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碗湯(七)
清歡這樣直言不諱,薛華並不生氣,甚至還輕笑起來,似乎對他來說,接觸到清歡這樣的女人還是第一次,覺得新奇有趣,於是耐心十足,將她當作頑皮小童,給予了十足的縱容。“我承認的話,你所有的問題就都能得到答案了麼。”
“……”就算他承認了她也不會信,這話就是個梗,他怎麼一副聽不懂的樣子……“你是A國人麼?”
“是。”
“那你怎麼會不懂這句話?我沒進監獄的時候這句話就已經流行了。”
聞言,薛華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這世界上還有很多我不瞭解的東西。”
表現出自己的無知的時候,薛華完全沒有一點羞愧,似乎對他來說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有太多的事情不懂了,以後還請多多指教。”
在監獄裡見多了粗魯的男人,清歡覺得薛華真是清新脫俗。“不敢當。”
其實薛華的意思很簡單,就是她大可以跋扈不講理,但是一定要頂着女囚這個名頭,而在他的目的達到後,她能輕而易舉的得到自己想要的證據,然後乾淨利落的洗白,討回自己應得的一切。清歡往外走了兩步,回頭瞧了薛華一眼:“那我其實是自由的,是不是?”
“從某種角度來說,確實是這樣沒錯。”
清歡又盯着薛華看了幾秒:“方良才放出去了麼?”
薛華想了一下告訴她:“你現在就去監獄門口的話,興許剛好能遇到他。”雖然他不能理解這兩個人之間究竟能有什麼情誼,世界上父母都能輕易拋棄自己的孩子,更何況是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兩個人之間呢?薛華看起來很溫和的樣子,其實最不相信所謂的羈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可以斬斷的,如果不能斬斷,那一定是因爲採用的方法不對。
接下來他聽到了關門的聲音,應該是清歡離開了,薛華這纔將雙手交疊在一起,似乎仍然能感受到那片刻間奇妙的感覺,這很新奇,但也並不難接受。想到這裡,他摁了下鈴,剛離開不久的女性下屬走了進來,薛華聞聲朝她的方向“看”去,伸出一隻手:“寫字。”
“啊?”幹練強悍的女強人下屬瞠目結舌,樣子非常呆,但幸好BOSS看不見,她在心底深深慶幸着,否則真是有愧於自己的專業。
薛華又重複了一遍:“在我的手心寫字。”
女下屬沉默了兩秒鐘:“先生,寫什麼?”
“什麼都可以。”
於是女下屬顫巍巍的伸出手,感覺自己玷污了這位先生,寫字的時候無比的小心翼翼,動作更是輕柔,因爲不知道要寫啥,所以就試探着寫了一句福如東海。
不過就寫了第一個字,薛華就把手收回去了,然後示意她出去。女下屬一臉茫然,剩下薛華一個人慢慢摩娑着自己的手心。爲什麼都是寫字,兩個人給他的感覺卻渾然不同呢?真是奇怪……奇怪的讓他都不知道要說什麼好了。薛華想,也許剛纔那都是自己的錯覺,清歡在自己手心寫字其實並沒有多麼神奇,可能那個瞬間他想了其他的事,所以導致出現了錯覺。
可是……薛華心想,還是得再試一次才知道那是不是偶然。
他想到什麼就去做,立刻讓人備車去找清歡,結果得知清歡已經帶着方良才離開了,好在跟在清歡身邊的下屬都隨時和自己保持聯繫,因此問到了地址後,薛華就趕了過去。
清歡一開始蹲在門口裝蘑菇,她問過了,方良才還沒出來,但是這大太陽的等人確實不太好受。大概過了幾分鐘,方良纔出來了,他穿着簡單的T恤長褲,拎着一個小包,整個人看起來茫然又可憐,一點都不像混合區裡打敗天下無敵手的大哥大。
此刻方良才站在監獄門口,仰頭看向天空,陽光太刺眼了,他都二十年沒見過這樣的太陽了。清歡瞧着都咋舌,再站下去……估計人都要中暑了,方良才卻跟幾輩子沒見過太陽一樣死死的盯着看,清歡想要他發現自己的希望泡湯了,就從地上撿起一顆小石子丟過去,恰好砸到方良才的腦門。
方良才吃痛回神,咬牙切齒地四處看來看去,是誰敢偷襲他?!
“喂。”清歡對他擺擺手打招呼,“發什麼呆啊,到這來。”
監獄周圍人跡罕至,方良纔出來了還不知怎麼離開呢,他看見清歡也很驚喜,這麼多年了,他無親無故,在監獄裡也從沒有人看望過自己,後來的清歡,雖然說兩人是各取所需,可方良才悲哀的發現,自己竟然也就只有這麼一個勉強稱得上朋友的人。
“你那天去哪了?”方良才急切地問,那天清歡被帶走就再也沒回來,他問了獄警好幾次,平時早就動手的獄警雖然臉色很難看卻都乖乖回答了他,這不得不讓方良才驚訝。“怎麼出來的?”
“我說過不僅我要出來,你也會出來。”清歡撐着下巴賣關子。“你看,本來打算用個五年的,現在不到三年就出來了,提前了兩年,你開不開心?”
方良才氣惱地瞪她,三年了,清歡脾氣他不說了解個十成也有五六成,一旦她開始顧左右而言他的轉移話題,那就代表她不想回答他的問題,他再怎麼問都沒用。“開心。”
“既然開心就跟我去個地方吧。”
“去哪兒?”方良纔跟着清歡走,然後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把自己帶到一輛加長豪華轎車前面,還有戴着白手套的司機恭敬地爲他們打開車門。
雖然他不知道清歡的來歷,但是被投到混合區的人怎麼可能有這樣的身家?
清歡沒理會方良才的表情,一腳踢在他屁股上,然後自己坐到了前面。方良才身上穿的劣質衣服當然不能見人,所以她還叫人準備了新衣服,方良才穿上也是人模人樣的。
車子行駛了兩個小時還沒停,方良才忍不住又問了一遍:“你到底要去哪兒?”
後視鏡中的清歡雙眸漆黑,她停頓了幾秒纔回答方良才:“回家。”
“……家?”三年來,方良才第一次聽到清歡提到她的家庭,“你回家,帶着我幹什麼?”
“順便。”清歡白了他一眼,似乎剛纔的深沉只是方良才的錯覺。“不然監獄那裡打不到車,你準備步行到街上嗎?”
方良才:“……”哦謝謝你哦原來是我自作多情了。
一個半小時後,車子停在了一個高檔小區門口。這裡寸土寸金,買得起這裡地皮的都是有錢人家,因爲保全做得特別到位的關係,這裡還住了不少明星,房子供不應求,有錢都不一定買得到。
清歡下了車,看着三年不見也仍然嶄新依舊的小區,似乎時間完全沒有流逝,一切都還停留在三年前。
但她知道不是的,她的時間已經過去了三年,她不再是從前的自己了。這裡也不再是她心心念唸的“家”了,“家”這種東西,她從來都不曾擁有過。
如果心底知道付出得不到回報,一切希望都會被人踐踏成泥,那就應該早點清醒過來,命裡無時莫強求,可如果被欺負被錯待,也不能忍氣吞聲。
人活着就要爭這麼一口氣。
“你想去哪兒就去哪兒吧,以後有事找我的話,打這個電話。”清歡塞了張紙條到方良才手裡,然後大步邁進小區。
保安看到陌生人連忙過來攔,清歡眯起眼睛,連保安都還是三年前的沒有改變,什麼都沒變,只有她變了,那麼她那些自私自利冷酷無情的“家人”,有沒有改變呢?如果變了,是變得更好還是更壞?
“不認識我啦?”清歡臉上帶着笑。“好久不見了。”
保安一眼認出她,露出驚訝的表情:“是你?”
眼裡的厭惡與輕視那麼明顯,掩都掩不住。清歡似乎都聽見了他心底的聲音,原來是那個開車撞死人後逃逸的女人,顧小姐那麼好的人怎麼會有這樣的妹妹?
清歡懶得再跟他廢話了,繼續往裡走,保安要來攔她,可惜黑西裝們動作更快,一路上毫無阻礙,清歡熟門熟路地找到自己三年前的“家”,沒有人在,她看着門上的指紋鎖,沒用自己的手去試,因爲她知道肯定開不了。
對“家人”們來說,沒有了她,就像是生活中沒有了垃圾與糟粕,身體的爛瘡被切除,多餘的終於不在了,還不趕緊抹去一切她存在的痕跡?
但她偏偏要做那個眼中釘肉中刺,就是要讓他們看得再不爽再難受一點,卻又無能爲力。
黑西裝們個個神通廣大,開個指紋鎖實在算不得什麼難事,清歡輕而易舉就進去了,“家”裡煥然一新,連裝修的風格傢俱的擺設都是大變樣。
清歡到廚房拿了瓶飲料,擰開喝了兩口,就打開電視翹起二郎腿坐在沙發上欣賞起來,囂張的令人看了牙癢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