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反腐倡廉篇
主要任務
重點了解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等應自覺遵守的《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
346.在我國哪些人應當進行憲法宣誓?誓詞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這其中,包括全國人大選舉或決定任命的國家主席、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國家軍委主席、副主席、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等。
憲法宣誓誓詞共70個字:“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爲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