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反而帶她去路邊吃了一頓夜宵。記得我吃的夜宵算她的晚飯,才知道她只是個剛入職的小丫頭。當時坐我的車手裡拿着會議文件,所以想着多少錢都要趕過來。但顯然拿着文件之前她是值錢,文件都送到了她還有什麼用處呢。”
“這就是你們的第一次相遇?”我說道。
“是的,你媽把我騙的好慘呀。後來我們結婚有了你,可惜你媽嫁給我不是爲了別的。就是爲了錢,爲了啓動資金。”
“這又是一出什麼?”我說道。
“後來,因爲你媽交不出一百的車費。我就有了她的號碼,她工作的地方正是我們那條鬧市區隔壁。她時常晚上忙到不吃飯,而我就是這個時候找她吃夜宵。她欠我的越來越多,我們關係就越來越深。她說要嫁給我,我想想也老大不小了。我答應了她,94年結婚就有了你。而我也不開車了,因爲你媽。也是因爲這事情我和王叔徹底鬧掰了,誰知道會變成這樣。”
“什麼事情?”我說道。
“當時你王叔還有正在讀書的兒子,比你大上幾歲。成績不錯要去外國吧,說每個月都要大概四千塊錢生活費。八比一,四千塊錢一個月也就夠吃個飯的。還沒算什麼學費其他的,你王叔手頭也沒幾個錢。”
兒子?我明明看見的是個比我小的女孩。思考着難道是個二胎了?大兒子比我還大上幾歲?
“那時候的三十萬可不得了啦,她說她想開公司養我。那時候我拉隔壁王叔叔入夥,他拒絕了我。因爲養兒子沒什麼錢。我當時都在想,要是我沒想出這個辦法。和你王叔沒賺到那麼多錢,你王叔也不會想着把自己兒子培養成材了。當時想着我和你王叔一人三十萬,六十萬開的公司可就牛逼了。但你王叔沒錢了,還記得車嗎?三萬首付的車,後續我們都有還款。思考我那一部分就不要了,你王叔給我兩萬,車子就是你王叔一個人的了。當時爲了這我們吵得天翻地覆,現在想想估計當時他也拿不出來。聊到後來我車也不要了錢也不要了。最後我帶着三十六萬和你媽開了公司,一家保險公司。也是同年你媽懷了你,可以說雙喜臨門了。”
“這不是好事嗎?”我說道。
“說實話你媽想開公司,我開始是反對的。但耐不住我懶,你知道嗎?人要是過的過分舒適了之後,就回不去了。”
“舒適?”我說道。
老爸趁着我不注意抓起了礦泉水瓶猛灌了一口,被我攔了下來之後說道:“你再跟我腦補一下下面的畫面,在所有人都在忙碌幹活的年代。一天到晚二三十單堅持一個月才能保證自己還的起貸款還有錢養活家人的年代,而你只需要每天堵在路上慵懶的接上五到十單就下班了。你會變成什麼樣?我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幾年就已經沒辦法正常的跑出租了。人家辛辛苦苦出人力加油費,他們一天的油費夠我開一個星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