣人在說謊。
“你們是不是懷疑我在說謊。”青衣看向蕭琰王雙,蕭琰不好意思地搖搖頭,王雙卻大點其頭。
青衣人一笑,這兩小孩可以說是極富個性,他手指西天,“你們看——”
蕭琰王雙順着青衣人手指的方向望去,遠處的青山近處的長草都像是披上了一層輕紗,朦朧而神秘。
“你讓我們看什麼啊?”王雙嘟着小嘴,不滿地說:“有點薄霧而已。”
“是啊,不就是一片大草原嗎?”蕭琰低聲地附和:“不過,好像這霧色有點怪呀。”他目光遠比王雙銳利,自然看得更深遠一些。
“是嗎?小朋友,你能看出這霧色有點怪,但是你能告訴我它們怪在哪裡嗎?”青衣人饒有興趣地看着面前的兩個小孩子。
“怪就怪在這霧只出現在西方,而其它三面卻是一片睛朗,所以,這霧纔會叫做‘迷蹤霧’!”王雙聽蕭琰說這霧有點怪,忽然醒悟,她見蕭琰遲疑不決,便搶先回答,她盯着青衣人問:“你說我說得對嗎?”
蕭琰終於也醒悟過來,“啊,對呀,這就是大陸上最神秘的‘迷蹤霧’”
但隨即蕭琰卻更加迷惘了,傳說“迷蹤霧”只有幻術師才能施展,而且一般的幻術師所能施展的幻術最多隻能有三裡方圓,可是眼前的一片迷霧無邊無際,竟然不知窮幾,如果真的是一個幻術師所爲,那麼,這個幻術師的修爲豈不是到了奪天地造化的程度!難道這一切竟然是眼前這個其貌不揚的青衣人所爲。他不由又看向青衣人,這人究竟是誰,是敵是友?
青衣人卻沒有理蕭琰,而是雙手輕輕一揮,說來也怪,隨着他雙手的揮動,一層層的薄霧慢慢地散去,就像是拉開了一層帷幕,然後,蕭琰王雙就見到長草叢中出現了兩名行者,青衣人一指那兩人,淡淡地說:“兩位小友,你們看,那兩個行者,就是我那兩個要命的朋友。”
“他們是你要命的朋友?”王雙“嗤”的一笑,“不知是尊駕要他們的命,還是人家要你的命?”
“呵呵,這很重要嗎?”青衣人臉上的笑容更燦爛了,“總的說來,應該是他們在要我的命,因爲剛開始的時候,我一直在南朝月海那裡觀賞水仙花。”
“水仙花?”蕭琰不自禁摸摸貼身藏着的水仙花,弱弱地問,“你也喜歡水仙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