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盡心(上) (4)

張釋之秉公直言:法律是皇帝和天下人所共有的,不應該偏私。現在按法律就應如此判,如果擅自改動,加重刑罰,那麼百姓便不會遵守法律了。而且在橋上時,皇上要嚴辦他,當場叫人把他殺了算了,何苦還要我審辦呢?現在皇上尊重法律,沒有這樣做,而交給廷尉我按法處治,這是十分英明的。廷尉是天下公平執法的模範,一有了偏差,天下執法的人都會隨着性子任意增減刑罰,那就會亂了套,造成人心不穩,天下動亂。希望皇上考慮再三。

漢文帝覺得張釋之說得句句在理,一片忠直,連忙說:“朕憑一時感情,錯在朕也,廷尉判得完全正確。”

【原文】

孟子曰:“食[1]而弗愛,豕交[2]之也;愛而不敬,獸畜之也。恭敬者,幣之未將[3]者也。恭敬而無實,君子不可虛拘。”

【註釋】

[1]食:奉養、拿東西給人吃。

[2]豕交:像弄豬一樣。

[3]將:奉送。

【譯文】

孟子說:“如果只是供給食物而並不疼愛他,就和養豬沒什麼兩樣了;如果只是疼愛而不恭敬,就和養畜生沒什麼兩樣了。對他人的恭敬之心是在送出禮物之前就應該有的。如果只在表面上表現的很恭敬,那麼真正的君子是不會被這虛假的恭敬迷惑的。”

【闡釋】

孟子說:如果只是供給食物而並不疼愛他,就和養豬沒什麼兩樣了;如果只是疼愛而不恭敬,就和養畜生沒什麼兩樣了。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在孟子看來,兒女不僅應該贍養老人,而且還要以滿懷愛心、恭敬有禮的態度贍養老人。否則,贍養老人的行爲就和養豬養狗差不多了。

這一章給我們的重要啓示就是關於孝敬父母的孝道問題。在人人都覺得“孝道”已日漸式微的今天,雖然關於孝道的問題已經沒有戰國時代那樣舉足輕重了。但在老齡化人口越來越多的今天,贍養老人的問題也是日益突出。在這樣的時候,孟子講述的道理很有警醒作用。

【原文】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

【譯文】

孟子說:“人的形體和膚色是天生的。只有成了聖人以後,才能不因他的形體和膚色產生慚愧之心。”

【闡釋】

對於這一章,後人的理解各自不同,有人理解爲“踐肝之形以爲仁,踐肺之形以爲義,踐心之形以通於神明;幾於百骸、九竅、五臟之形,各有所踐也。”還有人評論此章說“此乃孟子言人性之善異乎禽獸也。形色,既是天性,禽獸之形色不同乎人,故禽獸之性不同乎人。惟其爲人之形,人之色,所以爲人之性。聖人盡人之性,正所以踐人之形。苟拂乎人性之善,則以人之形而入於禽獸矣,不踐形矣。孟子此章言性至精至明”。清代的著名學者戴震則說:“人、物成性不同,故形、色各異。”

這些道理、分析和評論都是合理的,但總歸都是同一個意思,即:人既然有“人模”,就應該有個“人樣”。那麼什麼是“人模”,什麼是“人樣”呢?很簡單,“人模”指的就是人的形、色,“人樣”指的就是人的善心。

【原文】

公孫丑曰:“道則高矣,美矣,宜若登天然,似不可及也;何不使彼爲可幾[1]及而日孳孳也?”

孟子曰:“大匠不爲拙工改廢繩墨[2],羿不爲拙射變其彀率[3]。君子引而不發[4],躍如[5]也。中道而立,能者從之。”

【註釋】

[1]幾:接近於。

[2]繩墨:木工用來彈直線條以便鋸木用的墨線、墨斗。

[3]彀率:拉開弓的標準。

[4]引而不發:拉開了弓,但是不放箭。

[5]躍如:跳躍的樣子。

【譯文】

公孫丑問孟子道:“仁義之道是最高大和最美好的,就像登天一樣,似乎高不可攀。請問先生,爲什麼不能稍稍降低一點高度,使學道的人都能觸摸到它,從而鼓勵他們努力地去學呢?”

孟子回答道:“高明的工匠不會因爲笨拙的徒弟改變或者廢棄規矩,后羿也不會因爲笨拙的射手而改變射箭的標準。君子張滿弓而不射箭,只做出馬上要射的樣子。他恰到好處地做出樣子,有能力的人就會跟着他學習了。”

【闡釋】

在這一章裡,孟子認爲,既然是類型相同的學生,就必須要有一個統一而合理的標準教育他們,以便讓他們有一個明確的奮鬥目標。孔子的主張與孟子不同,他說:“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主張由學生知識水平及基礎出發,選擇不同標準的教育。

孟子的主張包含兩層相互聯繫的意思。第一層意思是,真理不能“降格以求”,不能因爲追求真理的困難或目標高遠而降低標準。從教育的角度來說也是一樣,高明的老師不能因爲懶惰愚笨的學生而改變或放棄標準。

第二層意思是說,善於引導學生的老師總是給學生留有理解的餘地,重在傳授方法,以身作則激發學生的學習主動積極性。把弓拉滿但並不把箭放出去,而只是做出要放的樣子,啓發學生理解,激發他們躍躍欲試的願望。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因此,孟子把這種做法歸結到“中道而立”的落腳點上。這樣一來,孟子便巧妙地把教育與學習的問題和中庸的最高道德標準聯繫在了一起。

孟子的主張對於集體教學來說是有價值的。據此,孟子提出了教育時“中道而立”的標準。他指出,教育者定出標準,學習者必須照此行事,志在必達,決不能因爲“拙工”、“拙射”而降格要求。當然,制定標準要根據大多數學生的情況,以便使教學難易適度,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學到知識。相反,如果標準定得過高,會使學生望而生畏,挫傷學習積極性,影響教學質量;標準定得過低,會使學生懶散消極,白白浪費時間與精力。只有確立中道而立的標準,並按它去嚴格要求學生,纔是合理可行的,也能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

【原文】

公都子曰:“滕更[1]之在門也,若在所禮,而不答,何也?”

孟子曰:“挾[2]貴而問,挾賢而問,挾長而問,挾有勳勞而問,挾故而問,皆所不答也。滕更有二焉。”

【註釋】

[1]滕更:滕國國君的弟弟。滕更曾向孟子求學。

[2]挾:倚仗、憑藉。

【譯文】

公都子問孟子道:“滕更跟着先生學習,先生似乎應該以師生之禮相待,但是先生卻不回答他的問題,這是爲什麼呢?”

孟子回答道:“倚仗着權勢問我問題,倚仗着賢能問我問題,倚仗着輩分問我問題,倚仗着功勞問我問題,以及倚仗着交情問我問題,這些問題我都不回答。滕更至少有這五種情形中的兩種,我當然不回答他的問題。”

【闡釋】

孟子在這一章裡闡述的意思很簡單,就是要求學生要虛心求教,不要自以爲是。尤其是在孟子門下求學的學生更應該如此。

孟子說,滕更犯了“倚仗着權勢問我問題,倚仗着賢能問我問題,倚仗着輩分問我問題,倚仗着功勞問我問題,以及倚仗着交情問我問題”這五種錯誤中的兩種。至於滕更到底是犯了哪兩種錯誤,孟子並沒有明說。朱熹引趙岐的說法,認爲是“謂挾貴,挾賢也”,也就是說,滕更犯了倚仗自己是國君弟弟的地位和自己的能幹這兩種錯誤。

其實,滕更到底倚仗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孟子爲什麼不回答他的問題。這一點,孟子在論交朋友的原則時已經說過了,當時,孟子說“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挾也”,還說要“不挾長,不挾貴,不挾兄弟而友”。同樣的道理,求教於先生門下,目的是爲了學習知識,因此也不能摻雜貴、賢、長、勳勞、故舊等外在因素,否則就會“受道之心不專,所以不答也”。所謂“受道之心不專”,也就是指心不誠。而孟子的這種不予回答,也許就是“予不屑之教誨也者,是亦教誨之而已矣”的情況了。

不論在任何時候,孟子都要求保持師道的尊嚴。因爲要保持師道的尊嚴,他就絕不會因爲滕更是滕文公的弟弟而放寬要求,反而是要求更嚴:如果滕更有不恭之意,就乾脆不理他。保持師道的尊嚴不僅是維護人格的尊嚴,也是維護學術的尊嚴。這種看重師道的風氣和講究師承的關係,是諸子百家共有的優良傳統。這種嚴格意義上的師生關係也是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

其實,不止是向孟子求教要這樣,向其他人請教也應該如此。既然“不恥下問”,當然就不應該在心中倚仗什麼了。

【原文】

孟子曰:“於不可已而已者,無所不已。於所厚者薄,無所不薄也。其進銳者,其退速。”

【譯文】

孟子說:“不應該停止的事突然停止了,那就沒有什麼不能停止的事了。應該被重視的卻被忽略了,那就沒有什麼不能忽略了。進步太快的人退步也很快。”

【闡釋】

這一章雖然只有一句話,但孟子說明了三種情況,一是“於不可已而已者,無所不已”,不應該被停止的突然停止了,那就沒有什麼不能停止的了;二是“於所厚者薄,無所不薄”,應該被重視的卻被忽略了,那就沒有什麼不能忽略了,三是“其進銳者,其退速”,進步太快的人退步也很快。

可以看出,前兩種情況的性質是一致的,套用孔子的話說,講的都是“不及”的問題:因爲“不及”,不該停止的卻停止了;因爲“不及”,不該忽略的被忽略了。沒有繼續前進,沒有重視,都是做得不夠的表現,所以是“不及”。

前兩種情況說“不及”的問題,後一種情況則說“太過”的問題。前進太猛,做得過了頭,其結果是退起來也會快得很,最終還是達不到目的。如果也要套用孔子的話,就是“欲速則不達”。

在一般人看來,“不及”是消極,“過”是積極。消極的弊病不言而喻,可積極的弊病在哪裡呢?從主觀方面來說,“進銳者,用心太過,其氣易衰,故退速。”好比馬拉松長跑,一開始就以衝刺的速度跑,結果必然是很快落了下來。所以,無論怎麼說,都是“其進銳者,其退速”。

那麼,該怎麼辦呢?孔子和孟子都主張用中庸之道解決這個問題。中庸之道就是做得恰到好處,即“無過”,也“無不及”纔是正確的,才能順利地達到目的。

【原文】

孟子曰:“君子之於物也,愛之而弗仁;於民也,仁之而弗親。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

【譯文】

孟子說:“君子愛惜草木禽獸而不仁慈;君子對百姓仁慈而不親近。先親近親人,繼而對百姓仁慈;先對百姓仁慈,繼而再愛惜草木禽獸,這纔是合理的輕重次序。”

【闡釋】

孟子在這一章裡對“愛”作出了分析,闡述了愛的層次和等差。

孟子認爲,“愛”主要分三種,一是對於物,二是對於民,三是對於親。對於物的愛,主要感情是愛惜。按照朱熹的說法,愛惜的具體表現是要“取之有時,用之有節”。當然,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爲了“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對於民的愛,主要感情是仁愛。按照宋朝理學家程頤的看法,仁愛的具體表現就是孟子在《梁惠王上》裡說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種推己及人的仁愛對禽獸草木等“物”是談不上的。

對於親的愛,主要感情就不是愛惜和仁愛了,而是一種以血緣關係爲紐帶的“親愛”。“親愛”是愛的最自然最親密的層次。

這三種愛並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有着密切的聯繫的。只有能夠親愛親人的時候,纔有可能推己及人地去仁愛百姓;只有仁愛百姓的時候,纔有可能愛惜萬物。否則,這些愛就會變成無源之水和無本之木,不可能維繫下去。從親愛自己的親人出發,推向仁愛百姓,再推向愛惜萬物,這就形成了儒家的“愛的系列”。

從儒家的“愛的系列”上看,可以發現,愛雖然有親疏和等差,但這些親疏等差之間卻又有着內在的必然聯繫。

另一方面的問題是,愛之所以有親疏等差,這不是我們的主觀意識隨意決定的,而是因爲在客觀方面來看,這些對象本身有所差別。

【原文】

孟子曰:“知者無不知也,當務之爲急;仁者無不愛也,急親賢之爲務。堯、舜之知而不遍物,急先務也;堯、舜之仁不遍愛人,急親賢也。不能三年之喪,而緦[1]小功[2]之察[3];放飯流歠[4],而問無齒決[5],是之謂不知務。”

【註釋】

[1]緦:代指服喪三個月的人穿的孝服。

[2]小功:服喪五個月的人穿的孝服。

[3]察:仔細講求。

[4]放飯流歠:大吃猛喝。根據古代的禮制,在長輩面前大吃猛喝是非常失禮的行爲。

[5]問無齒決:用牙齒啃肉。根據古代的禮制,在長輩面前啃吃乾肉也是非常失禮的行爲。

【譯文】

孟子說:“智者沒有不應該知道的事,但總是急於知道當前最重要的事;仁者沒有不該愛護的人,但總是急於愛護德才兼備的賢人。以堯、舜的智力,尚且不能知道所有的事情,是因爲他們急於做好眼前最重要的事情;以堯、舜的仁義,尚且不能愛護所有的人,是因爲他們急於愛護德才兼備的賢人。如果有人不實行三年的喪禮,卻講究三五個月的短期喪禮的細節;如果有人在長輩面前大吃大喝,卻講求不用牙齒咬斷乾肉這種細節,這就是不知道什麼是最重要的事,什麼是不緊急的事。”

【闡釋】

凡事根據輕重緩急有所變通,這是孟子的一貫主張。在這一章裡,孟子聯繫“智”和“仁”,着重闡述了權衡和權變的問題。權衡和變通的意義在於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否則就什麼事都辦不好了。

怎樣的人才能稱爲智者呢?孟子認爲,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知道自己要做的所有事情,二是在知道要做的所有事情的基礎上,通過權衡,先做完最要緊的事情。怎樣的人才能被稱爲仁者呢?也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敬重所有的人,二是在敬重所有人基礎上,經過權衡,先敬重聖賢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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