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熱鬧

別看這枚銅錢屬於聶長髮,可他還是第一次知道這東西的用處,以前在師門的時候,師兄弟們知道的都不說,只說他們出外行走時間久了,自然會明白,他交往的那些,大部分和他一樣什麼都不知道,一直至今日,聶長髮纔算明白,自己這枚從入門時起,便帶在身上的小銅錢,不只是身份象徵,還是一件頗爲有用的法器。

製作法器雖然不容易,可也不是特別難,但門派本身能製作自己的法器,還能寄存自家供奉的神佛神念,那這東西必要的時候簡直能保一條命。

若是門人與人鬥法,萬一受傷失敗,對方一見他們身上有神靈的神念,一般就很少下死手,不怕別的,也怕得罪神靈。

而且就是下了死手,師門也能靠着這一縷神念,探知到自家弟子的具體情況,方便查找兇手,爲弟子報仇。

聶長髮心中好奇,就不免湊過去仔細看,一邊看,臉上一邊浮現出一抹驚喜。

他是驚喜了,高家的人急得滿頭大汗。

“大師,兩位大師,犬子的病,究竟如何?”

聶長髮這纔回神,也有些不好意思,咳嗽了聲,退了一步看向紅塵,紅塵聳聳肩:“兩個辦法,第一個,把你兒子的手臂砍下來,我拿符咒封存,大火焚燒,再用藥調養,你兒子就可以恢復了。”

高老爺嚇了一跳:“這,這還有沒有別的方法?”

砍掉手臂,他兒子連親都沒成,真成了殘廢可怎麼得了,不是萬不得已,他們家絕對不肯用這種法子。

紅塵笑了,伸手指了指那枚懶洋洋貼在高廣亮眉心的銅錢:“此神性子古怪,愛天下金銀珠寶,不如你們多拿些金銀珠寶供給他,看看他肯不肯再多費些力氣,把所有煞氣逼出你兒子身體。”

高老爺這下子鬆了口氣。

“好,好。”

金銀珠寶再多,也跟兒子沒法比,花多少錢能買回孩子的命也值得。

高家的人看不到,神色就算古怪,到也沒露出什麼異樣,聶長髮卻瞠目結舌,他親眼看見高老爺一答應給錢,那銅錢上的氣場就更濃厚了幾分,甚至有一個虛幻的,肥肥胖胖的神仙影子出現在半空中,正一臉慈祥地微笑。

聶長髮抹了把額頭,把上面的汗珠偷偷摸摸擦掉,呃,按說財神掌管天下之財,是散財的,並不該貪財纔對。

紅塵大約看出他的心思,輕聲笑道:“不貪財,不會斂財,上哪兒散財去,反正據我所知,天下財神,不貪財的少。”

“呃,謝前輩指點。”

聶長髮苦笑道。

高老爺連聲下令讓底下人打開庫房,把各種金銀珠寶都拿出來,眼巴巴地瞅着紅塵。

紅塵笑道:“供奉也容易,我畫一張圖,你按照原樣打造一個神案,我再幫你畫一尊神像,讓聶長髮幫忙牽引神念過去,然後供奉金銀即可,不過你記住了,三年之內那些金銀決不可挪動,三年之後散出去救濟災民吧。”

“是,是。”

高老爺也沒問要供奉多少,他是下定了決心,多少錢也要花,還要開開心心地花。

紅塵畫出來的圖紙非常的簡單,高家都不用找別人,自家的下人隨手就給收拾出來,打造的非常精緻。

至於神像,紅塵隨手就給畫出來,很寫意,說不上形神兼備吧,神是有了,一切準備好,也就半個多時辰。

都不必聶長髮做什麼,他就拿了銅錢在神像面前一放,就有一道神念打出去,打在神像上。

紅塵甩筆點睛,聶長髮看得幾乎入了迷,親眼看到畫像上的財神‘活’了,這種感覺,他覺得自己能記一輩子,不由自主地偷窺了紅塵一眼,見紅塵全然不當回事兒,心中更是佩服,也不免沮喪。

以前總聽師父說,他們這一行,天資最重要,自己的資質只能算中等,入門又晚,將來前程有限,他不肯信,只覺得勤能補拙,現在看來,哎,果然是天資重要,人家那麼年輕,已經是如此不凡,自己熬一輩子,恐怕也別想追得上。

想到此,聶長髮就有些意興闌珊,紅塵轉身走人,他也連忙跟上去,高老爺正往神案上擺放金條,幾乎把庫房裡的金條都搬出來,除此之外,還有許多珍珠,玉器,一見紅塵他們走人,連忙追到門口。

“高老爺不用擔心,已經成了。”

紅塵回頭指了指。

衆人轉頭看去,就見高廣亮抱着手臂一臉呆滯地蹲在地上,一團黑氣從他手臂中逃竄而出,落地就化爲煙塵,一股青煙在房間裡燃起,竟然把青石地面燒出一個洞來,所有人都噤若寒蟬。

趁着高老爺目瞪口呆的工夫,紅塵出了屋門,在門口站定回頭笑道:“我再說一次,三年之內,這些金銀財物絕對不能動,如果動了,可就不只是高廣亮一個人的問題,到時候出了問題,不能怪我沒有提醒。”

高老爺一愣神,反應過來,追了幾步,他們已經離開了高家。

甘昭幾個也渾渾噩噩地跟着,一時間,誰都沒有開口說話,還是紅塵上了車笑道:“諸位,就此告辭。”

連聶長髮都沒敢追上去,只是打定主意以後行走江湖,要謙虛謹慎些纔好,尤其是京城,此等藏龍臥虎之地,還是別太張揚,要不然再冒出一個如紅塵一般的妖孽,他可得罪不起。

甘昭他們也沒乘車,也沒騎馬,拖拖踏踏地在地上走,那兩個跟甘昭說話,他也有點兒心不在焉。

這一回,真是讓甘昭覺得,自己十幾年的想法要有天翻地覆的改變,難道世間當真有神在?靈師們果然能掐會算,有通天徹地之能?

走着走着,甘昭猛地駐足,臉色驟變。

“怎麼了?又怎麼了?”

他那兩個朋友急忙問道。

“……你們記不記得,那個郡主說過,我爹最近有一劫,要避火什麼的,記得嗎?”

一聽甘昭此言,兩個人也嚇了一跳,愣愣點頭:“記得,她是說過,我的老天,你回去記得讓世伯小心點兒。”

甘昭咬着牙點頭。

不信紅塵的時候,他自然不把對方說的話當一回事,可現在信了,越想越害怕。

“不行,我得去找,找她,替我爹化解化解。”甘昭臉色一變,拔腿就要往郡主府跑,剛跑了兩步,便被人擋住,甘昭正着急,擡手一掌劈在擋路的人胳膊上,想把對方推開,沒想到這一掌下去,不似劈在肉身之上,到是彷彿劈中了一塊兒巨石,整個胳膊都麻了,微微顫抖。

甘昭疼的面上扭曲,一擡頭就發現,擋路的竟然是榮安郡主的車伕。

她那車伕長得有特點,憨厚像一農夫,他們對其印象還真不淺,甘昭胳膊無力地垂着,疼得說不出話。

鐵牛一臉憨厚,笑呵呵地遞過來一張符紙:“我們家郡主說了,把這張符給你爹隨身攜帶,可避火。”

甘昭伸出同樣顫抖的右手,接到手裡看了看。

那就是張普普通通的符,上面畫的東西也看不明白,還想問什麼,鐵牛轉身就走,他想了想,還是沒追上去,既然人家都說到這份上,也沒有別的辦法,只能相信。

“呼,疼疼!”

甘昭抱着胳膊,覺得半邊身子都是麻嗖嗖的,欲哭無淚。

他這兩個朋友也大吃一驚,甘昭自幼隨父親練武,雖說大家公子哥,嬌氣了點兒,遠比不上他爹,但他資質好,也是從小練到大,可不是什麼花架子。

“高手啊!”

“哎,要是哪一天,咱也能用這樣的高手當車伕,那可就好了。”

“容易,回家做個白日夢挺快的。”

幾人鬥了幾句嘴,也沒精神在外面瞎逛,便各回各家去。

甘昭一回去,就把符紙給了他爹,說是護身符,特別嚴肅地要求他爹爹一定不能損壞,還要隨身攜帶。

別看甘成在外面威嚴的很,不苟言笑,可回到家對唯一的兒子,那是絕對疼愛,兒子給的東西,別說是張符紙,就是塊兒破石頭,他也願意當寶玉一樣戴着不離身。

之後沒過多久,還沒有入冬,街上起火,甘成正好路過,雖然想起兒子說要他小心避火的話,還是衝入火海救人,當時他都以爲自己必死無疑了,畢竟水火無情,不是功夫好,內功強就能避得開的。

偏偏他救了人出來,救的小孩子到是被燒掉了頭髮,臉上也烏漆嘛黑,還有點兒灼傷,他自己卻完好無損,連衣服都沒燒壞,就是出來之後發現兒子給的那張符沒了,消失不見。

別人都覺得應該是在火裡被燒壞了,甘成,甘昭父子卻知道並不是,那張符是兒子所贈,甘成十分寶貝,一直貼身放着,現在放符紙的錦囊都沒事兒,符紙又怎會燒壞?

甘昭一時後怕,一時又對紅塵感激不盡。

這是後話,此時此刻,紅塵還在街上玩。

這會兒還沒入冬,天氣還不算特別冷,又逢大比之年,就算外面差不多快天翻地覆了,京城還是歌舞昇平。

今日蝶樓的舞姬豔娘要出閣,夫家只是個普通的小秀才,比豔娘還要小八歲,雖說秀才很小,蝶樓裡出了名的名妓們嫁入豪門大戶的不知有多少,可豔娘做得卻是正頭娘子,她資歷老,又和她那些姐妹們關係不錯,蝶樓對這事兒也頗爲重視,好多舞姬,歌姬,名妓都歌舞助興。

整個燕雀街上,張燈結綵,金粉鋪路,熱鬧的不行。

小商小販也喜歡湊熱鬧,今日到燕雀街上逛一圈,估計賺回去的銀錢比得過他們往日半月的收入。

紅塵聽見那邊熱鬧,也過來湊了湊,湊近一看,不免咋舌。

羅娘和小嚴簡直不知該說什麼纔好。

滿街上搭了無數個花臺,說是有蝶樓名妓登臺獻藝,爲婚禮助興。

“這不是搶新娘子的風頭?”羅娘搖了搖頭,皺眉道,“按說這等事,應該低調些纔好吧。”

紅塵也笑:“蝶樓不同。”至少人家自以爲不同,到也不是什麼壞事。

換了別的名妓,舞姬什麼的,若能從良,自然很高興,恨不得把以前的事兒都忘了,誰也不要記得纔好,婚禮自不會弄得多麼盛大,要是讓人時時惦記,以後的日子恐怕也不好過得很。

蝶樓卻偏偏不同,人家裡面的名妓一點兒都不覺得自己的身份有什麼見不得人,就是平日裡與人交往,風度也不在那些千金小姐之下,氣勢更是十足,紅塵此生到沒怎麼見識過,上輩子可是看過蝶樓名妓的風采。

人家對自己的職業,不以爲恥,反以爲榮,活得瀟灑,就是她們這些普通人不理解,也不能對人家的生活方式指手畫腳。

“行了,有熱鬧看,咱們就看個熱鬧便是。”

紅塵失笑。

整條街上,不光是文人墨客衆多,連大家閨秀,小家碧玉,也一點兒都沒有忌諱,高高興興地帶齊了人手來看熱鬧,除了蝶樓,恐怕也沒有別的秦樓楚館有這等風光了。

左右攤販賣的東西多以文房四寶,古董擺件,還有手工藝品爲主,另外就是賣吃食的,還有幾個賣胭脂水粉的攤子。除此之外,除了蝶樓的人,還有其他名妓也來了,一時間歌舞聲不斷,各種節目看得人眼花繚亂,連紅塵都覺得眼睛有點兒不夠用。

“別亂跑啊,小祖宗,您消停點兒吧。”

正看歌舞,旁邊忽然傳來一聲焦躁的呼喊。

紅塵回頭看去,就見一個老僕氣喘吁吁地跑,他前面還有個大約五六歲,梳着兩個小辮子,手裡舉着糖葫蘆橫衝直撞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耳朵上戴着明珠耳鐺,辮子上居然是兩個活靈活現的蝴蝶,乍一看以爲是真的,仔細看才知道是金絲製成。

也許這點兒金子不算太值錢,可這份手藝,那絕對比金價兒不知道高出多少,小女孩兒長得也玉雪可愛,看五官輪廓,不難看得出以後必然是個傾國傾城的大美人。

“這是誰家的小姐?”

羅娘嚇了一跳。

紅塵掃了一眼道:“衣服料子看着不起眼,卻是江南的貢緞,不是一般人家用得起的。”不過京城富貴人家多了去,她也看不出小姑娘是誰。

小嚴板着臉道:“反正夠不負責任,就有個老僕跟着,也不怕小丫頭被拐子拐了去。”京城是年年打拐,可柺子還是屢禁不止,別說這麼大的孩子,就是成年女子也不敢這般隨意上街。(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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