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從古往今,不分中外各國的教育制度,大體上都是同一個核心共同點,那就是表面上不敢怎麼折騰,但歸根到底還是一種統治階層用來篩選‘自己人’的工具。
這和國家制度,社會環境之類的沒有半點關係,而是統治階層爲了維護統治的必然選擇。
在大唐帝國同樣也不能免俗!
要不然,你說李軒爲什麼不把所有的教育資源通通放開?
這事簡單的很,直接集中全帝國最優秀的教師,然後把他們講課的時候全部記錄下來,然後刊發成書籍向全社會公開。
從小學到中學再到預科,然後一直講到大學!
這事需要動用的優秀教師頂多幾百個,刊發成書別說售賣了,就算是免費發放所需要的成本,對於一個年財政收入超過億元,同時印刷工業也是得到了極大發展,能夠大規模發行大唐朝報這種報紙的龐大帝國而言。
成本的障礙基本可以忽略!
而有了這些優秀教師的授課記錄再加上其他詳細的教材,就算是師資再差的學校,都能夠享受到一流的師資,普通老師不會講課,沒事了,照本宣科,直接背優秀教師的講稿就行了,當個復讀機可沒啥難度。
但是這種簡單到智障都能想出來的辦法,卻是不幹?
爲什麼?
因爲李軒不願意這麼幹!
如果這些教育資源都放開了,李軒敢用滿朝文武的腦袋保證,不用幾年,一大堆的叛軍就會冒出來了,到時候自己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民智這個東西吧,是雙刃劍,有利於生產,但絕對不利於統治。
對於一個合格的政治家而言,培養少數精英,對絕大部分人進行愚民政策纔是最妥當的,要不然,滿清的下場就是他們的下場。
被自己培養出來的新時代人才給幹掉了,在這麼多亡國事件裡,滿清也算是比較具有代表性的了。
假如當年它不進行教育改革,堅定不移的繼續閉關鎖國,不允許民衆出國留學什麼的,恩,具體政策請參考三八線以北,鴨綠江以南,民衆自稱生活的很幸福的一箇中央集權君主制小國,當地的王族玩這一套幾十年了,現在活的挺滋潤的。
任憑外面狂風暴雨,三代胖子巍然不動,堅持閉關鎖國、封鎖民智不動搖,試問現代社會裡,誰能比他們更牛逼?
西亞非洲南美等一票被唾棄的獨裁者之流,連給人家提鞋都不配。
不服都不行!
當然了,李軒雖然心裡頭很佩服他們的手段,但是真讓他這麼搞卻是不可能的。
良心過不去!
沒辦法,他雖然說是皇帝了,但穿越來之前好歹也是個普通人,心底裡多少還是有一些人性道德這些東西的,和純粹的統治者比起來,還是略有不如。
因爲,他還有那麼一丁點良心!
要是真幹這些事情,偶爾夜半時分,這麼一丁半點的良心也會傳來微弱的疼痛感!
所以大唐帝國的教育制度,雖然是採取精英教育,但是卻是有着大規模的獎學金制度,從小學到大學都是非常的完善。
幾乎所有的大學,全獎學金的學生都會佔據百分之二十以上,這一點,可以說是在李軒的強行要求下執行的,而很多禮部的官員其實並不同意實施這麼大規模的獎學金制度。
但是這些人,無法影響到李軒的抉擇!
不管怎麼樣,李軒還是需要給普通民衆留下一道口子,讓他們有奮鬥的目標和希望。
教育制度綜合精英制度和獎學金制度,顯得如此奇葩,同樣的大唐帝國的其他衆多制度,很多在後世看來也是比較奇葩的,比如說法務部,這個機構是立法機構。
但是這種立法機構卻是正兒八經的行政部門,直屬內閣,其政治地位和其他各部沒有什麼太大的差別,和後世的諸多國家裡的立法機構是各種議會,大會之類的全然不同。
爲什麼?
以爲大唐帝國是君主制度,是不可能任何性質論政議政性質的機構的,皇帝就是天,皇帝就是地,皇帝的話就是法律,立法機構所需要做的,就是根據皇帝的意願制定相關的法律就行。
而法律的目的,也不是什麼其他什麼,同樣是爲了維護統治而已。
大唐帝國的法律,只是一個工具而已,和軍隊,百官等諸的事務一樣,都是李軒用來統治帝國的工具。
從這個角度來看,那麼也就會知道,李軒搞出來的司法改革,其目的同樣也不是爲了給天下一個沒有貪腐的世界,而是爲了維護統治,所以就有了很多看上去非常不合理甚至是缺陷的司法改革內容。
所以,就出現了一堆行政官員組成的法部,按照皇帝的意見制定,更改法律,至於普通人的意見,不好意思,他們聽不到,聽到了也置之不理。
法部的變動,和督察院,大法院的相關改革都差不多,都是人事和財政上的改革。
而各部門內部的變動,實際上並不大。
督察院依舊是負責公訴以及百官監察等任務,甚至連負責監察百官的部門都沒變,依舊是督察院反貪局。
但是整體上雖然沒變,但是這對於李軒而言已經是夠了,沒有了行政官員的牽制,司法機構,尤其是督察院這邊就能夠不受干涉。
這樣一來,督察院在監察百官的時候,就會沒有太多的牽制。
督察院的變動,乃至整個司法體系的變動,都是李軒針對吏治改革的一部分而已,而這種改革,一時半會的是看不到什麼太過顯著的效果的。
真正想要得到短時間內的顯著效果,李軒還是準備搞一場吏治肅清行動。
去年的吏治整頓行動,雖然規模不小,但是很顯然依舊沒能威懾住百官,要不然的話,也不會繼續出現江北道大規模貪腐的事件來。
這一次,李軒準備搞一次大規模的貪腐,而且和以往只針對中低層官員不同,這一次他準備從上往下搞。
搞下去幾個高級貪官,提高影響力,以威懾百官,然後順藤摸瓜,繼續搞那些中級官員,最後是低級官員。
因爲上樑不正下樑歪!
那些低級官員的貪腐,數量實在太多,抓其實是抓不過來的,但是中高級官員數量有限,調查容易,抓人容易,殺人也容易。
而且還有額外的好處,那就是可以給下面的官員們騰出來更多的位置。
帝國立國十幾年了,不僅僅是將領,文官方面的晉升也是比較緩慢和僵硬了,大量帝國建立初期的官員霸佔了重要位置,而且身居高位多年,這不把他們搞下去,你讓後來者怎麼升官啊?
當然了,這只是順帶的,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爲了向外界宣佈:朕準備嚴厲打擊貪官了,你們都給朕小心點,別搞事!
沒錯,把矛頭對準高官,更主要的還是爲了展現一種態度,威懾百官,讓他們有一種現在風頭太緊,先停一停,以後再搞的想法。
如此就能讓原本一些準備貪腐的官員害怕,然後止住貪腐的念頭,已經貪腐的官員,讓他們停止繼續貪腐。
李軒沒想過單純依靠這種手段,就能夠徹底堵住官員貪腐的問題,這幾乎是不看的事,從古至今,不分中外,官員貪腐這種事就沒真正解決過。
只要有權力這東西,那麼必然會伴隨着以權謀私這種情況,所以官員貪腐和妓女賣春一樣,都是古老而頑強的傳統,保持數千年不變。
李軒可沒自信能夠終結這種古老而頑強的傳統!
搞司法改革,只是爲了把這種事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內。
而如今他準備搞大規模的吏治整頓行動,打算殺幾個高官貪官,也只是希望讓那些官員們老實一段時間。
想要徹底杜絕是不可能的,李軒想要的,也只是稍微控制而已。
所以當司法改革完成後,李軒就是開始了下一步的計劃,還是老套路,以江北道貪腐事件作爲起點,然後引爆全國。
在李軒的授意下,剛完成改組的督察院反貪局,向基本上已經是向吏治基本爛透了的江北道派遣了專案組,專案組專門抽調派來的僉都御史帶隊,由此可見李軒對此事的重視。
僉都御史在帝國的官制體系裡,品級爲正三品,在督察院體系裡,僅次於正二品的都御史、從二品的副都御使,通常來說,這個級別的御史,也是各省督察院院長。
值得注意的是,督察院中央反貪局的局長職務,也是在改革後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原來該局長的職務不過是從三品而已,和尋常的中央各部下屬各司的司長職務相當。
但是這一次改革裡,李軒親自把該局的局長品級規定爲從二品,由副都御使級別的御史高官擔任,基本上和各部侍郎、各省巡撫同一個級別。
反貪局下設各處,而各處的處長級別都是僉都御史。
改革後的反貪局,人數快速膨脹,而且期內任職的官員品級普遍偏高,這也是爲了提高反貪局的權限着想,雖然說可以用小官重權,但實際上會出現諸多問題,你總不能指望一個七品的芝麻小官去調查一個從二品或者正三品的封疆大吏啊!
嗯,沒錯,這一次江北專案組的頭號目標,就是江北道新任道員謝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