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天騎着龍馬,龍馬拉着方形車輿,招搖過市。
龍馬的速度很快,萬天又非常狠地抽打它,龍馬自然會顯露本性,從看起來像是憨態可掬的寵物馬好不遮掩地進化成脫繮的野馬。
可速度太快,街道太窄,總是會撞到些東西。弄得龍馬跟萬天很是狼狽,萬天騎在馬上,邊笑邊拖着長音喊着“對不起”。
龍馬的頭上,馬蹄還有馬腿上全是爛菜葉跟蔬菜汁,估計龍馬這輩子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能有這麼狼狽吧。
“那是萬天嗎?”剛好在這條街道上,並被從身後突如其來的龍馬嚇得摔倒在地的周小龍自言自語。
“不好意思啦,小龍。”萬天說這句話的時候第一個字剛說出口是,還在周小龍不遠處。而最後一個字說出口,周小龍只能看到馬車揚起的灰塵。
風馳電掣般一轉眼萬天就到了鎮子的邊界,那裡有幾個守衛維持着秩序。
萬天絲毫沒有減慢龍馬的速度,直接衝撞出鎮子。路過守衛的那一瞬間還跟他們打了個招呼,順便還做了個鬼臉。等那羣守衛的眼睛將眼前的畫面傳送給大腦,並且大腦反覆分析透徹後,萬天早就離開了。
“那,那是萬天嗎?”其中一個守衛很不確定地問另一個守衛。
“嗯,那是萬天,吧。”
沒出半天時間,萬天騎着鎮長的馬車逃出鎮子的事情傳遍遍萬福小鎮,順利地成爲當天人們茶餘飯後妄自揣測的頭條。
人怕出名豬怕壯的原因就是因爲流言蜚語。
在半天的時間裡,萬天逃出鎮子的版本也從一個變成N多個。
“你知道嗎,萬天偷鎮長的馬車然後逃走了!”
“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你聽誰說萬天是偷的,怎麼可能是偷呢!萬天雖然調皮些,但是他一定不會偷東西。”
“那你又怎麼證明萬天不是偷的。”
“你是豬腦子嗎!你想想啊龍馬是鎮長最喜歡最珍貴的坐騎,怎麼能輕易被別人偷了去況且還是萬天那種小孩子。所以要我說龍馬定是鎮長送給萬天的!”
“你這不是胡扯嗎!雖然萬天是個小孩子,但是萬天他身體的機能根本可以和成年男子一樣甚至是超過他們了,我們就算是假設,假設鎮長跟萬天的關係很不錯,鎮長也不可能將龍馬這麼貴重的東西送給萬天啊!”
“我告訴你,你可別告訴別人。”那人貼近另一個人的耳朵,悄悄壓低了些聲音,“萬天是鎮長的私生子!”
“不會吧!不可能吧!你可別瞎說!”
“這是真的!有一次我跟鎮長的秘書喝酒,我也就爲了讓他跟鎮長說說,我家兒子當守衛的事情。誰知道他喝多了,一不小心就把這件事情給說出來了。這件事情我只告訴你了,你可千萬別跟別人說啊!”
“恩,放心吧我不會跟別人亂說的。”
隨後。
被告訴的人,對自己的酒肉朋友說:“你知道嗎?我告訴你你可別告訴別人,萬天是鎮長的私生子。”
“真的嗎!我只知道,萬天當面搶了鎮長的馬車,鎮長被氣昏了!”
“不可能,鎮長怎麼會被自己的私生子氣昏過去。”
“怎麼不可能!這件事情其實是這樣的,萬天得知了鎮長玩弄良家婦女,想勸阻鎮長,可萬天怎麼會是鎮長的對手。萬不得已萬天爲了保全鎮長的名聲,也是爲了保護婦女,他就拐走女的兩個人逃走了。”
“按你這麼說,萬天是爲鎮長着想啊。哎呀,這不就更說明萬天就是鎮長的私生子了嗎!”
“這話怎麼說?”
“你想啊,如果萬天不是鎮長的私生子怎麼會知道鎮長玩弄良家婦女後這麼拼命地阻止甚至還千方百計地保全鎮長的名聲呢!”
“對啊,我怎麼沒有想到呢。”
“你們都錯了,這件事情只有我知道內情,這只是一個陰謀!”第三個人還故作神秘。
“陰謀?!”
看到他們已經被自己的話勾引起了興趣,那人不緊不慢地喝了幾口茶停頓一段時間,等到他們催促自己趕緊說,那人才裝模作樣開口說道:“萬天是神都來的間諜!”此話一出口就震驚到所有人,不少人都反駁他,可是他卻不以爲然繼續說,“萬天是個孤兒,這個我們都知道,但是我們並不知道他的來歷,這件事情恐怕只有鎮長才知道。而我們鎮長呢,又是個熱心腸,可能想不到那麼小的萬天居然是神都派來的間諜。所以就輕易地收養了萬天。而且,我這麼說是有根據的,鎮長的龍馬一般人是馴服不了的,但是卻被萬天輕易馴服了。所以……”那個人說到這裡就不說了,還留了個空白,讓人聯想。
“所以什麼,你倒是說啊!”
“你傻啊,龍馬是那裡的東西?”
“神都!”
“對了嘛。”
“他們的想象力能不能再浮誇點!”鎮長看了秘書從鎮子裡蒐集來的報告,氣的拿茶杯狠狠地敲打桌子。秘書早就習慣了,提前把茶杯換成石頭的。只是有些心疼紅木做的桌子,秘書在想要不要再找工人把桌子也換成石頭的。
“鎮長,我們要派人追捕他嗎?”
“我不是說了嗎,不用了。多注意他的消息就是了,他若是出了事情,無論是好的還是壞的,都要第一時間向我彙報。”
“您的意思是說,萬天可能會出意外?他可是天選之子啊!怎麼可能會出現意外!”
“天選之子又怎樣。九方正不也是天選之子嗎,可結果呢,弄了個身敗名裂。被自己的族人追殺,被世人唾棄。外邊的世界可是很危險的。沒有誰能說自己在外面能完全地平安無事,即便你是叱吒風雲的王者,也擋不住從背後射來的毒針。”
萬天騎着龍馬跑了很長一段時間,翻過一座山還穿過一片叢林,直到萬天感覺自己騎馬騎累了,他才讓龍馬在一條清澈的溪水旁邊停靠下。
萬天脫掉鞋襪,挽起褲腿,興奮地下湖去捉魚。可是忙活了半天一條也沒有抓到。不是萬天的身手不算敏捷,而是魚的身子太光滑,即便是捉到萬天也沒辦法將它們帶上岸,因爲在上岸的途中魚兒有的是機會逃脫。
抓不到魚,萬天索性就不抓了。在溪水邊找了塊平穩的石頭,躺下來休息。萬天的雙腳還泡在湖水中,感覺涼涼的,很舒服。
萬天經常在鎮長的書房裡翻到一些小說還有遊記,裡邊的主人公總是會在餓了的時候在溪水裡抓到魚吃。萬天就覺得自己也一定能在這條溪水裡抓到魚,可不知道爲什麼一到自己這裡,一條魚也抓不到。
萬天從一生下來就認爲自己是這個世界的中心,眼前看到的就是這個世界正在發生的,而自己沒有看到的雖然也在發生着,可那一定就不重要。若是自己的人生是一本小說的話,自己就肯定是這本小說的主人公。
“既然如此,那寫這本小說的作者也太沒意思了吧。居然讓自己的主人公沒有飯吃。”萬天如是說。
龍馬在閉着眼睛站着睡覺,這是他獨特的休息方式。
無所事事的萬天突然想起了什麼,一蹦一跳地跑進方形車輿,在大包裹裡掏出兩個很大的酒杯。
拿出這兩個酒杯,萬天的包裹瞬間就扁去一大半。若是萬天不告訴別人他現在手裡拿着的東西是叫做酒杯的物體。人們也不會去想那大物件萬天都能在裡邊洗澡的東西是一個叫做酒杯的物體。
萬天拿着酒杯,屁顛屁顛地跑去湖邊裝了滿滿的兩大杯溪水。萬天還先喝了
一口,他感覺清清爽爽的。
嘗試過很多種姿勢,許久萬天才能做到一手端一個酒杯。萬天走到龍馬的面前,把其中一個酒杯放到龍馬的腳邊。
“我看小說上邊都是這麼寫的,喝了這個酒,我們就是兄弟了。雖然這個不是酒,但是隻要心裡想着這是酒就行了。好了,快點喝吧。”說完,萬天一口氣把自己酒杯裡的誰全部喝完,自己還被自己嗆到。
龍馬通靈性,知道萬天的意思,可是他應該是嫌棄,只舔了兩口就自己跑到溪邊喝水。
看到龍馬這麼不給情面萬天也不生氣,還很帥氣地對着龍馬說:“既然喝了這杯酒!以後我就是你大哥了!有我在,我就罩着你!”說話時候,萬天擺着一個從小說裡面看來的自認爲非常帥氣的姿勢。然後他發現龍馬根本沒有理會自己,順勢把自己的姿勢改成扶着額頭裝作很頭疼的樣子。
水喝多了,就會產生一種肚子已經吃撐的錯覺。萬天感覺這也算是一個填飽肚子的方法了。
萬天拿着酒杯突然想摔一下,他感覺那樣做會更拉風更霸氣。轉念一想,自己如果摔了杯子就沒有多餘的杯子與別人再交杯。以後碰見合適的夥伴也就沒有辦法舉行這隆重好玩的儀式了。況且最主要的原因還是這麼霸氣的瞬間,居然沒有人觀看,豈不是很掃興!
休息後,萬天又騎上龍馬隨便找了個方向讓龍馬前進。
方向是無所謂的,世界這麼大無論去那裡都會有刺激的事情。反正主人公選擇的方向就一定是正確的方向!
心思單純的萬天就是這麼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