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曰:“離婁[1]之明,公輸子[2]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師曠[3]之聰,不以六律[4],不能正五音[5];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聞[6]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爲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詩》[7]雲:‘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聖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爲方員平直,不可勝用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爲高必因丘陵,爲下必因川澤。爲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衆也。上無道揆[8]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闢,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興,喪無日矣。《詩》[9]曰:‘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泄泄猶沓沓也。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10]先王之道者,猶沓沓也。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
【註釋】
[1]離婁:據說是黃帝時期的人,視力極好,在百步之外能看見秋毫之末。
[2]公輸子:即公輸班。因爲他是魯國人,所以又叫魯班,是古代著名的木匠。
[3]師曠:春秋時期晉國的樂師,是極有名的音樂家。
[4]六律:中國古代陽律的六音,分別指太簇、姑洗、獲賓、夷則、無射和黃鐘。
[5]五音:中國古代音階的名稱,即宮、商、角、徵、羽。
[6]聞:名聲。
[7]《詩》:這裡指《詩經·大雅·假樂》篇。
[8]揆:度量。
[9]《詩》:這裡指《詩經·大雅·板》篇。
[10]非:詆譭、誹謗。
【譯文】
孟子說道:“即使有離婁那樣好的視力,公輸子那樣好的技巧,如果不用圓規和曲尺,也不能準確地畫出方形和圓形;即使有師曠那樣好的審音力,如果不用六律,也不能校正五音;即使有堯舜的學說,如果不實施仁政,也不能治理好天下。現在有些國君,雖然有仁愛的心和仁愛的名聲,但百姓卻受不到他的恩澤,不能成爲後世效法的楷模,這是因爲他沒有實施前代聖王的仁政的緣故。所以說,只有好心,不足以治理政治;只有好辦法,怎麼能夠自己實行起來。
“《詩經》說:‘不要偏高啊不要遺忘,一切遵循原來的規章。’遵循前代聖王的法度而犯錯誤的,是從來沒有過的。聖人既用盡了目力,又用圓規、曲尺、水準、繩墨等來製作方的、圓的、平的、直的東西,那些東西便用之不盡了;聖人既用盡了聽力,又用六律來校正五音,各種音階也就運用無窮了;聖人既用盡了腦力,又施行不忍人的仁政,他的仁愛之德便覆蓋於天下了。所以說,築高臺一定要憑藉山陵;挖深池一定要憑藉山溝沼澤;如果執政不憑藉前代聖王的辦法,能夠說是明智嗎?所以只有仁慈的人才應該居於統治地位。如果不仁慈的人佔據了統治地位,就會把他的惡行敗德傳播給百姓。
“在上的沒有道德規範,在下的人沒有法規制度;朝廷不信道義,工匠不信尺度,官吏觸犯義理,百姓觸犯刑律。如此下去,國家還能生存就真是太僥倖了。所以說,城牆不堅固,武器不充足,這不是國家的災難;田野沒開闢,物資不富裕,這不是國家的禍害;如果在上位的人沒有禮義,在下位的人沒有教育,違法亂紀的人越來越多,國家的滅亡也就快了。《詩經》說:‘上天正在降騷亂,不要多嘴又多言。’多嘴多言就是拖沓囉唆。侍奉國君不講忠義,行爲進退不講禮儀,說話便詆譭前代聖王之道,這就是拖沓囉唆。所以說,用高標準來要求國君就叫做‘恭’,向國君出好主意而堵塞壞主意就叫做‘敬’,認爲自己的國君不能行仁政就叫做‘賊’。”
【闡釋】
這一章的內容和全書大部分的內容一致,談論的都是孟子要求當政者施行仁政的問題。在這一章裡,孟子提出,施行仁政要注意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法先王”,二是“選賢才”。
在這一章剛開始不久,孟子就論述了規矩和方圓的關係。他認爲,規矩是方圓的準則,還認爲堯、舜、商湯、周文王、周武王等人的“先王之法”是治國永恆的規矩和準則。雖然孟子的這種說法有利於實現他的施行仁政的人生理想,但這種說法畢竟顯得有失偏頗,犯了“形而上學”的錯誤。
孟子之所以犯了這樣的錯誤,也是有深刻的原因的。隨着社會的發展,原本有着繼承性的人倫道德和治國方略也處在了不斷變化發展之中,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在這個問題上,孟子的認識不夠全面,他只看到了人倫道德和治國方略的繼承性和不變性,卻沒有看到隨着社會的發展,它們已經處在了新的變化發展之中。這一片面的認識使孟子把人類社會的準則和自然界的準則做了簡單的類比,結果得出了錯誤的結論。這體現了儒家思想保守的一面。這一“保守”影響深遠,不僅波及到儒家思想自身,甚至還波及到了我國傳統文化的發展。由於它的影響,漢代以後,我國的思想和學術發展就遭遇了瓶頸,對我國傳統文化的發展產生了極大的負面作用。
但是,如果僅僅是因爲上述原因,就斷定儒家學說主張“法先王”在思想上是保守的,在政治上是叛逆的,甚至批評他們不顧歷史發展的潮流,逆潮流而動,那也是太過草率和武斷的。
要分析儒家思想,還要用一分爲二的“兩分法”。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社會制度急劇變革,儒家提出了“仁政”、“愛民”等新的思想,反映了新興封建制度中人的價值的提高,體現了時代精神,是劃時代的偉大貢獻。這是儒家思想積極的一面。但是,因爲帶有鍼砭現實社會的作用,所以以前原有的與儒家思想相反的思想卻很難表述清楚。於是,爲了便於實現儒家施行仁政的主張,孟子只好把自己開創的“仁政”思想劃在堯、舜的名下,幻想通過堯、舜的影響力,幫助他實現理想。這樣說來,孟子口稱的“堯舜之道”其實就是儒家的“孔孟之道”。因此,孟子闡述的“法先王”的謀略中,自然也少不了“仁政”、“仁心”等儒家思想。
此外,我們還必須承認,從現實角度來看,中國歷史文化悠久,典籍浩繁,古代的先王們留下了許多經得起實踐考驗的治國之道,如果後世的國君能認真鑽研,再根據實際國情完善,就會掌握許多最爲直接的治國經驗。正所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這是很有價值的。
在孔子的《論語》裡,“法先王”和“選賢才”這兩個方面都是老生常談式的內容了。在這裡,作爲“法先王”的原因,“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的說法,成了後人們熟知的格言警句,用來強調和說明紀律的重要性。同樣,孟子還認爲,“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都是“法先王”和施行仁政的原因。爲了進一步說明“法先王”的重要性,孟子還從反面入手,論述了“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的道理。
那麼,施行仁政爲什麼要“選賢才”呢?衆所周知,如果不仁的人竊取了高位,那就勢必會奸邪當道,殘害忠良,整個社會風氣是是非顛倒,黑白混淆,最終可能是天下大亂。
【原文】
孟子曰:“規矩,方員之至[1]也;聖人,人倫之至也。欲爲君,盡君道;欲爲臣,盡臣道。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孔子曰:‘道二[2]:仁與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則身弒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名之曰‘幽’[3]、‘厲’[4],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詩》[5]雲:‘殷鑑[6]不遠,在夏後之世。’此之謂也。”
【註釋】
[1]至:在這裡當“標準”解釋。
[2]道二:即效法堯、舜爲仁,不效法堯、舜爲不仁。
[3]幽:指周幽王。
[4]厲:指周厲王。
[5]《詩》:這裡指《詩經·大雅·蕩》篇。
[6]鑑:鏡子。
【譯文】
孟子說:“圓規、曲尺是方和圓的最高標準,聖人是做人的最高典範。想成爲好國君,就要盡到做國君的道理;想成爲好臣子,就要盡到做臣子的道理。二者都效法堯、舜就行了。不用舜侍奉堯的態度來侍奉國君,就是不敬重他的國君;不用堯治理百姓的方法來治理百姓,就是殘害他的百姓。孔子說:‘道路只有兩條,仁和不仁罷了。’對百姓殘暴太厲害,就會自身被殺、國家滅亡;即使不太厲害,也會自身危險、國家削弱,死後被加上‘幽’、‘厲’這類惡諡,即使他有孝順的子孫,一百代也無法更改了。《詩經》上說:‘殷朝的借鑑不遠,就在前代的夏朝。’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闡釋】
在這一章裡,孟子提到,聖人是綱常人倫關係中的最高典範。
但是,什麼樣的人才能被孟子稱爲“聖”呢?兩千多年來,這一概念一直沒有定論。但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已經被稱爲“聖人”的孔子,還是已經被稱爲“亞聖人”的孟子,都沒有把“聖人”神秘化。甚至,在孟子的觀念裡,“聖人”也還是人,只不過是人類裡面最傑出的“人”,是人類的好榜樣。最著名的例證就是孟子引用有若的話說“聖人之於民,亦類也;出於其類,拔乎其萃’。
在談到“聖人”的境界時,孔子表示,聖包含着仁和智的兩方面的內容,既有仁愛的道德,又有學問的智慧。除此之外,“聖人”不僅表現爲內在的道德和學問,還有外在的“濟衆”表現。孔子在《論語》裡提到的“博施於民而能濟衆”就是“聖人”濟衆的體現。
衆所周知,孔子自己已經達到了“聖”的境界,連堯、舜這樣的聖君都沒有達到他的程度。這證明了一個真理,即“仁”通“聖”,“聖”是“仁”的最高境界。根據這些論述,再看“聖人”,自然就能有所領悟了。
【原文】
孟子曰:“人有恆言[1],皆曰‘天下國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註釋】
[1]恆言:常言,經常說的話。
【譯文】
孟子說:“人們有句口頭語,都說‘天下國家。’天下的基礎是國,國的基礎是家,家的基礎是個人。”
【闡釋】
在這一章裡,孟子說“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這個道理非常淺顯:國家是組成天下的最小單元,家庭又是組成國家的最小單元,每一個人又是組成家庭的最小單元。每個人的好壞決定了一個家庭和一個國家的好壞、前途和命運。
孟子是把個人作爲家庭、國家和天下的根本看待的。這也是講個人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重要原因,也是儒家強調“人本主義”思想的理論基礎。正因爲儒家重視每一個人對家庭和國家的重要性,所以上至天子,下至庶民百姓,每個人都很重視個人的素質修養。反之,在一個國家中從國君到庶民,都不講究修養,又想把國家治好,這是絕不可能的。
把個人修身視爲“本”,而把齊家、治國大事視爲“末”的主張,把儒家關乎家庭和國家的思想發揮到了極致。
【原文】
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1],樂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滄浪[2]之水清兮,可以濯[3]我纓[4];淪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聽之!清斯濯纓,濁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
【註釋】
[1]菑:同“災”,災難、危險。
[2]滄浪:有多種解釋。其一認爲是漢水的支流(水名),其二認爲是地名,在今湖北省均縣境內,其三認爲是指水的顏色。
[3]濯:洗。
[4]纓:系帽子的帶子。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