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兩件大事到處都有,一個是吃飯,另一件就是病人。
秦宇本來就是到京都專程給楚雲嵐來治病的,卻不料在很短的時間內,竟然是自己成了赫赫有名的專家,而且這個消息一傳十十傳百,在現在信息如此發達的時代,極短的時間變得家喻戶曉。
當秦宇第二天出了楚家,來到臨時診所門前的時候,竟然發現門口彷彿成了停車場,人羣攢動,車輛擁擠,儼然就像一個大市場。而且這些車子裡面,竟然有着許多超跑類的豪車,可見這些人背後的實力。
幸虧這一方面的事情是由楚雲鶴的手下人安頓的,儘管凡事講究前來後到,但還是有的人倚仗自己的家勢,不肯遵循這個規則,總是希望搞一些特殊。
這不,在長長的隊伍之外,就有一個戴着墨鏡的年輕人站在排隊的旁邊,攔住秦宇說:“秦醫生,奉我們家主的命令,請你給我們家小姐去瞧一下病。”
“沒問題,但你必須先排隊啊。”秦宇客氣地說。
“這——”那個年輕人有些不樂意了。“這太費時間了。”
“怎麼?如果你感到爲難的話,那就另請高明吧。”秦宇冷冷地說。他最看不慣的就是有些人依仗權勢,總是希望搞一些特殊,彷彿只有搞一些特殊,才能顯示自己的與衆不同,從而顯示出自己家勢的厲害,久而久之,就連那些家族的下人們都沾染了這種習氣,在外面顯得飛揚跋扈。
那個人竟然皮笑肉不笑地說:“秦醫生,你可知道我是誰派來的嗎?”
“即便你是皇帝老兒派來的,在我這裡也要排隊。”
“秦醫生,我想你可能沒有搞清狀況,如果你還想在這裡行醫的話,想順利掙點錢的話,我希望你還是識相一點,否則的話——”
秦宇笑了,他心想,早就聽說京都的人都很傲慢,看來這話還是有些道理的,他們自詡爲天子腳下,皇城根下面的人,那種和全國其他地方的人相比的優越感,久而久之,是他們養成了那種傲慢的性格,這裡面一些有權有勢的人,就更是如此了。民間就有這樣的一句話,多大的官,到了京都就沒有官了。
偏偏秦宇是一個不識時務的人,他這個人總是豎的好吃,橫的難嚥。對於別人的威脅,他的犟脾氣就上來了。
那個年輕人向身後一招手說:“來呀,請秦醫生上車。”
隨着他的手勢,從這個年輕人身後躥出四個黑衣人,不容分說,身法奇快,身形一晃,就到了秦宇身旁,妄圖一左一右,挾持秦宇,將其鉗制,強行帶上車。
秦宇內心生氣,天子腳下的人又能怎樣,即便大家族的人又能怎樣?他怒從心頭起,也不客氣,雙拳齊出,將左右兩邊的兩個黑衣人直接打飛。而這兩個人一左一右飛出的時候,卻又撞倒另外兩個人。
“喲,真想不到,秦醫生原來還是個練家子,怪不得這樣囂張,這倒讓人感興趣。”說着,搓了搓手。雙掌齊出,就向秦宇撲來。
秦宇看得出,這個傢伙貌似文質彬彬,但這個傢伙真的是一個高手,他的幻影掌就像一道掌幕,在秦宇面前如風如雨,綿綿不斷,電光火石,有一種金石之聲,而在這種金石之聲中,卻又是狂風呼嘯,陰風測測,如夢如幻,讓人不可捉摸。
更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在對方這種掌風中,似乎隱隱有一種香氣,會讓人產生一種虛幻感,就像在NJ市的時候遇到的那個魅王。看樣子,他們的基本來源是一樣的。都是從特別陰極的一面發揚到極致。
經過了和魅王的對陣,又加之近些日子秦宇勤練地玄功,已經有一種經天緯地的能力,就像一個練功的人從個人練功的角度來說,已經打通了任督二脈,形成了一個小週天,只不過對於現在的秦宇來說,境界已非常人相比,他的小週天就是已經打通了天地之間的默契,天地協和而萬物生長,天覆地載,陰陽相合,攏天地於袖內。
對方的幻影掌儘管厲害,但秦宇原本的觀感就已經非常的靈敏,別說幻影掌,就是其它再厲害的功夫,也是無法傷害到他的。這一點也是這個年輕人非常的困惑,因爲他已經有許多的機會,打到秦宇身軀的要害,但他的掌就像打到一個皮球上,根本無法對對方造成傷害。
秦宇看到,對方的幻影掌雖然厲害,也是無法對自己造成傷害,也就不再客氣,直接虛晃一招,攻擊對方下盤,一腳將對方踹飛。
那個人向後猛退,跌坐在車子前面的引擎蓋上,雖未傷到什麼,但對於他這個自以爲是的人來說,已經是丟人丟到家了。
秦宇冷冷地說:“回去告訴你家家主,如果想請我治病的話,謙虛一點,來磕三個頭,或許我可以考慮一下。”
那個年輕人帶着他的手下人灰溜溜地上車走了。
秦宇的功夫,讓在場的患者都大吃一驚,但也非常的佩服,因爲如果秦宇屈服於這樣的權貴,去給那些人治病的話,像他們這樣的普通人,就會沒有機會,或者說病情就會耽誤,甚至危及生命的。
見那夥人一走,秦宇對那些排隊等候的病人說:“大家依次排隊治病,絕對不能特殊。”
衆人點點頭。因爲他們知道,這樣纔是公平的。
這個時候,林志軒等人都來了。因爲病人的急劇增加,秦宇還是按照昨天的辦法,將那些排隊的病人具體落實到時間點,讓還沒有到時間點的人先回家,到了該施治的時間再來治病。
鑑於病人地急劇增多,秦宇就向京都中醫藥大學的校長駱鳳鳴求援,讓他派幾個熟悉鍼灸的人過來,這樣可以大幅度地提高治療的效果。
本來,病人可以在附屬醫院得到同樣效果的治療,但無奈病人們就是相信這裡,不肯到別的地方去治療,還是那句話,西番的犛牛,我就認這一座帳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