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腿
野狼就好像後腦勺長了眼睛似得,居然於千鈞一髮之際,一把抓住那個小偷:“你想做什麼!?”,他用力把小偷扯到身前。
這個小偷年紀不大,下手也沒幾次,被他拉得一個趔趄,擡起頭,一雙緋紅的大眼睛正好奇地看着他。光明之神在上,那嬰兒的眼睛居然跟蛇一樣!
小偷不由打了個哆嗦,扭開頭來,結果筆直對上了野狼的眼睛。
野狼連番兩遭受騙,心裡已是怒火中天。看到年紀這麼小的孩子居然幹起了詐騙這種勾當,紫晶般的眸子更是升騰起陣陣殺意,那是較之寒冬臘月的冰窟更爲懾人的煞氣,居然嚇得小男孩兒哭了起來。
“大人您行行好,饒了我吧,我只是一時鬼迷了心竅。”髒兮兮的小男孩頓時就腳軟了,指着躺在地上撒潑打滾的流浪歌手大聲說:
“是他!都是他的錯!你剛纔掏出錢袋的時候,被他看見了。他覺得你錢多人傻,所以就拉我合夥,想趁你不注意的時候偷走。事情都是他搞出來的,您要怪就怪他吧,求求大人您就放過我吧。”
上一秒還躺在地上的賴子一彈而起,指着小偷叫罵:“靠你個小混賬,我要打斷你的腿!居然隨意污衊我!我什麼時候和你合夥了,你自己想要偷貴族老爺的錢,有種你就自己擔着,我可不認識你,你別想把罪名往我都上扣!”
小偷也火了。這兩個人居然當街對罵起來,似乎聲音越大,就越顯得自己理直氣壯,身上的罪責就越小。
眼看周圍的人越來越多,落在野狼身上的眼光也越來越多,如寒芒在身刺得他很不舒服。
野狼不習慣置身於衆人視線的焦點之處,這讓他感覺自己曝光於危險之中。和光明相比,他更加習慣在黑暗中游走。夜色纔是他的世界。
野狼在喧囂之中,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悄悄地穿過人羣,快速離開現場。
他決定換一種方式,不再光明正大地走在街道上,而是想辦法先暗中潛入其中的一家。
這種時候,他的運氣一貫都不錯。野狼很快就摸進了一間客棧的儲藏室,鎖頭被他輕易撬開,裡面寄放着客人的貴重物品,比如說,黑貂皮披風。
野狼打開門後,第一眼就看到了被妥善掛在牆上的披風。這東西絕對是高檔貨色,沒有一絲雜色的,摸上去手感簡直棒極了,光滑的皮毛在燈光下反射出一線油量光芒。厚重而又暖和,低調而又奢華,正是野狼現在所需要的。
由於之前被鐵釘穿胸而過,所以野狼的衣服也撕壞了。衣褲上更有多處破損,那是滾落山坡時的結果。所以,野狼拿到最重要的披風之後,並沒有馬上離開,而是將嬰兒放在貨物裡,然後開始翻找起合適的衣服來。
儲藏室裡什麼東西都有,衣服食物武器……品種繁多,但擺放凌亂,野狼甚至還發現了不少的畫像和碗碟。但這些對他都沒有什麼用處,現在他需要的是暖和的衣服。這地方的氣溫古怪得很,明明是初秋天氣,卻冷得像是隨時都能下雪。
小嬰兒坐在地上左右看了看,揪了揪自己頭頂的小卷發,認真思考了一會兒,然後咯咯咯地咧嘴笑了起來。
野狼困惑地看他一眼,不明白他爲啥莫名其妙地發笑。
片刻之後,他明白了嬰兒笑得這麼開心的原因。小嬰兒似乎以爲這是個遊戲,環顧一週選了個方向,然後很開心地鑽進了衣服堆裡。
起先野狼還能看到胖墩兒蠕動着的小屁股,心裡沒多在乎,可等他脫下破衣之後,就只能看到那些布料如浪花般拱起,向右方移動。
這樣居然也能玩起來,嬰兒這種生物真的是……野狼不由搖頭失笑,但沒多久,他的眼神卻又凝重起來。
移動方向的盡頭是一堵牆,但埋在衣堆裡的小嬰兒估計並不知道,還在高速前進。
眼看嬰兒就要撞牆,野狼趕緊把手伸進衣服海里,左右迅速撈了一圈,抓住嬰兒的軟綿綿的胖胳膊,然後像拔蘿蔔一樣地把他拉出來。
無數件衣服從身上掉下去,嬰兒傻乎乎地看着野狼,四肢還在習慣性地做着往前爬行的姿勢,完全不知道自己剛纔差一點就要撞牆了。那樣子,簡直要多蠢就有多蠢。
野狼狠狠地瞪着他,嬰兒四肢這才老實地垂下來。但小傢伙還是一頭霧水的樣子,半張着嘴茫然地看着野狼。片刻,他居然笑了起來,朝野狼揮舞着手臂“啊啊啊”地要抱抱。
抱你個鬼啊抱!野狼頭疼,心裡對這孩子的智商充滿了擔憂。他把孩子放在地上,不去搭理他,開始找嬰兒服。小傢伙摸起來冰冷冰冷的,這裡天氣這麼冷,他可千萬別生病了。
嬰兒落地後有點暈,不知道爲什麼野狼不肯抱他。他把手伸進自己的嘴巴,吧唧吧唧吮吸着,小腦袋不安分地到處亂看。
片刻,小傢伙不知道發現了什麼,居然又爬了起來。野狼回頭瞥了他一眼,覺得沒有危險,就不去管他了。
不知是否該讚美諸神的保佑,總之野狼竟然找到了他需要的東西,並獲得了超乎預料的結果。至少從行裝派頭上來說,現在的他,看上去十足十是個貴族小少爺。且不論爵位高低,但至少屬於家裡絕不缺錢的那一類。
不過野狼並不在乎這些,他關心的是衣服是否足夠抗寒,以及……他竟然真的找到了適合嬰兒穿的衣服!讚美諸神,感謝他們的賜福。
野狼是在一個藏在角落的搖籃裡發現小孩子的衣服的。野狼一臉喜色的把它拿起來。
雖然大了一點……好吧,是大了很多,這是五六歲孩子的衣服,但至少夠厚夠暖和。白羊毛衫密不透風,再加上鞋帽衣褲,光拎在手裡都很有分量感,而且居然有一件白熊毛披風。
成功找到目標的野狼,其實心裡是很開心的。但等他回頭後,眼中的愉悅迅速又垮了下來。
那小屁孩居然又不見了!
天哪,這到底得從何找起?野狼看着到處都堆滿了貨物,雜亂無章幾乎難以行動的房間,額頭青筋亂跳。
野狼就沒見過這麼煩人的東西,難道嬰兒是小狗嗎?不不不,小狗都比他乖。至少小狗知道在沒有主人同意的情況下,是不能到處亂爬的,它們會乖乖地呆在原地等待。
野狼一邊找,一邊在心裡憤憤想着,待會兒找到人後,他非得像遛狗一樣往嬰兒的脖子弄個鏈條之類的,省得他到處亂爬還找不着人。同時,他心裡充滿了擔憂,害怕嬰兒不小心磕碰到危險的東西,傷了他自己。當然了他是絕對不會承認這一點的。
野狼找得汗都快流出來了,可就是找不到那小傢伙的身影。
最後還是嬰兒自己主動爬出來,野狼這才鬆了口氣。
可是當他看清了嬰兒嘴裡叼着的東西后,野狼難以置信地瞪圓了雙眼。
諸神在上,他嘴裡咬得是什麼鬼東西!?
野狼死死地瞪着嬰兒,甚至爲了確認這不是錯覺,而用力揉了一下眼睛。可惜他眼前的畫面卻還是沒有消失。
是的,野狼沒有看錯,嬰兒嘴裡叼着的不是布娃娃,也不是別的什麼玩具,而是一整條醃羊腿!天知道他究竟是從哪個犄角旮旯裡找到羊腿的。
而嬰兒渾然不覺自己幹了件什麼叫人跌破眼球的事情,他像是爬累了,靠着木頭箱子坐下,然後取下了嘴裡叼着的醃羊腿。
由於羊腿比他還要高兩個腦袋,嬰兒不得不將它放在自己的懷裡,然後費力的用兩個小手抱着後腿,牙齒用力撕下一長條肉,美滋滋地啃了起來。
醃羊腿!光明之神在上,一個還不會走路的孩子,居然在吃醃羊腿!硬邦邦的,沒有烤熟的,生羊腿!
野狼瞪着嬰兒簡直就是言語不能了。
肉條將嬰兒的兩腮鼓得圓鼓鼓,他居然不覺得血腥,也不膩味,反而很滿意那味道,津津有味地嚼得滿嘴都是油。就算成年人恐怕也幹不出這種事情來,但嬰兒吃得那叫一個開心,甚至用眉開眼笑都不足以形容他臉上的喜悅。
如果野狼沒記錯的話,不,他絕對沒有記錯,這小傢伙在幾個小時前,還只有四顆米粒大小的門牙,張嘴發音的時候還會漏風。可他現在卻有足夠鋒利的牙齒,能夠撕碎嚼爛硬邦邦的肉。
野狼腦海裡兩個聲音在天人交戰。
一個發飆怒吼着:這個嬰兒絕對不正常,哪裡有突然長出滿嘴牙齒,還會吃肉的孩子!?
另一個則淡定平靜地說:安啦,安啦,你又沒有養過孩子,你怎麼知道正常的嬰兒是什麼樣子的。說不定有的種族就是生長的很快,天生就是喜歡吃肉呢。淡定,淡定啦。
野狼忍不住掰開他的嘴巴仔細檢查,嬰兒居然也乖乖地停下進食的動作,還非常配合地張大嘴巴。
但不管野狼怎麼檢查,都沒有看出任何異常的地方,頂多是虎牙長得比較尖銳。可是,即使尖銳,那也是屬於正常人類範圍內的尖銳。
野狼表情複雜地看着嬰兒,但孩子卻一點都不覺得自己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居然還仰頭朝他咧嘴大笑。
請原諒野狼實在是笑不出來,只能木着一張臉面無表情地看着他。
小不點困惑地看了看他,低頭看了看羊腿,小眉頭皺在一起思考了一會兒後,驀地小手一拍,明白過來。
他顫顫巍巍地用雙手舉高羊腿。但由於羊腿太長了他拿不穩,羊腿還屢次往下墜落在地上。不過嬰兒十分倔強地要把它舉起來,不管再艱難,也要屢敗屢戰,一張小臉繃得十分嚴肅。
野狼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幹什麼,暫時將亂七八糟的思緒拋之腦後,蹲下,替他捏住羊腿的另一頭。
嬰兒在他的幫助下,總算是把羊腿舉高起來,他開心地笑了。
野狼困惑地看着他。
嬰兒用力把羊腿往野狼的方向遞送,嘴裡不停地說着“啊,啊啊”。
嬰兒說得很認真,可惜他的語言詞庫裡只有一個啊字,不管再怎麼改變音調,也難以準確傳遞信息。
嬰兒說了好久,見野狼卻還是愣愣的捏着羊腿沒有動靜,他不由有些着急。
過了一會兒,嬰兒用力一口咬在羊腿上,然後吐出來,把那塊肉遞給野狼,焦急地“啊啊啊”了起來。
一個瘋狂的念頭閃過野狼的腦海,野狼覺得有些難以置信。
“你該不會是叫我跟你一起吃吧?”野狼覺得自己一定是在胡思亂想。
但嬰兒居然點頭了。
野狼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該露出什麼樣的表情,做出什麼樣的反應纔好。
這份小小的善意,簡直就是叫人哭笑不得。他不知道自己該表揚嬰兒的大方,還是嫌棄他的口水,或是感慨他對自己的善意,又說不定該害怕這個古怪的小傢伙。
而嬰兒根本就不知道野狼的煩惱,困惑地把小腦袋歪向一邊,滿臉的天真無邪。
而他筆直伸出的小手心裡,放着沾滿口水的肉。
肉塊的邊緣是參差不齊的牙齒印,甚至還連帶着暗紅的血絲。從賣相上來說,實在是倒人胃口。但嬰兒始終都伸着小手。即使累得胳膊顫抖,中塗幾次差點放下來,但咬咬牙,還是再次舉了起來。
野狼死死地瞪着小手足足有五分鐘,臉上各種複雜的表情閃過。
忽然,嬰兒朝他咧嘴一笑。
那宛然是世間最爲純澈的笑容。
野狼恍惚在他緋紅的眸子裡看到了燃燒跳躍的火苗。
幼小的火苗,熾熱,而又純真,讓人不忍心傷害他,只想好好好的呵護那一點火星,直到它變成熊熊火焰將世間點亮。
笑容將野狼蠱惑,他着了迷一樣地俯下頭去,含住了嬰兒手中的肉塊。
肉的味道又鹹又腥,實在不敢恭維。野狼鐵青着臉,強迫自己將那坨肉囫圇咬碎,經過喉管的時候噁心得差點沒有吐出來。
野狼覺得自己一定是有病。
嬰兒天真無邪地笑了起來。
野狼無力長嘆。嬰兒這種生物真的是……真的是……哎……千頭萬緒,總結在一聲長嘆。
野狼無奈地揉了揉嬰兒的頭髮。
嬰兒眨巴眨巴貓眼石一般的緋紅大眼睛,傻樂呵了一下,肚子嘰咕作響,他又低下頭吭哧吭哧地吃了起來。
十五分鐘後,野狼抱着換好衣服的嬰兒走了出去。他的手裡拿着一塊軟布替嬰兒抹嘴,這小傢伙吃得自己滿臉都是油,簡直就是髒死了。
嬰兒眯着眼睛笑,任由他擦嘴,同時鬆開手裡抓着的雪白羊骨,羊腿被他啃得一乾二淨連肉渣都不剩。他不但吃得很乾淨,而且還速度飛快,簡直就像只餓壞了的野獸。
野狼眉頭緊蹙,但過了會兒又鬆開了。算了,反正也想不明白,乾脆懶得再想,不去管它了。
經過大堂的時候,一個女招待捧着木製托盤經過他們身邊。
盤子上是剛從鍋裡取出的烤牛肉,熱氣騰騰地還冒着白煙,血汁和醬料混雜在一起,濃縮成難以言喻的奇妙芳香,勾引得人肚子直叫喚。
嬰兒聞到那氣味後,饞得口水氾濫,倆眼珠子瞪得都快掉出來了。他拽着野狼的頭髮不停用力往下扯,伸手指着牛肉“啊啊啊”焦急地叫喚。
野狼瞪着他的肚子心裡直髮愁。剛纔那麼大一隻羊腿,足夠三個成年人吃個痛快,但嬰兒吃完以後,不但不覺得撐得慌,反而還覺得餓,難道他是什麼怪物嗎?
店家好奇地看着他們。
他覺得那件披風有些眼熟,但對這位客人卻一點印象都沒有。
“喂。”店家叫住了野狼,“你先別走。”
作者有話要說:怎麼辦,好想養一個阿斯蒙蒂斯啊,滿地到處亂爬的阿斯蒙蒂斯,萌萌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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