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走進房間,將一封信件拿出來交到塔娜手上,信封厚厚的,裡面似有硬物,塔娜有疑惑有激動的撕開信封,一塊白玉就這樣落入了手心,塔娜沒見過這玉佩,卻認得這玉佩上的字——方。
看見這字,塔娜剛穩定下來的情緒忽的就亂了,眼淚再一次不受控制的噴涌而出。這玉,是方煜祖傳的玉佩,原本是一對兒,另外一塊,她時常見他帶在身上,掛於腰間一側,隨着他每次的走動,玉佩總會一晃一晃的,她曾經盯着他看了將近一年,所以他的一切,她又何嘗不知道。
這玉佩,也是他們一次聊天的時候無意提起過的事兒,那時候的她,多麼渴望得到這玉,可是現在,它真的就躺在了她的手心,可是一切,卻都已經來不及了……
她以爲她從來沒有得到過他,卻不知,她早已經得到了……
這是她一直想要得到的東西,象徵着歷代方家媳婦的玉佩,卻以這樣的情況落在了她手心,明明是一直想要得到的東西,可是爲什麼真的得到了,卻是這樣的難受。
手顫顫巍巍的打開餘下的信件,泛黃的紙上,密密麻麻的寫滿了三個字,入眼的,全是字跡歪扭的對不起……
原本那樣俊逸的字體,現在變成這樣的不工整,可想而知,寫這封信的時候,他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態。
信的落款處寫着一個醜陋的博,塔娜極其不忍的撫摸着那個博字,眼淚肆虐得更加兇猛,也顧不得一旁跟着哭泣起來的孩子。
他說過,他喜歡博字,將來有了孩子會以它取名。他希望自己的的孩子是個博學多才的人,也是個胸懷博大的人。原來,原來他都知道,一切都知道……
“他死前,一直念着你的名字,還有……對不起……”少婦的情緒有些不穩定的響起,看着面前哭成淚人的人,這些年以來的心結,忽的就解開了。
當年,如果沒有硬要嫁給他,甚至不惜拿他們家的產業去威脅,那麼這一切一定不是這樣的結局。可是年少又執拗的心,又怎會明白,在那樣的年代,被退婚是一件多麼嚴重的事兒;可是現在的情況,也許,被退婚雖然會嫁得不好,可是至少,不用嫁過來的第一天起,就開始做活寡婦,至少,嫁一個平凡人家,也會過得比現在幸福。
少婦看着面前的兩人,沉默了一會,就帶着人離開了。
望着少婦走遠的身影,塔娜的思緒卻怎麼也緩不過來,瞧見她活着的那一刻,她是萬念俱灰,他寧願死,也不願意將毒過繼到她的身上,可想而知是多麼愛護她,可是看見玉佩,她才明白,他原本就是那樣一個人,瞧見阿貓阿狗都會憐惜的人,又怎麼可能親自將毒過繼到妻子的身上。
見他最後一面的那個晚上,她在他身上下了蠱,從嘴裡給他餵了蠱丸,他知道,可是他還是張開了嘴巴,任這不知名的東西滑進喉嚨。接下來,每次蠱毒發作的時候,他便會想起她來,想她豪爽的風姿,想她爽朗的笑聲,想她遠遠的跟着他的樣子,想她雙手撐在桌上看着他的樣子,想她面色蒼白的告訴他,他們的孩子沒了,最後,想起她那個沒有一點留戀的背影……
滿腦子,都是她的影子……
不是因爲藥丸而想她,而是因爲,越到接近死亡的時刻,他越發的覺得後悔,不該,不該爲了一紙契約,而失去她……
所以,她對他的懲罰他欣然接受。
只是,唯一的遺憾是,那些話語從未對她親口說過。
而她,天賦異稟的她,怎麼可能在知道真相之後還無動於衷,
…………
“……咳咳,咳咳。”婦人的聲音忽的就咳嗽了起來,打斷了旁邊兩人的思緒,琅翼手快的給婦人倒了杯水遞了過去,接着又順着婦人的背部,一下一下的。
“後來呢?後來怎麼樣了?”琅玥焦急的問,對這個故事感興趣至極。
婦人緩過來之後,擡起一隻手揮了揮,身後的手立刻停了下來,又轉爲在肩上,開始輕輕的按捏起來。
“後來啊……後來……”婦人的目光看着外面黑漆漆的夜,目光沉沉,語氣緩緩的又說了起來。
苗人對靈異一直都有研究,所以招魂什麼的,雖然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但是也不難,因爲和靈異打交道都會損人壽命,並且這東西不好控制,所以能力不足的人,還是不敢輕易去嘗試的。俗話說得好,常在河邊走,那有不溼鞋的道理,想要得到什麼,那就必須付出相同的代價。
但是,塔娜卻顧不得這麼多了,將孩子丟在方家,便開始走上了這條路。如果知道一個人的生辰八字,那麼招魂的準確率和成功率會大很多,塔娜成功找到了方煜的魂,可是再見的時候,他卻不是他了。
死亡方式最常見的四種分別是,自殺,他殺,自然死亡和離奇死亡。其中,離奇死亡是最特殊的,這類人通常死於非人類手上,或是具有意識的靈或是鬼物,又或是像方煜一樣,渾身住滿蠱蟲,被吸盡元氣而亡的生物。
離奇死亡的魂是沒法投胎的,死後只會變成孤魂野鬼在陰間遊蕩,一直遊蕩,用或長或短的時間看着世間,看世間的人情冷暖,花開花敗,最後,在不知名的某一天,悄悄消散於這塵世間,不留一絲痕跡……
這樣的魂之所以不能投胎,是因爲他們本身的不完整,三魂七魄不齊全,作爲鬼物,他們是最低級的卻也是最恐怖的存在,由於他們某個方面缺失了,所以容易變成厲鬼,也容易變成方煜現在的模樣。
塔娜看着陣法裡的人,蒼白的嘴角止不住顫抖,方煜安安靜靜的漂浮在空中,模樣還是那個模樣,可是,卻有些不一樣了。像一具長得極似方煜的木偶,就那樣漂浮在空中,沒有生命,沒有呼吸,周身的色彩都是清灰色,身體呈極其透明的狀態,她知道,那是他即將消散的狀態。
塔娜顫抖着伸出手,手穿過方煜的身子,仿若無物。
“方煜……”
“……”
“方煜,爲什麼,爲什麼你不說,不告訴我呢?”塔娜的聲音起伏,帶着哭音。
對面的漂浮一動不動,好似看着面前的人,又好似什麼也沒看,漆黑的眼眸,一片空洞。
從未,從未這樣後悔過,後悔認識這個人。後悔不是因爲他而失去了什麼,後悔的是,認識他卻讓他失去了生命。
不該,不該一開始去招惹他,不該在那天灌酒,不該,喂他吃蠱丸,不該騙他說孩子沒了,更不該的是,她居然在給他下了蠱之後,對他不聞不問的五年,她以爲,他愛她,所以娶她,娶她就會圓房,一旦圓房那麼女方必須死,女方死後,她就帶着孩子回到方家,到時候,他一定會看在孩子的面子上,讓她留下。可是,錯了啊……一開始就錯了,一開始就算計錯了啊……
他那樣尊於禮法知進退的人,爲什麼從不拒絕她的邀請,爲什麼從沒正面說過拒絕她的話,其實仔細想想,很多的細節還是能抓到的……現如今,能怪誰呢?怪他不說,還是怪自己從未發現,他只和自己親近,只和自己在一起纔會侃侃而談……
愛,能使人變快樂,也能使人變得,絕望無比。
一個絕望到極端的人會做什麼,看着自己愛人卻觸摸不到又是種怎樣的體驗,到最後,統統都變成了化解不開的執念。
塔娜以前在長老的藏書閣裡曾看到一本書,那本書上說到一種蠱,那蠱的能力能讓人死而復生,也能輕而易舉的操控任何鬼物,並且不用付出任何生命代價或者是減少壽命,但是這蠱缺點就是,使用過這蠱的人,死後魂不能投胎也不會消亡,蠱蟲會永永遠遠的伴隨着飼主,直到這種蠱蟲死亡。
可是練成的這種蠱,壽命都是在幾百年之上,甚至更久。它不像一般的蠱,不會隨着飼主的消亡而亡,從吃下這蠱蟲開始,蠱蟲便和飼主的靈魂綁定在一起,生生世世;但是人的肉體是不可能存活那麼久的,於是,吃下蠱蟲的飼主,每隔一段時間就需要換一具鮮活的肉身;鮮活的意思就是必須在人還存活的情況下,奪其肉身,以保證肉身的機能不會因爲斷魂而亡,就相當於你霸佔了人家的身子,而硬生生把原主人趕出身體一樣,而被趕出去的人,自然也就成爲了鬼物,不在存活於人世間,這樣等同於殺人。
並且這肉身的磁場還必須和飼主的磁場符合,之所以需要肉身,是因爲蠱蟲需要人血飼養,沒有肉身,蠱蟲就會陷入沉睡,飼主的靈魂也會跟着沉睡,但是找到相同磁場的可能少之又少,所以鮮活肉身的可能性很小,退而求其次也只能找個死亡不久的人,但是這樣死亡的人,身體的機能其實是已經死亡了的,飼主想要活下去,只有通過不斷的吸食人血而活。
這種蠱,與其說是人控制蠱,還不如說是蠱控制着人,這蠱極其危險,稍微不順,就會被蠱控制心智,變成隨心所欲的飲血狂魔。
成爲飼主,就代表着擁有了至高無上的能力,卻同時也預示將變成不人不鬼的存在,與人血相伴一生,與孤獨相伴一生。
而這樣強大卻又恐怖的蠱,被稱之爲——鬼王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