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劉向《新序•雜事》記載:葉公子高非常喜歡龍,器物上刻着龍,房屋上也畫着龍。真龍知道了,來到葉公家裡,把頭探進窗子。葉公一見,嚇得拔腿就跑。
他即使放個屁,你都能找出燦爛來,這才叫真愛。
林樂樂又逃課了。這是本週的第四次了。作爲高三生,她的行爲已經讓老師無法忍受了。
“林樂樂,如果明天你家長再不來學校,你也別來了。”
林樂樂聽着老師的咆哮。連頭都不擡一下。
“老師,您罵完了嗎?如果罵完的話我先走了。”
班主任氣的手中的水杯都灑了。林樂樂飛快的跑出了辦公室。
這個星期,她很忙。如此忙的原因便是爲了組織下個週五晚上林允世的見面會。
林允世是林樂樂高二暑假時候出道的新生代演員。不僅十分英俊,而且演技,舞技,唱功都令人豔羨。用林樂樂的話來說,林允世是她們老林家出的新一代天之驕子。
通過人人網,林樂樂和周邊學校林允世的粉絲們組成了後援團。因爲她的極度熱愛再加上她也姓林,林樂樂首當其衝的成爲了後援團的團長。她們經常聚集在一起製作各種海報,分享林允世的作品。林允世的一切,便是她們世界的核心。
就在上個週末。她們得到了一個令人振奮的消息。因爲拍戲的原因,林允世要到這個城市拍攝外景,爲了回饋粉絲,還特別在下週五舉行粉絲見面會。這個消息,讓整個後援團沸騰了。作爲團長,林樂樂自然要開始嚴密的準備。包括踩點,如何從別的粉絲中突圍,還有標語,禮物等等,她都要想的面面俱到。這個活兒對她簡直就是榮譽。
因爲後援團內的同學們有一部分是外校的。爲了迎合所有人的時間,林樂樂要負責經費的籌集,以及面對面的交流。這些都是需要時間的。所以這個星期,她不得不開始逃課生涯。
現在被老師警告了。她就當沒有聽到。最重要的事情可不是去叫家長。她又不是傻瓜。
照樣四處奔波。沒有人可以理解林樂樂的狂熱。她甚至有一個願望,若是林允世讓她去當情人,她也會踊躍報名的。
班裡的同學對她的狂熱大多采取旁觀狀態。追星的孩子多了。沒見過她這麼誇張的。爲了林允世的一張海報,她能在影像超市裡跟收銀員打架。真是可怕。而且,更可怕的是,爲了林允世,一項成績不好的林樂樂,居然在短短一個暑假之後成績進入了班裡的中上水平。而理由居然只有一個,林允世曾經在一次訪談中說他喜歡聰明的女孩子。按照林樂樂的理解,聰明的女孩子,當然就是學習好的女孩子了。而且更令人抓狂的是,她每次的口頭禪都是:“我們家林允世曾經說過….”那感覺,就像說“毛主席他老人家曾經說過…”令人糾結。
晚上回到家,已經很晚了。今天的作業也沒有辦法做了。她草草寫了幾道題。抱着林允世的照片進入夢中。
依舊是慣常的逃課狀態。林樂樂每天都把自己的電加的滿滿的。同桌開玩笑說:“怎麼不爲了林允世好好學習了。”她馬上報以鄙視的口吻說道:“我家林允世說了,他喜歡聰明的女孩子。那麼聰明的女孩子,當然是懂得變通的女孩子咯。”
一個高三的學生,還能有這種無所謂的逃課精神。林樂樂的班主任已經受不了了。她本想着,給這個孩子一點面子,讓她自己向父母坦白,誰知道她採取不理睬的態度。看來,她必須好好教訓這個孩子了。在班主任眼裡,林樂樂很聰明,從她可以一個假期過後就有那種突飛猛進的成績便可以看出來。關鍵是不學。她私下裡找同學瞭解,才知道林樂樂正在忙着追星。
時光過的真快。林樂樂等待的光輝時刻就要來臨了。終於要見到林允世了。她的心情激動地無以復加。
週四晚上,她就抑制不住激動了。QQ簽名,MSN簽名,人人網簽名,微博簽名,甚至包括淘江湖的簽名。只要能寫狀態的地方,她全部都寫上了:“終於要見到林允世了。”許多人回覆諮詢。淋樂樂簡直就樂翻了。
週五早上,她是唱着歌出去上學的。揹着書包,看上去多麼像上學。中午還沒有放學,林樂樂便開始收拾書包了。“親愛的同桌,我的書包就交給你咯。替我保管。如果老師問我去了哪裡,你就說我拉肚子回家了。”
同桌無奈的點頭。她舉手,說上廁所。從後門出去,就看見了她爸爸。
“去哪裡?”
“上廁所,我肚子疼。”
“那跟我回家吧。”
林樂樂根本沒有招架之力。就已經被帶回家去了。
任憑她如何哀求,她爸爸都沒有說一句話。只是把她關在房子裡。手機也沒收了。林樂樂的心裡像爬了幾百只,幾萬只螞蟻一樣。最終,她也沒有去成。林樂樂一夜未眠。坐在電腦前,看着別人拍的照片,她摸着電腦上林允世和一個粉絲握手的照片,眼淚就落個不停。
第二天,她的手機被還回來。一打開手機,全是短信。大家都在向她講述着昨天的興奮與驚喜。林樂樂手裡握着手機,狠狠的摔向牆角。
不管誰來叫,她都不願意起牀。不願意去上學。她爸爸氣的給了她一巴掌,她仍舊不動聲色。只是流眼淚。後來,她爸爸奪門而出。便聽見她大吼:“都怪你,都怪你,你就是我的絆腳石。我以後再也不學習了,我要讓你傷心,讓你失望,就像你們對待我一樣。”
林樂樂的話讓這個父親幾乎沒有站穩。
林樂樂衝出去,然後一個人坐在公園的長椅上大哭。最後,哭累了。睡着了。當她醒來,便開始沿着噴泉廣場的街道一直往下走。
“執念,又來生意咯。”錦瑟說完。便看見了推門而入的女孩。
“真的可以滿足我的願望嗎?”
“恩,只要在這裡寫下名字,然後簽字就好。”
林樂樂看着那張白紙,又翻過背面仔細的閱讀着。
“只有三十天嗎?能不能長一點?”
“人,不能太貪心。”
“我需要交出什麼嗎?我沒有他觸摸過的東西。”
“或許會有一點疼。”
林樂樂驚愕的看着眼前的少女將自己的手指劃破,血流了出來,她用白色的布帛擦拭着。
“你滿腦子都是他的樣子,那麼喜歡他,你的血,就有他的氣息。”
“我還需要做什麼?比如要支付什麼呢?”
“你的眼淚。契約生效後,關於他的眼淚都屬於我。我可是很期待你的眼淚呢。”
林樂樂有些恐懼,但仍舊寫下“林允世”,而後簽上自己的名字,說:“能見到真實的他了,終於。”
林樂樂離開,錦瑟看着那沾滿了血跡的布帛,輕聲說道:“幻想會膨脹人的慾望呢。”
林樂樂茫然的在街道中走着。突然聽到了人羣中的叫喊聲。沒錯,即使隔得多遠,多麼模糊,她仍然清楚的聽見了那三個字:“林允世。”
她還沒有來得及睜眼,就被一個人拉進拐角裡。那人整個人貼着她趴在牆上。林樂樂幾乎要窒息了。有一羣女孩子蜂擁着從他們身邊走過。當人羣漸漸消失。那人才鬆開了她。
她擡眼。便瞬間被陽光迷了眼睛。“林…允…世。”如果可以,林樂樂希望自己喊出這個名字時的聲音可以更動聽一點,再動聽一點。但已經喊出的話,收不回來了。
林允世低下頭,看着眼前的女孩。“謝謝你了。那些粉絲真的很討厭。”
他鬆開林樂樂。林樂樂卻僵住了。他說粉絲討厭,而她就是他的粉絲呀。
“她們很喜歡你的呀。”她有些失落,沒有想到林允世這麼討厭粉絲。
“哦,你叫什麼名字呢?去我住的地方吧,順便可以幫我打一下掩護,和你這樣普通的小女孩走在一起,應該沒有人會懷疑我是誰的。”
林樂樂茫然的跟着。此刻,他是林允世的盾牌。
抵達酒店。林允世讓她先等着,他去洗澡。林樂樂不安的坐在那裡。她今年18歲。卻還沒有跟男人單獨在酒店待過,而且,這個男人還是她夢想的最佳情侶。她想起自己曾經說過的那句話“即使當情人也踊躍報名”便覺得臉頰緋紅。
林允世穿着浴袍站在林樂樂面前,林樂樂居然不敢睜開眼睛。
“呵呵,還真是清純呀。睜開吧。”他的手指涼涼的,掰開了林樂樂的眼皮。
她差點沒鬱悶死。手不自覺地就摸到了林允世的臉上,那裡有痘印。“痘印?”她有些質疑,而且脫口而出。
“哦,我也長痘痘呀,因爲平時作息時間不規律,而且還要上妝,皮膚很糟糕。”
林樂樂想起林允世曾經拍過的那些化妝品廣告,還有那些海報,還有電視裡他的樣子。根本無法相信,她心目中擁有比少女皮膚還光滑皮膚的林允世,居然有痘印。
“哦,你要喝點什麼?等一下我女朋友會來接我,到時候你還是幫我打下掩護額。”
“女朋友?你不是沒有女朋友嗎?”
“哦,爲了塑造形象呀,如果有了戀人,很多粉絲的情緒會受影響的。”
林樂樂幾乎都不敢看林允世了。根本無法想象此刻的林允世,完全就是一個平凡到一般的路人甲。她突然想到,或許班裡曾經追過她的一個男生都比他長得帥。然後,她不斷的安慰自己,他唱歌好呀,跳舞好呀,演戲好呀。然後,又覺得內心平靜了。
“能,給我唱首歌嗎?”如果以後說出去,林允世曾經面對面的只給她一個人唱過歌,一定會讓很多人羨慕的。這一切,都是契約的作用吧,那麼,不管提什麼要求,一定都可以滿足。
“當然,不過,你不要太吃驚。其實我唱歌並不好聽。因爲要打造我的形象,歌曲一般要經過很多次修正,如果清唱的話效果應該不好。”
“沒關係,你怎樣我都覺得好。”
不出一分鐘,林樂樂就爲自己的這句話感到後悔了。什麼叫耳不能聞,大概就是這種意思吧。她根本無法將這個聲音同錄製好的歌曲裡的聲音當成同一個人唱的。也許林允世本人唱的並沒有這麼難聽,但,期望值過高,失望便會很大。
看出林樂樂的不快,林允世停止了演唱。這時候,他女朋友來了。
林樂樂看到那女的,幾乎跳了起來。
“你不是每次都否認你們倆的事情嗎?不是說那是緋聞嗎?還希望粉絲理解你,你現在是不可能談戀愛的。”
林樂樂一直關注林允世的新聞,即使是緋聞。她親耳在電視上聽林允世說,他不會欺騙粉絲,他沒有同shadow談戀愛。如今,現實擺在了眼前,她居然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小妹妹,現實社會需要很多謊言的,那是一種手段。”
Shadow看着一臉吃驚的林樂樂安慰到。
“看來你今天是不走了,那這個女孩子也沒有什麼用了。”林允世看着林樂樂說到:“那你回家吧。謝謝你了。”
林樂樂麻木的看着林允世,輕輕的退到門口。此時的林允世抱起shadow,由於用力,林樂樂聽見他放了一個屁。
她呆立片刻。而後用力的關上門。賓館的長廊似乎沒有盡頭。她拼命的跑着。眼淚不停的流着。
不可能,那個她心目中的神,怎麼可能會是這種樣子。她難以相信。她曾經付出了那麼多努力去喜歡他,他怎麼能這個樣子。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林樂樂大聲的喊叫着。突然感覺到有一隻手抓住了她。
她想要掙脫,猛然睜開了眼睛。
還是公園的長椅。她醒了。原來剛纔是一個夢。一個可怕的夢。
但,那隻手。她擡頭。看見了夢中的那個少女。匆忙的想要抽回手。
那少女一手拿着那白色染血的布帛。看上去異常的妖異。那上面的血跡似乎被水浸泡了,渲染開來。
“好短的夢呀,這麼快就要求結束嗎?”
“那個…契約是真的嗎?”
“如你所願。”
“不可能,那只是夢,只是一場夢。”林樂樂痛苦的捂住臉。淚水從指縫中流出,卻無法滴落到地上。
“我的眼淚?”
“都在這裡呀。”錦瑟向她示意手中的血色布帛。
“那是一場夢,卻是真實的夢境。你的夢想是同真實的林允世相遇。我便成全了你。可是你卻害怕了,企圖掙脫夢境,現在我只問你,還要繼續嗎?這可是纔剛剛開始而已。”
“你騙人,你是什麼人?林允世不可能那樣的,我不要繼續做夢了。都是假的…”
“那麼,我的顧客,服務到此結束了。我只是給你演示了真實,你卻毫無承受能力。把現實給你看,你卻說是假的。”
林樂樂痛苦極了。如果那是真的,如果這一切都是真的。她如此執迷的究竟是什麼,這場夢境,把真實的林允世呈現給她。她根本不願意相信。
“我親愛的顧客,再見了,我會繼續收回我應得的報酬。謝謝你的不敢面對現實,這份生意真是又快又好。”
林樂樂看着那少女,只覺得心裡十分緊張。那雙眼睛,能夠看透她的一切僞裝。
“你到底是誰?”
“我是“眷戀”的售夢人錦瑟,爲你尋找到你渴求的“練愛對象”。”
錦瑟消失。林樂樂只覺得腳步都變沉重了。一定是昨夜沒睡好,都是夢。她走在大街上,大廈的大電視裡放着娛樂新聞。有一條,異常刺耳:“一直堅持說沒有女朋友的林世允,今日被記者當場拍下他同緋聞女友shadow從酒店摟着肩出行的照片….他最終不得不承認,他於shadow已經戀愛超過一年….”
淚水,流出。林樂樂想要用手擦掉,卻空無一物。明明有眼淚流出,卻什麼都看不見。
一切都是真的。她不得不相信。
林世允最後的那聲屁,突然竄入她的腦海中,林樂樂的神坍塌了。她無力的蹲坐在街邊,哭了很久很久。
“這樣的眼淚,還真是難得呀。”錦瑟看着哭泣的林樂樂讚歎到。
“她只是盲目的喜歡吧,這樣的感情並不是真實的,這種眼淚沒有意義。”執念小聲的說着。
“怎麼沒有意義?這個世界,多少這樣的人,只愛上了那人表面的光鮮,一旦面對真實,就不知所措了。幻想會膨脹慾望,而現實將感情打回原型。這種沮喪的眼淚,力量是很強大的。”
表象活在天堂,現實迴歸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