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禮簡而刑繁
這一次召見,並沒有在承光殿。
無他,千秋萬壽宴散去的時候,幾乎到了午夜時分,更是一片狼藉。朱祁鎮明日自然不能在這裡理政。而且羣臣品級低的,自然是彼此攙扶踉踉蹌蹌的出了宮門,在街道兩側不息的燈火護送之下,回到自己住處。
而很多身份高的大臣,都在承光殿左近休息了。
朱祁鎮自然不可能與大臣混在一起。
朱祁鎮在承光殿以北尋了一處宮殿,叫做凝和殿。
雖然而今的西苑還沒有經過大規模開發,修建。但是元代的宮廷建築,還有太宗宣宗所制的宮廷建築,還是留下不少痕跡的。
於是,朱祁鎮第二天一起來,就在凝和殿之中,接見了李賢。
君臣兩人相對而坐,一時間沒有了言語。
不是沒有話語,而是不知道從何說起。
任何政治行爲都要有一個總綱領。
這是朱祁鎮最缺乏的東西,他總不能對李賢說,我要發展生產力,跑步進入社會主義。李賢不拿朱祁鎮當瘋子,甚至覺得朱祁鎮不足以當任天下大任,想辦法逼着朱祁鎮內禪都有可能。
但是如果逐條說明,朱祁鎮覺得有太多的事情可以說了,關於賦稅,關於行政,關於戶籍,關於商稅,關於政府架構等等。
只是很多地方都要改變的。
李賢最後是先開口了,說道:“臣慚愧,令陛下相疑如此。不過,臣將去,而今不過一老叟而已。有些話總要說得明白。”
“陛下與我爭論數次,都是禮部,刑部,大理寺,河北各地知府的人員,多用正統十年後的進士,看履歷多果敢進去之輩,也將水利學院出身的人放在正印官的位置上。”
“定然是有大事於天下。以臣之見,無非這幾樣,第一個大規模修建水利,第二在大規模修建馳道,第三就是廢除胥吏世襲制度,第四,清理賦役,雖然臣一時間不知道陛下當用什麼辦法清理賦稅。最後的就是將這一切用納入《大明會典》之中,重修大明律法。今後大明從以禮治國,過度到以法治國的地步。”
“不知道臣以爲然否?”
朱祁鎮聽了,苦笑說道:“或有出入,但是相差不大。”
雖然朱祁鎮並沒有與李賢開誠佈公說過這一件事情,但是以他們彼此之間的瞭解,很多事情李賢都能猜得出來的。
朱祁鎮雖然調快了變法的速度,但是相關準備,卻是從來不少的。
大修水利與馳道,就不用說了。
其實在這兩件事情上,李賢與朱祁鎮有共識的。其中的分歧無非是緩與急的關係,這一點點分歧是能夠解決的。
真正讓他們兩人產生重大分歧的,其實是後面三件事情。
其中廢除胥吏制度,在北京已經實行了好幾年了。這一次北京舉行這麼大的活動,最後並沒有出什麼差錯,北京數千胥吏是幫了大忙的。
但也是北京這數一數二的大城,有各種賦稅支撐,才能養得起這麼多人。如果在全天下都實行這個政策,其中問題太大太多了。
李賢是堅決反對的。
其次就是賦役清理。
這一件事情可以看做清丈田畝的延續。
李賢也承認,大明基層是有很多問題的,但是清丈田畝這一件事情,已經解決了很多問題,而且大明而今國庫年入四千多萬石糧食,近兩千萬兩銀子,縱然大明比之前每年要多支持一千萬兩上下的軍費,一旦打起仗還需要更多。
但是每年都會有結餘。只要朱祁鎮不搞大工程,國家沒有大災荒。只需數年休養生息,就能做到“京師之錢累百鉅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漢文景之治可現於今日。
所以,大明並沒有對賦役進行改革的必要性。
但是這些問題,李賢並非沒有商量的餘地。
李賢本人爲政,也是非常圓滑的。很多非原則上的事情,他也是不會與朱祁鎮硬抗的。
但是最後一個問題,就是李賢萬萬不能接受的問題。
那就是遲遲難產的《大明會典》,說起來,這一本書已經修了好幾年了。如果沒有其他原因早就修好。
李賢在這一件事情與朱祁鎮根本就是爭鋒相對,絕不妥協。
剛剛開始的時候李賢本來以爲這僅僅是一次,法律的整理工作,畢竟大明百餘年了,很多條例是有一點混亂。
甚至李賢還幫助過。在朱祁鎮提出一整套法律體系之後,李賢當時也沒有在意,但是在《大明會典》集結修成的時候。
朱祁鎮就圖窮匕見了。
或者說,並不是圖窮匕見,而是將自己內心的想法暴漏出來了。
朱祁鎮想要的,不是別的,就是一套可以控制大明方方面面的法律,大明上至最高決策,下到百姓紛爭,都在這一套法律之中找到答案。
讓大明一切庶務,都能在這個體系之中運轉自如。
但是這並不是李賢所能接受的。
李賢說道:“陛下,可知爲何儒家勝於法家?”
朱祁鎮說道:“先生請講?”
李賢說道:“無他,禮簡而刑繁。”
“臣觀秦律,未嘗沒有盡善之處,而禮法也有很多相悖之處。陛下所制之法,更是體系完備,自成一體,縱韓非子復生,未必能挑出一個毛病。”
“但是決計不可行於大明。”
“戰國中,各國先後變法而強,秦用法度,一併天下。漢賴秦基業,以成天下,爲何反而用黃老,乃至儒道,不復用法家?”
“無他,法求盡善盡美,必須條文繁瑣,內外統一。用於一國,當今一省,內外相隔不過數百里,明君名臣用世,自然可以維持法度而不失,然一旦並天下,方圓萬里,從京師達郡縣,有數月之遙。”
“各地風俗不同,用法於此地則歡心鼓舞,用法於彼處,民卻不堪忍受,更何況遠離京師,朝廷鞭長莫及,守令自可曲法以害民,朝廷亦不知也。”
“秦之亡,亡於法也。”
“而以禮法治國,無非三綱五常,縱然是婦孺之輩,也知之,即便如此,治民第一事,依然是教化爲先。”
“雖然在秦之後,歷代朝廷都用法度,然後朝廷法度卻有權變之道,春秋決獄。正是因爲此。此事萬萬不能亂。”
“臣請陛下三思之。”
朱祁鎮聽了,陷入沉思之中。
即便在後世普法工作,一直在進行之中,依然有很多人是法盲。
而今更是是如此。
即便關於國家組織的法律,以及其他不關百姓事的法律,百姓不去了解,單單是關於百姓生活的法律,大明律之中就有一百多條。
但是都是懸於空文了。
就好像大明法律之中對高利貸是有規定的,但是各地高利貸根本不拿這一件事情當一回事。
更不要說,在大明很多地方,特別是在城外,根本沒有大明律發揮的餘地。
制定一套法律並不難,哪怕是一套完善的法律,但是將這一套法律執行下去,落實下去,推廣下去,卻是一件難事。
需要大量的人才,以及大明百姓見識的普遍提高,別的不說,最少不是文盲吧。
否則你即便將天下間最完美的法律放在他面前,也是毫無用處的。
而大明的文盲率有多少?
其實這個問題,應該換一個方式問,大明認識率有多少,這同樣是朱祁鎮不知道,但知道決計不會樂觀的問題。
任何社會制度,都要與當時的生產力所匹配,朱祁鎮此刻算是深刻的明白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