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走之前,薄雲還有一事牽掛,她看看專心整理文件的寧致遠,欲言又止。他後腦勺好似長了眼睛,說:“要不要去拜祭一下你母親,我彷彿記得今天是她去世的日子。”
“沒想到你會放在心上。”
“你那天痛不欲生的樣子,我永遠不會忘記。”
他們買了一大束鮮花前往公墓,在薄楓的墳前,寧致遠默默看着薄雲燒紙錢,夏日奧熱,花崗岩鋪設的地面烤得滾燙,薄雲白皙的皮膚沒一會兒就曬得發紅,他只得站在她身後,擋住陽光,爲她提供一片小小的陰影。
薄雲跪在墓前低聲說:“媽媽,我要去美國唸書了,你會爲我高興吧?我想一直唸完碩士,以後闖蕩華爾街,穿西裝和高跟鞋,像男人一樣在職場叱吒風雲,好不好?”
寧致遠微笑,摸摸她的頭髮。他的小女孩,對未來有許多美好的憧憬,他會幫助她一一實現的。拜祭結束,寧致遠帶薄雲去老宅陪寧毅信喝茶,薄雲此去不知何時再返回N市,告別是必要的。
寧毅信聽說薄雲要去紐約大學商學院當交流生,很是高興。
“還是讀商科嗎?紐約大學商學院很不錯。”
“是的。”薄雲雙手放在膝蓋上,乖乖回答。
“很好,你很上進。”
“天資有限,只好將勤補拙。”薄雲很謙虛。
寧毅信對傭人使個眼色,傭人轉身進書房,片刻拿一個信封出來。
寧毅信接過信封,遞給薄雲:“一點小小意思,當做叔叔贊助你買課本吧。”
薄雲馬上知道是錢,推脫不肯要,寧致遠揉揉她的肩膀,示意她收下。
正聊着,有人按鈴。傭人去開門,人未見,聲先至。孟琪雅笑道:“哎喲,到淮海路來,居然不上我家去,致遠,你是跟我生分了嗎?”
薄雲回頭看見千金大小姐大駕光臨,忙起身,微微鞠躬問好。孟琪雅鞋子也不脫,走近幾步,站在玄關處。身穿一件白色單肩大荷葉邊上衣,黑色絲質長褲,細腰帶和鞋子都是大紅色,血一般醒目,細細綁帶,腳趾甲也塗着紅蔻丹,腋下夾一個金色軟皮信封式手袋,手腕上是華麗手錶和豹紋寬手鐲,不知是剛從外面回來,還是馬上要出門。
寧毅信笑道:“致遠剛纔還說略坐一坐就去隔壁看你呢。”
孟琪雅微笑說:“不巧,家裡空蕩蕩的,爸媽嫌天氣太熱,飛去瑞士度假避暑。”
薄雲有點傻乎乎地問:“瑞士現在很涼快嗎?也是夏天啊!”
“瑞士再熱不過二十幾度,不比N市這個大蒸籠好多了嗎?雪山腳下,舒服着呢,我在蘇黎世的公寓一直留着,每年他們會去小住一陣子。”孟琪雅嘴角一絲隱約的譏諷,薄雲這種井底之蛙,連歐洲都沒去過,懂什麼旅行的樂趣。
蘇青不在,女傭放假,孟琪雅懶得在家待客,請寧致遠和薄雲一起去附近咖啡館坐一坐。寧致遠在場,孟琪雅對薄雲不得不客氣一些,招呼她:“你想吃什麼甜品?這家的巧克力慕斯做得很不錯。”
薄雲正在翻餐牌,順水推舟:“那就點一份巧克力慕斯吧。”
蛋糕送上來,孟琪雅面前是起司蛋糕,寧致遠是車釐子蛋糕,她有些眼饞,寧致遠用小銀勺挖一口,讓她嘗。
“我的比較好吃?”
薄雲點點頭,寧致遠就很大方地跟她換。孟琪雅看在眼裡,酸在心裡。若是麥克在,她就有擋箭牌,不,就不至於眼看着別人秀恩愛,麥克肯定伺候得她舒舒坦坦。她很想抽菸解悶,奈何坐在室內,外面38°的天氣,誰樂意在露天當烤肉。
三人說些不鹹不淡的話,孟琪雅百無聊賴,起身走去咖啡館門口,就着開了半扇的門抽一支菸。薄雲看她高挑纖瘦的背影,覺得孟琪雅真是風情萬種,魅惑的姿態,隨便一站就是一幅時尚雜誌封面大片。
只見孟琪雅夾着香菸的手上戴着華麗的彩色寶石鑽戒,一朵一朵小花攢在一起,奪人眼球。紅色高跟鞋的鞋跟鋒利如冰錐,那樣細,怎麼穿得穩?
孟琪雅抽完一支菸,走回來,看薄雲傻傻地盯着她的鞋,翹起腿,舒舒服服地坐在沙發上,掃一眼薄雲,她還是穿着平底便鞋,今天是一雙淺灰色羊皮鞋,略有些尖頭,鞋頭上一枚緞帶大蝴蝶結,顯得腳又瘦又小,可做掌上舞一般。孟琪雅有心要調侃薄雲幾句,便說:“你現在會自己挑衣服鞋子了嗎?還是仍然靠格蕾絲給你置辦行頭?”
薄雲如實回答:“迄今爲止一直是格蕾絲幫我置裝,但到紐約之後打算自己打理。”
“你應該學着化妝打扮,別整天素着一張臉,穿雙平底鞋到處走,你不會永遠是二十歲。青春速朽,現在還可以當自己是小女孩,隨便穿什麼都是貌美如花。到了三十歲,你再穿這種棉布背心裙和平底鞋出街,那就是邋遢。”
寧致遠但笑不語,只是摸摸薄雲的臉頰,他就喜歡薄雲這個樣子,清爽乾淨,塗脂抹粉的女人他已經膩味了。
薄雲說:“琪雅姐,你這種又細又高的鞋子,我真心駕馭不了,看着都覺得疼。”
“你要是捨得花五位數買一雙好鞋,就知道不會疼。”
薄雲咋舌,上萬的鞋子?她可不捨得買,雖然她知道格蕾絲給她買的一些鞋子絕對不便宜,但沒看見賬單,就假裝糊塗。
“女人一定要穿高跟鞋嗎?”
孟琪雅笑出聲來:“薄雲,你知道嗎?長期穿高跟鞋,對身體也是一種折磨,足趾會變形,會長繭,但女人還是欲罷不能。一來,穿高跟鞋的女人,走路的姿態分外妖嬈,男人看見無不心動。二來……”
孟琪雅壓低聲音,湊在薄雲耳邊說:“二來,穿高跟鞋的時候,你會感覺到骨盆的肌肉繃緊,和經歷X高/潮時候的感覺類似,每走一步都好像在做/愛。所以,高跟鞋娛人娛己,當然要穿。”
孟琪雅是大女人,口無遮攔,薄雲臉羞得通紅。寧致遠摟過薄雲,吻吻她的頭髮:“小傻瓜,琪雅逗你玩的,你喜歡怎麼打扮就怎麼打扮,不必墨守成規。”
“致遠,你真是把薄雲當一隻貓在寵,每天要喂她吃飯,替她洗澡剪指甲嗎?”
寧致遠笑道:“琪雅,麥克不在,你的脾氣又變壞了,嘴裡不饒人。我應該叫他早點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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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處,孟琪雅咬脣噤聲,端起咖啡猛喝一口。
薄雲起身去洗手間,寧致遠這才低聲說:“別跟麥克慪氣,你就不能姿態放得低一點?說幾句軟話?”
“我還要怎麼放低?我已經嘗試挽回……”
“也許是你的誠意還不夠。男人同樣會受傷,雖然我們看起來更強悍,其實是蝸牛,硬殼裡麪包裹的是一顆特別柔軟的心。”
孟琪雅反脣相譏:“三十歲的大男人,如果要我哄小孩一樣哄他,那就免了,我又不是幼兒園阿姨。愛回不回,再也不見最好!”
“琪雅……”寧致遠不知該怎麼勸這一對冷戰的情侶,一個是他的天敵,一個是他的死黨,他罵誰都不行,裡外不是人。他只好避重就輕:“夏日這樣美好,你一個人過,豈不是太孤單?”
孟琪雅媚眼如絲:“我若不想一個人過夜,勾勾手指,自然有大把帥哥排滿淮海路,你不用替我擔憂。”
寧致遠聞言更加擔憂,年紀逼近三十大關的孟琪雅,還要遊戲人間到幾時呢?
孟琪雅見薄雲走回來,伸個懶腰,嬌聲說:“好啦,不跟你打哈哈,說正經的,過幾天我也去瑞士,要待一陣子。”
“去度假?正好跟孟叔叔他們在一起打發這個悠長的夏天。”
“不,我是去工作。蘇黎世有家新開的拍賣行,想做一場東亞瓷器的專場,請我去當總監。”
“哦,那很棒,祝你旗開得勝!有好貨記得通知我,我帶薄雲一起去給你捧場。”
咖啡已經喝完,孟琪雅無所事事,要繼續窩在這裡打發時間,寧致遠帶薄雲告辭,他更享受二人世界。孟琪雅懶洋洋地揮揮手當做告別,真厭煩二人在她面前秀幸福,眼不見爲淨。
寧致遠今日心情不錯,慢悠悠帶薄雲逛完半條淮海路的店鋪,吃過晚餐,纔開車回家。他一點也不怕被狗仔拍到,一回兩回還會感到煩擾,次數多了,就像家常便飯。他知道,新聞效應是逐漸衰減的,除非他有新女伴,否則媒體遲早會對薄雲失去興趣,到那時她就清靜了。
“你難得有這樣悠閒的時刻。”薄雲很享受今天手挽手逛街的感覺。
“是嗎?你覺得我神經繃得太緊?”
“至少在N市,我很少看見你放鬆,在別墅過週末的時候,我常常看見你眉心深深一個川字,有解不開的煩心事。”
“沒辦法,錢越掙越多,空閒就越來越少,我很想慢下來,可是事業做到這個份上,已經無法減速,身後千百雙眼睛指望着我掌舵領航。”
“能讓麥克替你多分擔一些嗎?”
“他已經做了很多事,下一步我可能要把李昊提拔起來,如果你的浩然哥哥爭氣,過幾年,他也可以往高層走。”
“不可能吧,他還那麼年輕?”
“快客公司的員工平均年齡才31,想找個老人家都沒有,我喜歡年輕人身上的衝勁,年輕無所謂,我要的是本事。英雄不論出身,人人有機會。”寧致遠說。
二人一路聊天,車子開回別墅,已是夜幕降臨,美好的夜晚,月朗星稀,寧致遠體內的野獸要甦醒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