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2月)

公開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徵。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對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保障人民羣衆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具有重要意義。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政務公開,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政務公開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與人民羣衆的期待相比,與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公開理念不到位、制度規範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夠強、公開實效不理想等問題。爲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政務公開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爲常態、不公開爲例外,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二)基本原則。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衆關注關切,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依法依規明確政務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加快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公開。堅持改革創新,注重精細化、可操作性,務求公開實效,讓羣衆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以社會需求爲導向,以新聞媒體爲載體,推行“互聯網+政務”,擴大公衆參與,促進政府有效施政。

(三)工作目標。到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總體邁上新臺階,依法積極穩妥實行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公開內容覆蓋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公衆參與度高,用政府更加公開透明贏得人民羣衆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推進政務陽光透明

(四)推進決策公開。把公衆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爲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涉及羣衆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佈決策草案、決策依據,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諮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衆意見,以適當方式公佈意見收集和採納情況。探索利益相關方、公衆、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決策作出後,按照規定及時公開議定事項和相關文件。

(五)推進執行公開。主動公開重點改革任務、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項目的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根據工作進展公佈取得成效、後續舉措,聽取公衆意見建議,加強和改進工作,確保執行到位。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都要做好督查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的公開,對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問責情況也要向社會公開,增強抓落實的執行力。

(六)推進管理公開。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各級政府要根據各自的事權和職能,按照突出重點、依法有序、準確便民的原則,推動執法部門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規範行政裁量,促進執法公平公正。推進監管情況公開,重點公開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衛生防疫、食品藥品、保障性住房、質量價格、國土資源、社會信用、交通運輸、旅遊市場、國有企業運營、公共資源交易等監管信息。公開民生資金等分配使用情況,重點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扶貧對象、扶貧資金分配、扶貧資金使用等信息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督。

(七)推進服務公開。把實體政務服務中心與網上辦事大廳結合起來,推動政務服務向網上辦理延伸。各地區各部門要全面公開服務事項,編制發佈辦事指南,簡化優化辦事流程,讓羣衆不跑冤枉路,辦事更明白、更舒

心。公佈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公開項目名稱、設置依據、服務時限。推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務的公開。大力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分類指導,組織編制公開服務事項目錄,制定完善具體辦法,切實承擔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職責。通過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和羣衆辦事,打通政府聯繫服務羣衆“最後一公里”。

(八)推進結果公開。各級行政機關都要主動公開重大決策、重要政策落實情況,加大對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結果的公開力度。推進發展規劃、政府工作報告、政府決定事項落實情況的公開,重點公開發展目標、改革任務、民生舉措等方面事項。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注重運用第三方評估、專業機構鑑定、社情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科學評價政策落實效果,增強結果公開的可信度,以工作實績取信於民。

(九)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着力推進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有關部門要制定實施辦法,明確具體要求。各級行政機關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範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和程序予以公佈。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要向社會公開。加強突發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發佈,負責處置的地方和部門是信息發佈第一責任人,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佈信息。

三、擴大政務開放參與

(十)推進政府數據開放。按照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要求,實施政府數據資源清單管理,加快建設國家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臺,制定開放目錄和數據採集標準,穩步推進政府數據共享開放。優先推動民生保障、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等領域的政府數據向社會有序開放。制定實施穩步推進公共信息資源開放的政策意見。支持鼓勵社會力量充分開發利用政府數據資源,推動開展衆創、衆包、衆扶、衆籌,爲大衆創業、萬衆創新提供條件。

(十一)加強政策解讀。將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慮,同步安排。各地區各部門要發揮政策參與制定者,掌握相關政策、熟悉有關領域業務的專家學者和新聞媒體的作用,注重運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實施難度大、專業性強的政策法規,要通過新聞發佈、政策吹風、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讀,深入淺出地講解政策背景、目標和要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發佈會和政策吹風會進行政策解讀,領導幹部要帶頭宣講政策,特別是遇有重大突發事件、重要社會關切等,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接受媒體採訪,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新聞媒體、新聞網站、研究機構要做好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政策解讀工作。

(十二)擴大公衆參與。通過政務公開讓公衆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匯衆智定政策抓落實,不斷完善政策,改進工作。研究探索不同層級、不同領域公衆參與的事項種類和方式,搭建政民互動平臺,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增進公衆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充分利用互聯網優勢,積極探索公衆參與新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響應速度。

(十三)迴應社會關切。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迴應機制,加強重大政務輿情迴應督辦工作,開展效果評估。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要按程序及時發佈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政策措施以及處置結果等,認真迴應關切。依法依規明確迴應主體,落實責任,確保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及社會熱點事件時不失聲、不缺位。

(十四)發揮媒體作用。把新聞媒體作爲黨和政府聯繫羣衆的橋樑紐帶,運用主要新聞媒體及時發佈信息,解讀政策,引領社會輿論。安排中央和地方媒體、新聞網站負責人蔘與重要活動,瞭解重大決策;暢通採訪渠道,積極爲媒體採訪提供便利。同時也要發揮新聞網站、商業網站以及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的網絡傳播力和社會影響力,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提升政務公開能力

(十五)完善制度規範。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注重將政務公開實踐成果上升爲制度規範,對不適應形勢要求的規定及時予以調整清理。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完善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信息等規定。建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的機制,推動相關部門解決行政行爲不規範等問題。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內容、流程、平臺、時限等相關標準。推進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統一名稱標識、進駐部門、辦理事項、管理服務等。制定政府網站發展指引,明確功能定位、欄目設置、內容保障等要求。

(十六)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依法積極穩妥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細化明確不予公開範圍,對公開後危及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事項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及時進行調整更新。負面清單要詳細具體,便於檢查監督,負面清單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予以公開。健全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規範保密審查程序,妥善處理好政務公開與保守秘密的關係,對依法應當保密的,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十七)提高信息化水平。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提升政務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構建基於互聯網的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通過信息共享、互聯互通、業務協同,實行審批和服務事項在線諮詢、網上辦理、電子監察,做到利企便民。推動信用信息互聯共享,促進“信用中國”建設。充分利用政務微博微信、政務客戶端等新平臺,擴大信息傳播,開展在線服務,增強用戶體驗。

(十八)加強政府門戶網站建設。強化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整合政府網站信息資源,加強各級政府網站之間協調聯動,強化與中央和地方主要新聞媒體、主要新聞網站、重點商業網站的聯動,充分運用新媒體手段拓寬信息傳播渠道,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強內容和技術保障,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開平臺、更加權威的政策發佈解讀和輿論引導平臺、更加及時的迴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臺。

(十九)抓好教育培訓。各級政府要把政務公開列入公務員培訓科目,依託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等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培訓,增強公開意識,提高發布信息、解讀政策、迴應關切的能力。制定業務培訓計劃,精心安排培訓科目和內容,分級分層組織實施,力爭3年內將全國從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支持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接受相關繼續教育。教育主管部門要鼓勵高等學校開設政務公開課程,培養政務公開方面的專門人才。

五、強化保障措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牽頭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確定一位政府領導分管,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公廳(室)是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本地區本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要整合政務公開方面的力量和資源,加強與新聞媒體、新聞網站等的溝通協調,做好統籌指導;進一步理順機制,明確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有條件的應把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政府數據開放、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等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要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經費保障,爲工作順利開展創造條件。鼓勵通過引進社會資源、購買服務等方式,提升政務公開專業化水平。

(二十一)加強考覈監督。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覈體系,加大分值權重。鼓勵支持第三方機構對政務公開質量和效果進行獨立公正的評估。指導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做好發佈政府信息、解讀政策、迴應關切的工作。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公衆、新聞媒體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作用。強化激勵和問責,對政務公開工作落實好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公開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並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根據本意見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細化任務措施,明確責任分工,認真抓好落實。

(本章完)

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職 責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七章 黨的紀律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