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什麼是瀆職罪?它包括哪些具體的罪名?
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行爲。
瀆職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這裡所說的國家機關,包括國家的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犯罪的客觀結果是,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造成的危害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致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犯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罪的主觀方面,既有故意,也有過失。
瀆職罪的具體罪名有: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故意泄露國家機密罪,過失泄露國家機密罪,徇私枉法罪,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罪,環境監管失職罪,放縱走私罪,商檢失職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和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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