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知道的同人(1)
1920年,美國紐約。
第一次世界大戰令得歐羅巴女神不得不摘下了自己頭頂耀眼的王冠,轉而戴在世界的新王,美利堅合衆國的頭上,這個新興的國家,成爲了這場莫大浩劫的唯一獲利者,從戰爭中汲取的養分,不但讓之前已經初現頹勢的經濟問題得到了好轉,甚至令得在之後的七年裡,讓美利堅變得愈發富裕繁榮。
但正如任何時代,任何地方,任何——位面,對於那些最底層的人,他們的生活幾乎不會因此有什麼改變,一個不安分的罐頭廠工人還在一門心思地研究如何做出如同祖母手藝般最好吃的麪包;一個孤兒院的院長,所謂的第二塞勒姆的會長,也在繼續瘋狂地散播傳單與研究孩子們臉上或是手臂上的黑痣;還有小吉姆,吉姆.摩里亞,一個不幸又幸運的普通年輕人,之所以說他不幸,是因爲他在幾天前被之前的工廠解僱了,說他幸運,是因爲他在紐約瑞吉酒店做行李員的表兄,願意給他介紹一份工作,也就是在酒店裡做清潔工作。
等他到了酒店,才發現這份工作並不輕鬆,因爲在酒店裡清潔工作都是女性來做,男性清潔工人主要負責外立面的石材、玻璃與雕塑的清理工作,他每天都有好幾個小時站在只有幾根細細的繩索吊着的掛車上,不是擦洗石頭就是清潔玻璃。
因爲有礙觀瞻,很多時候他們都在晚上幹活,這天也不例外,就在他和身邊的保羅正在商量晚上到哪裡去喝酒的時候——因爲1920年1月20日方纔頒佈的禁酒令,街面上所有的酒吧都關了門,當然,人們總是有辦法對付他們不喜歡的法令,夜晚的狂歡一如既往,尤其對這些善於鑽營的底層人士來說,唯一的不方便就是酒水更貴了。
但就在那麼一瞬間,吉姆好像看到了什麼不可思議的東西,他連忙搓揉了一下眼睛,好確定自己沒有看錯:“保羅,”他小聲地喊道:“看,那是兩個人麼?”
保羅看了一眼:“沒錯,沒想到了那麼晚還會有客人。”
“但我剛纔沒看到汽車,馬車或是任何能夠把他們載到這裡的東西,他們是,保羅,我是說,他們像是突然出現的。”
“也許先生們只是想走走,我們這裡距離中央公園很近,尤其是晚上,空氣清新,繁花盛開……”保羅搖了搖頭,他早就過了遇事一驚一乍的年紀,而且那兩位先生穿着體面,步伐穩定,不像是什麼下三濫的混球。
吉姆間隔着迷霧看見的兩人確實是突然出現的,從一個位面跨越到另一個位面並不容易,若是有人不幸正在中央公園,一定會被突然帶動着無數倒映在水中的星光迅速旋轉起來,直至出現了一個深不見底的漩渦的大湖嚇得目瞪口呆,更別說片刻後就有兩個穿着長袍的古怪傢伙從裡面走了出來。
“和你的世界很像,”巫妖說,“但不是你的,這裡有魔法,雖然非常薄弱。”
“不是薄弱,”克瑞瑪爾說:“是分散,”他的軀體完全就是由秘銀與精靈們的生命之水造成的,所以對魔法元素格外敏感。
自從凱瑞本終於被他的父親,以及生命之神安格瑞斯召喚,去了神國,成爲一個得以永恆的神祗,並榮耀地成爲了他父親的副手——也就是說,他曾經扔給凱萊布麗爾的工作終於成倍加百地返回到了他的身上,之後,巫妖與克瑞瑪爾就決定,暫時走開個幾百年,去找找那個曾經被克瑞瑪爾丟掉的世界道標。
雖然知道這簡直就和在茫茫星界中尋找一枚蟾蜍卵沒什麼區別,但誰知道呢,世事多變,這點神上之神也要承認,也許就在下一刻,他們就能夠達成夙願。
“你的夙願。”巫妖說。
“好吧,我的。”克瑞瑪爾說,說起來,他已經找回了記憶,名字也包括在內,但他還是借用了巫妖的名字——原先的那個名字令他懷念,但他已經覺得它很陌生了。
他們緩步向着林地外走去,無論是巫妖還是克瑞瑪爾,他們對生命的氣息再熟悉不過,當然不會以爲自己落在了荒郊野外。他們隱藏了自己的蹤跡與身影,打量着確實是來公園散步,或是有意做惡的人,調整着身上的服飾,來自於另一個位面,以蛛絲與秘銀絲交織而成的長袍很快地變成了有着挺括領子的白色襯衫,鈕釦變作了小几何花紋的領帶,腰帶變成了雙排扣的馬甲與上衣,長褲,都是米色細條紋的,只是巫妖上下打量一番後,他的衣服變成了灰黑色條紋,他還是很討厭白色或是相近的顏色。
克瑞瑪爾一邊提醒着他將柔軟的法師鞋子換成牛津鞋,一邊將襪子改成與領帶相似的顏色,巫妖指了指鞋子,威逼它變成鏤花黑色,鞋子開始不太願意,因爲克瑞瑪爾的鞋子是雙色的,顯得更爲俏皮一些,但誰讓它是巫妖的鞋子呢。
“你確定自己是從一頭弗洛魔身上剝下來的,”巫妖譏諷道:“而不是從一頭魅魔身上剝下來的嗎?要不要我再給你點綴些珍珠寶石什麼的?”
鞋子確信它一點頭,巫妖就會燒了它,它馬上變成黑色,雕花也足夠規矩。
“還有掛錶,領帶夾……”克瑞瑪爾點着手上的戒指,讓它變換模樣。他們走出密林的時候,已經很像樣子,但一路上還在看着其他人,不斷地調整着種種細節,等到了瑞吉酒店門外,也就是被吉姆與保羅看到的時候,他們與紳士們已經沒有什麼兩樣,一定要說有什麼不一樣,那就是他們太年輕,也太俊美。
巫妖現在使用的軀體來自於神上之神的獎勵,也就是他一生年華最好的時候,對於紅龍後裔來說,正對應着人類二十如許的樣子,克瑞瑪爾在分離與化身之後,不但沒有繼續使用自己的名字,就連自己原先的模樣也捨棄了,他用了巫妖的樣子,還以爲巫妖會大發雷霆,罵他是個竊賊小偷,就像他們被迫在一起的時候,但巫妖居然什麼也沒說,看上去還挺滿意的。
爲他們推開門的門童算得上見多識廣又目光犀利,但遇到這兩位先生,他甚至差點忘記了開門。
真正的問題出在前臺,因爲此時的窮人們並不怎麼熱衷於四處旅行,或者說,他們即便來了,也只會借住在親戚家或是小旅店裡,瑞吉酒店是紐約最爲豪奢的酒店之一,他們的房間都是有預定的,而且多半都是秘書或是管家致電酒店,兩個大半夜貿貿然衝出來的來人確實令人生疑,不過沒人懷疑他們的身份,前臺的眼睛只有比門童更加尖銳,他的視線不易令人覺察地從客人們的硬凹頂呢帽,領針,露出的法式袖口,整齊地落在皮鞋上的卷邊褲口掠過,然後仔細地查看了克瑞瑪爾拿出來的“護照”:“英國人?”
克瑞瑪爾微笑着點了點頭:“倫敦。”
“倫敦現在很冷吧,先生。”確認完護照後,前臺的態度更加和藹了一些,也許是因爲護照上注着lord,也就是所謂的貴族護照,表明他們的家族或是個人曾經被王室授勳賜爵,是個爵士,在英國國內享有非常重要的社會地位。
“並不比紐約更冷,”克瑞瑪爾說:“而且這裡也有着濃重的霧氣。”
“那是因爲我們的酒店就在中央公園旁邊的關係,但這種霧氣是對人有益的。”前臺說,將他們交給一位管家,當然,他們得以擁有符合他們護照身份的豪奢房間,以及相應的服務。
那位管家確實訓練有素,當他發現這兩位lord居然連一件襯衫也沒帶的時候,什麼也沒說,但他們從浴室裡出來,房間的衣櫃就滿滿當當的了——從內褲,襪子到鑽石領針,無一不有,而且尺寸相當準確,餐車上的銀蓋打開後,裡面的食物熱氣騰騰。
巫妖和克瑞瑪爾在一起久了,也習慣了在非必要的情況下用餐,只要食物新鮮美味,只是他還沒來及坐下,就突然伸了伸手,一坨毛茸茸的黑色物體旋轉着從他們的衣帽間衝出來,一路上不知道撒了多少零零碎碎的發光物體。
“這是……鴨嘴獸?”
“如果你說的鴨嘴獸只是普通生物,”巫妖說:“那就不是。”
克瑞瑪爾這才放下勺子,仔細看了看那隻黑色的“鴨嘴獸”,它看上去要比鴨嘴獸更小也更可愛一些,渾身的絨毛裡金光閃爍,巫妖提着它抖了抖,就有丁零當啷數之不盡的金幣掉了下來:“這裡的地精?”和地精一樣喜歡收集財物。
“不知道,”克瑞瑪爾隨手接過,往袋子裡一丟——當然不是次元袋,偷東西罪不至死,但這個袋子是劣魔皮做的,一隻只有微弱魔力反應的生物根本不可能撕破它,不,應該說,一進去它就瑟瑟發抖,什麼事兒都不敢做了。
“來吃吧,湯要冷了。”對,這纔是最重要的。
人們總說美國人的食物粗劣,事實上上位者總是能夠得到無法想象得到的享受,譬如現在,只是一頓簡單的夜宵,也有濃郁鮮美的龍蝦湯,香脆的洋蔥圈,塗抹着黃油的新鮮麪包與水分充足的橙肉布丁。
而“同樣”來自於英國的小雀斑,紐特.斯卡曼先生,正在寒冷黑暗的街頭茫然地舉着一隻鑲着玻璃的銀戒指,到處走來走去,小聲地喊着那隻“嗅嗅”的名字,希望它能夠聽見自己的聲音,或是被銀戒指誘惑,早點回到自己的箱子裡來。
他好餓,又好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