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些同羅部的騎兵,楊行本很好奇,當初在長安時他就覺得這些胡人很是神秘,他們一直是獨立與神武軍之外的存在,現在對於他們的忠誠度終於有了直觀的認識。
“末將派了五百人騎兵護送大夫返回長安。”
秦晉擺手道:
“不必!人多了反而目標顯眼,容易成爲叛軍攻擊的目標,被盯住了也難以甩掉。百人隊目標小,行動靈活,就算不敵也可以從容脫身。”
自從叛軍圍城以後,唐.軍在圍城叛軍周邊部署了大量的百人隊,刺探,襲擾。最初,孫孝哲還派人大規模圍剿,但直如大象踩蒼蠅,費時費力卻收效甚微。後來叛軍也意識到唐.軍這種蚊子戰術的令人頭疼之處,因而便一改徹底打擊圍剿的策略,只以驅逐攔截爲主。
因而,秦晉將自己化裝成普通的騎兵,混在百人隊中,反而是最安全的。
楊行本也明白這個道理,然而秦晉畢竟一身肩挑千萬人重擔,如果出現意外,後果將不堪設想。
秦晉想了想,猶豫了一下,還是說道:
“壽安公主就託付給你了!”
楊行本愕然,直覺秦晉爲了個女人置大局於不顧,心中很是不以爲然。但不以爲然歸不以爲然,秦晉交代給他的任務,還是要堅決徹底的去執行。
“大夫放心,末將在,公主就絕不會有危險!”
秦晉嘆道:
“有你在我倒不擔心她的安危,唯一可憂的是天花,聽天由命吧!”
“天花?”
楊行本詫異問道。他當然不知道什麼叫天花,秦晉剛剛出神說走嘴,纔將虜瘡,叫成了最熟悉的名字,天花。於是他便隨口解釋了一句。
“就是虜瘡,我家鄉對此病的俗稱。”
楊行本的神情有些不忍,也許是想起了虜瘡生滿黃豆大小的水泡那種慘狀,又搖頭道:
“大夫家鄉的這種俗稱到是形象極了,水泡結痂後就好像通體生花……”
秦晉有些不耐煩的看了楊行本一眼,數月不見,這貨何時變的這麼話多了?隨後他又擡頭望了望太陽在天空的位置,沒有精準的手錶,便只能習慣用這種最原始的手段來判斷時間。
“天黑之前必須趕到渭水,子夜以後抵達長安城下,秦某去也!”
秦晉一招手,原地靜止的百人同羅部騎兵動如脫兔,一齊向前奔去。
騎兵的速度很快,只一瞬的功夫,楊行本所能看到的只有茫茫雪原上逐漸消失的一羣黑點。
返回長安的路上有驚無險,過了三原以後抵達渭水之前,一連遇到了數股叛軍遊騎,人數少的一通騎弩連射加以驅趕,人多的則遠遠躲避開,不與之糾纏。過了渭水以後,就徹底到了叛軍所控制的趨於,但又因爲太陽落山天色漆黑一片反而更安全。
天黑以後對於騎兵最大的威脅則來自於腳下,凹凸不平的冰雪路面一旦絆住了馬腿,立時就是馬腿折斷,人仰馬翻的下場。
“報!距離長安尚有十里距離!”
探馬很快告訴秦晉,他們已經到了長安附近。不過依照判斷,現在距離子時尚有至少一個時辰的時間。
“約定的時間還沒到,全體下馬,原地休息,養精蓄銳,子時一到,闖營回城!”
離開長安之前,秦晉就聽說過,孫孝哲正在沿着長安周邊修建寨牆,看樣子是要圍着長安城修一圈,分明是要在長安城下打持久戰的模樣。不過,七十里長的圍牆不是個小工程,孫孝哲想要修完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至少需要三五月時間,然則一旦完工,他們再想隨意闖營進出城就不可能了。
一個時辰的功夫頃刻既至,秦晉在出城之前曾與郭子儀約定,每晚都會派出五六路不等的百人騎兵佯做闖營,一連十天。他給以外做足了餘量,如果十天的功夫自己都回不來,恐怕就已經凶多吉少了。
過了子時就是離開長安的第三天,三天的的時間裡可以發生很多事,所以距離長安越近,秦晉的心裡就越是緊迫與不安。對於郭子儀的個人能力秦晉毫不懷疑,但李泌和陳希烈也不是省油的燈,天知道這兩個人又會搗鼓出什麼幺蛾子。
“快看,有火光?”
幾乎是同時,秦晉便瞧見兩個方向騰起了火光,火光雖然不大,但在漆黑的夜裡卻十分顯眼。
秦晉最終選擇了西面延平門以南的一段城牆作爲入城地點。
十里,八里,七裡,六裡……突然間火光大聲,人生突起,四面八方襲來潮水一般的叛軍。
秦晉大呼一聲不好,中埋伏了!千算萬算,卻無論如何都沒算到,縱然設置了數路疑兵,但叛軍還是準確無誤的在自己的必經之路上挖好了陷阱。對此,他只能自認倒黴,選擇延平門以南的返回長安的決定是在等待子時來臨的那一個時辰了做出的。因而根本就不存在奸細泄密的可能。
緊接着,秦晉的腦中又生出了一個念頭,也許叛軍設伏等的並非自己,而是另有其人,自己不過是倒黴的成了替死鬼而已。
秦晉想的不錯,孫孝哲在火把大起,埋伏暴露之後,只見到重圍中僅有百人的騎兵小隊,而且還是自城外而來,不禁勃然大怒。
“一羣蠢貨,難道就沒發現這是負責襲擾的唐.軍嗎?”
張通儒暗道倒黴,覺得自己實在流年不利,每次有大動作一準都會倒黴。
“大帥,事起突然,將士們一時間反應不及,也是,也是可以理解的!”
“理解個屁!如果連累你成了唐.軍的刀下鬼,也是可以理解的?”
張通儒是個沒有多大本事的倒黴蛋,孫孝哲之所以看重此人,就是因爲他的聽話。被孫孝哲呵斥了一句之後,他果然閉口不言,不再囉嗦。
“既然誤中副車,也不能白忙活一場,把那些漢狗全都宰了!”
孫孝哲原本契丹人,一直在胡人當道的安史叛軍中地位不高,靠了老孃做安祿山姘婦的關係才能當上統兵大將,現在經自己之手攻陷潼關,又兵圍長安,這種不世之功已經百多年未見,心態自然也比以往膨脹,對唐.軍中的漢人一律稱之爲漢狗。
“大帥,那好,好像不是漢狗,是,是胡人……”
張通儒的眼睛不差,一眼就發現陷入重圍中的百人騎兵不全是漢人,更多的則是胡人。
“胡人?”
孫孝哲的眉毛一挑,突然就想到了三日前的那次闖營,同羅部百人隊騎兵闖了出去,難道他們又回來了?
“慢,先別急着殺,倘若他們願意投降,本帥倒履相迎!”
同羅部的騎兵與大燕皇帝親衛曳落河齊名,孫孝哲自然對他們高看一眼,當年咄默統領同羅部的時候一直與之陽奉陰違,後來咄默死了,同羅部也星散逃散,如果此時能收攏同羅部餘部作爲自己的親衛,還真是無心插柳呢!
“大帥,那些人來路不明,萬一,萬一意圖不軌,防不勝防啊!”
張通儒覺得孫孝哲的決定有些草率,怕他出現意外,便又加以勸阻。
“我意已決,不必多言,去吧!”
說罷,孫孝哲饒有興致的等着好消息,他相信那百人隊騎兵一定會做出最識時務的決定。誰料,事態的發展卻遠遠超出他的預料。那百人騎兵非但據不投降,還以騎弩開路衝陣,一次衝擊就傷斃燕軍近百人,戰力狠辣令人咋舌。
孫孝哲見狀不怒反笑,這纔是他想要的親衛,個個都有以一敵十的本事。
“走,隨我去一看!”
見獵心喜之下,孫孝哲決定親自到陣前去勸降,烈馬只有親自降服才更有滿足感。
重圍之中,秦晉混在同羅部騎兵中,冷冷的看着那個自稱孫孝哲的人。
還真是狹路相逢,不過是闖了兩次圍城軍營的間隙,不想就有一次遇到了叛軍主帥孫孝哲。
當然,秦晉此時的身份僅是普通的騎兵一員,負責與孫孝哲交涉的乃是一名地道的同羅部勇士。
“當年咄默大統領就對你不屑一顧,現在大統領雖然不在了,卻也休想讓我同羅部勇士任由你呼來喝去!”
他們一來一回用的都是漢話,所以秦晉也聽的清楚明白,這一番說辭已經很不客氣,甚至可以說是對孫孝哲的一種侮辱。
然而,孫孝哲彷彿毫不在意,聽罷便仰頭大笑。
“識時務者爲俊傑,咄默大統領在世時,孫某還未有尺寸之功,現在先克潼關,這天下第一大城的長安也將成掌中之物,同羅部投靠孫某,有何不可?”
ωwш★ тт kǎn★ C〇 那同羅部勇士嘿嘿冷笑。
“若說英雄本事,你又及得上秦大將軍?當初是誰在新安被幾千人打的屁滾尿流?”
新安一戰是孫孝哲心底不可觸碰的隱痛,那一戰不但丟人,還差點毀了他的前程,若非後來巴結上了安慶緒,安祿山又因爲眼盲而失去對權力的掌控,恐怕自己從那以後就再也沒有出頭之日了。
“姓秦的就在長安城中,你信不信有朝一日,他的首級將掛在孫某纛旗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