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傢伙有點悶
這幾天陳默過的依然很無聊,因爲班主任告訴大家,課本還沒運到,所以這幾天陳默他們和各科老師都見過面後,最後也只有上自習課。
不過,比起上課,自習課顯然好多了,對此陳默心裡沒有多少不滿,甚至還想多上幾天自習課的說。
雖然上的是無聊的自習課,但女生們很活躍,從老師宣佈大家自習的那一刻就沒停下過嘴。
偶爾你能聽到女生們發出恐怖片裡女演員遇到鬼那一剎那發出的尖叫,當你爲此好奇的轉過頭去,卻只能不明所以的嘆息。
陳默又看到了那個看似很文靜的女生,而實際上,女生的話題就是被她引爆的,可她又不是最引人注意的。
陳默看了女生們幾眼,又重新趴在桌子上,趕緊放學吧,他在心中叫到。
陳默和廣達約了放學一起打球。
無論班級裡吵成什麼樣子,只要下課鈴聲一響,就會立刻鬧出更大的動靜。
果然,菜市場一樣吵鬧的班級也沒能徹底蓋住急促的下課鈴聲。
全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站起了身,拿着書包衝出教室,這簡直是越獄啊。
陳默脫掉了外套,穿着一件特製的芝加哥公牛隊客場球衣,不過不是23號,是9號。
陳默一開始是想穿公牛23,可是在本世紀初那段時間,在野球場上誰敢穿公牛23,一定會被各種單打調戲,所以之後大家都把公牛23球衣收起來。
陳默也不例外,他爲此特製了這件球衣。
“咦,你穿成這樣,是要去打籃球嗎?”
那個被陳默一開始認爲很文靜的女生主動對陳默說。雖然陳默裝的一副冷漠的樣子就是爲了吸引女生,可當女生真的找他說話,他會感覺異常緊張,巴不得趕緊結束。
“嗯…嗯啊…”陳默應了應聲。
女生仔細看了看陳默的球衣,似乎是想憑藉自己的見識認出它,可是,對於一個喜愛籃球而沒有深入去了解的女生而言,要認出公牛隊的球衣挺不容易的。
“是火箭隊的嗎?9號是誰啊?”她說。
“不是火箭,是公牛隊。”
“是嗎?火箭隊不是紅色的球衣嗎?”
“公…公牛隊也是。”
“是這樣啊。”
女生露出了甜甜的微笑,“同學,你叫什麼?我叫王珏。”王爵?還是王覺?陳默愣了愣,“我叫陳默,耳東陳,沉默的默。”
“陳默,再不趕快球場就要被佔了!”廣達在外面叫到。
“哦!我這就來。”陳默對王珏說道:“明天見。”
“再見。”
陳默邊跑邊想,她的珏,到底是哪個珏?巴克利爵士的爵,還是覺醒的覺,該不會是滅絕師太的絕吧?
三中有兩個球場,四個籃筐,比起實小多了兩個。不過,實小之所以只有一個球場,是因爲學校比較重視田徑這一類,校長還是個足球迷,還特意搞出了個足球場。
而籃球這項中國最火爆的運動反而在實小最不受重視,也因此,高年級經常霸佔着球場。
今天運氣不錯,初二年的人已經搶到了一個半場,還是位置很不錯的半場。
“加兩個怎麼樣?”廣達喊道。
他們笑了笑,其中一個說道:“歡迎。”
陳默數了數人,這個場子有12人,按照一般的情況,是分三撥人。
正當他們準備以轉球來絕定誰跟誰一隊的時候,對面的高年級走了過來,有個人叫道:“小弟弟,你們能去那邊玩嗎?我們要打全場。”
那邊?那邊已經有初三的人在玩了。
幾個初二的男生嘆了口氣,他們知道今天又沒得玩了。
“咱們走吧。”那個剛纔熱心招呼陳默的男生對同伴說。
“幹嘛要走?是我們先來的!”
陳默開口說。
陳默走到他面前說:“把球借給我一下。”那人順手一丟,一顆看起來比較新的籃球來到陳默的手中。
陳默拿着球,走到高年級的學長面前,“請你們今天打半場。”
“不行,都商量好了,就打全場。”那個喊話的學長堅決地說。
廣達看到陳默的臉色逐漸變了,他預感到有些不妙,這不是陳默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
早在實小的時候,他們就碰到過這種情況,那件事令他到現在都記憶猶新。
那是三年級的時候,他們難得搶到了一次球場,本來高高興興的要玩,結果高年級的人來到這以後,找藉口從他們手上借去了球,然後,一腳把球踢到了田徑場上。
所有人都愣在了原地,只有陳默一個人跑到田徑場把球撿回來,對那個剛剛踢球的人說道:“一對一,打贏我就讓給你們玩!”
“你說什麼?”
“如果你的耳朵不太少使,我可以再說一遍,一對一,贏了我就把球場讓給你們!”
那個高年級想收拾陳默一頓,只是陳默接下去的一句話讓對方改變了心意,“難道你不敢嗎?我只是個三年級生,你們應該能穩贏我的吧。”
那個時候,廣達他們一直在擔心陳默,因爲誰都知道,在實小,只有那些不良學生纔會打球,那些以學習爲主要任務的學生放學第一件事就是回家。
最後,那個高年級的學長接受了陳默的挑戰。
但結果更令人吃驚,5-0,陳默完勝了他。
高年級的人最後離開了,不過陳默在回家的路上被他們圍在一起收拾了一頓。
最後還是陳默的家人找到學校領導處理這件事。
學校也因此重罰了那幾個高年級的學生,陳默沒有因此而吸取教訓,當他們又一次搶到球場的時候,高年級的人再一次出現,陳默這回主動的走到他們面前,“用籃球打贏我,就把場子讓給你們。”
這一次高年級的人決定用籃球來說話,他們輪番上陣,可都不是陳默的對手,陳默的名字因此在球場上出名,在實小打球的沒人不認得他。
廣達覺得自己現在必須阻止他,於是上前拉了他一把,“陳默,算了吧,以後再收拾他們。”
“放心,我相信三中的學長是講道理的。”陳默說。
陳默向前一步,“學長,如果想要球場,跟我一對一,打贏我,場子就讓給你們。”
“什麼?”這個高年級的男生傻了眼。
後面一幫人起鬨。
“大飛,這個小弟弟想打你就陪人家打一場嘛。”
“對!咱要用實力說話。”
大飛點頭說:“好,我跟你打。”
“誰先進5球就算誰贏。”陳默說罷,把球扔給了大飛。
大飛輕蔑的笑了笑,“你先打。”
不知爲什麼,廣達並不擔心陳默會輸,相反,他怕的是那個大飛因爲輸的太而慘惱羞成怒要揍陳默…
每個熟悉陳默的人都知道,球場上的陳默和球場下他完全是兩個人。
陳默雙手捧着球,大飛則是往後退了幾步,甚至連腰都不彎下,很隨便的樣子。
陳默看了看自己的位置,他正站在三分線外的弧頂處。
對方放了他兩米,這麼好的機會,沒有理由不投籃啊。
陳默拔地而起,舉過頭的雙手將球迅速的向空中投出。
“唰!”
“什…什麼?”大飛睜大了眼睛。
陳默握了握拳頭,他感覺自己今天的手感不錯,實際上,這一球他並沒有把握投進,因爲三分球並不是他的進攻武器。
“大飛,你搞什麼?被初中的小弟弟顏·射了!”
“看起來人家有兩把刷子,你可別輸了!”
“那個被顏·射傻帽是高二三班的…”
“都給我住口,你們這羣長蛇公!”大飛笑罵。
因爲陳默進球,所以球權依然在陳默這邊,這一次,大飛選擇了貼身防守,不過依然沒彎下他的腰,在他看來,陳默不具備突破他的能力。
顯然他錯了!陳默之所以冒險投三分就是爲了讓他以爲自己有遠投能力而貼身防守,實際上,突破纔是他的拿手好戲,這樣他現在所掌握的技巧纔能有用武之地。
陳默盯着大飛的眼睛。這是一種很奇怪的感覺,大飛發現自己竟然不願與他對視。
“這個小子不一般啊。”高年級這邊,一個身材修長的男生靠在一側的臺柱上,他穿着湖人的8號球衣。
一瞬間,陳默邁出了第一步,當大飛反應過來時,已經被陳默甩開了一個身位,心中大呼不好,他朝陳默追了過去。但陳默已將他徹底甩在身後,輕鬆上籃得手。
陳默撿起球,說了一句讓大飛很無語的話,“學長,你該多練練防守了,這樣子不行。”
除了廣達和那個靠着臺柱的男生,所有人看陳默的眼神都好像看見鬼一樣,心裡只有一個疑問。
這傢伙從哪冒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