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

第二十一條 審議批准機關收到黨內法規草案後,交由所屬負責法規工作的機構進行審覈。主要審覈以下內容:

(一)是否同黨章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相牴觸;

(二)是否同憲法和法律不一致;

(三)是否同上位黨內法規相牴觸;

(四)是否與其他同位黨內法規對同一事項的規定相沖突;

(五)是否就涉及的重大政策措施與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商;

(六)是否符合制定權限和程序。

對存在問題的黨內法規草案,審覈機構經批准可以向起草部門和單位提出修改意見。如起草部門和單位不採納修改意見,審覈機構可以向審議批准機關提出修改、緩辦或者退回的建議。

第二十二條 黨內法規的審議批准,按照下列職權進行:

(一)涉及黨的中央組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產生、組成和職權的黨內法規,以及涉及黨的重大問題的黨內法規,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審議批准;

(二)涉及黨的地方組織和基層組織產生、組成和職權的黨內法規,涉及黨員義務和權利方面基本制度的黨內法規,以及涉及黨的各方面工作基本制度的黨內法規,由黨的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或者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批准;

(三)應當由中央發佈的其他黨內法規,根據情況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批准,或者按規定程序報送批准;

(四)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發佈的黨內法規,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審議批准;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發佈的黨內法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審議批准。

第二十三條 經審議批准的黨內法規草案,由負責法規工作的機構核文後按規定程序報請發佈。

黨內法規一般採用中共中央文件、中共中央辦公廳文件、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文件、中央各部門文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文件、黨委辦公廳文件的形式發佈。

黨內法規經批准後一般應當公開發布。

第二十四條 實際工作迫切需要但還不夠成熟的黨內法規,可先試行,在實踐中完善後重新發布。

(本章完)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住宿費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四章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職 責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