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大發展(2)

總是有人選擇迴歸原始狀態。實際上,回到過去從來不是易事。發展中國家的城市居民只能乘坐公共汽車回到他們的山村,在那裡他們生活在古老的傳統和有限的選擇中。他們不會餓肚子。在相似的選擇精神感召下,如果你相信新石器時代就達到了生命的頂峰,可以在亞馬孫叢林中選擇一塊空地暫住。如果你相信19世紀90年代就是黃金時代,可以去阿米什人那裡覓得一片農田。我們有大量重訪過去的機會,可是很少有人真正希望生活在過去。相反,在世界任何一個角落,任何歷史時期,任何文化中,數以十億計的人都儘可能快地涌入“選擇略多”的未來生活。他們向城市移民,用腳選擇進步。

城市是科技的產物,是我們發明的最大科技產品。它的影響與城市居民數量不相稱。如圖5-1所示,大部分有記錄的歷史時期,居住在城市的人口平均比例爲1%或2%。可是我們提到“文化”時所想到的幾乎所有事物都誕生於城市。(城市和文明這兩個英語單詞具有同樣的詞根。)但是今天作爲技術元素特色產物的大規模城市化是非常新鮮的現象。像其他大多數描述技術元素的圖表一樣,圖5-1中兩個世紀之前沒有太多變化。然後人口猛增,創新飛速涌現,信息爆炸,自由增加,城市成爲主宰。

大發展(加了個大字)帶來的一切希望、悖論和折中,都在城市中體現。事實上,我們一般可以通過觀察城市狀況來觀察科技進步的概念和真實性。城市也許是創新的發動機,但不是所有人都認爲它是美麗的,特別是今天的特大城市,它們隨處擴張,對能源、物資和關注度貪得無厭。它們就像吞噬自然資源的機器,很多人擔心自己是否也會遭此厄運。城市復活了我們對技術元素的持久憂慮,比工具導致的緊張心理尤甚:我們購買最新發明,是因爲需要,還是因爲被迫?近期的大規模城市移民是自願選擇還是必要行爲?人們被城市裡的機會吸引,還是被絕望情緒推動?爲什麼除了那些被逼無奈的人,還有人願意選擇離開家鄉,棲身於城市貧民窟中臭氣烘烘、四處漏風的小屋?

嗯,每一個美麗的城市都是從貧民窟發展起來的。開始它是季節性宿營地,是人們常見的隨遇而安的結果。物質匱乏、污穢不堪是常態。這裡是獵人、探路者、生意人和拓荒者過夜的好住處。接下來,如果他們認爲這塊營地合乎心意,就會將它擴展爲凌亂的村莊、令人不適的城堡,或者陰冷的官方前哨站,建有永久性樓房,四周是臨時小屋。如果村莊位置有利於發展,私自圈地的人會聚集起來,他們的房屋呈同心圓式分佈,直到這個村莊跌跌撞撞地成長爲城鎮。隨着城市的繁榮,市中心——或者用於市政事務或者用於宗教事務——得以建立,城市邊緣則繼續在無計劃無管理的混亂中擴張。這個過程在什麼年代和什麼國家發生,無關緊要。城市的大片邊緣地區會讓固定居民感到震驚和擔憂。對新來者的持久蔑視自第一個城市建成時就出現了。羅馬人對城市邊緣的租屋、窩棚和小屋多有抱怨,認爲它們“臭氣熏天,溼漉漉,鬆鬆垮垮”。有時羅馬士兵會將擅自佔地者的定居點夷爲平地,只爲了看到它們幾個星期內被重建或者搬走。

巴比倫、倫敦和紐約都有大片不受歡迎的定居者組成的貧民區,他們搭建衛生狀況糟糕的劣質住所,從事危險的買賣。歷史學家布羅尼斯瓦夫·蓋雷梅克描述道:“貧民窟構成中世紀巴黎的一大城市風景。”甚至到了18世紀80年代,巴黎發展到鼎盛時期,近20%的居民仍然沒有“固定住所”,也就是說,他們住在窩棚裡。中世紀一位先生對當時的法國城市進行了一番抱怨,聽來耳熟:“好幾個家庭共住一所房子。紡織工的家庭也許擠在一間屋子裡,圍着火爐縮成一團。”這種壓抑的生活在整個歷史上屢見不鮮。一個世紀前,曼哈頓是2萬名自建住房的擅自佔地者的家園。19世紀80年代,布魯克林(在使用從木材廠偷來的木板後如此命名)的斯萊布城一地在高峰時有1萬居民住在貧民窟。據1858年《紐約時報》報道,紐約貧民窟中“90%的簡易房只有1個房間,平均面積不超過12平方英尺,滿足住家一切需求”。

舊金山是擅自佔地者修建的。根據羅布·諾伊維爾特在他那本很有啓發性的著作《影子城市》(ShadowCities)中的描述,1855年一項調查估計“(舊金山)95%的房產所有人不具備真實合法的土地所有權”。擅自佔地者隨處可見,溼地、沙丘和軍事基地都有他們的身影。一名目擊者說:“今天這裡有一塊空地,第二天上面就搭起了6個帳篷和棚屋。”費城主要居民是當地報紙所謂的“佔地定居者”。1940年,上海1/5的市民是擅自佔地者。這100萬佔地者留下來,不斷擴展改善他們的貧民窟,在一代人的時間裡這個陋屋小城變身爲第一批21世紀城市中的一員。

這就是城市化發揮作用的方式。所有科技產生效果的過程是:新發明開始是無價值的樣品,經過改進後,勉強有效。貧民窟中交叉縱橫的住所隨時間流逝而不斷改善,基礎設施得到擴展,臨時性公共機構最終轉變爲官方機構。曾經是窮人棲息地的所在,經歷數代人後,成爲富人的家園。貧民窟的傳播是城市所爲,貧民窟的生活是城市的發展過程,幾乎所有現代城市的大多數街區以前都是貧民窟。今天由擅自佔地者建造的城市將成爲明天的高貴城區,這一現象正發生在今日的里約熱內盧和孟買。

過去的貧民窟和今天的貧民窟給人相同的印象,第一印象都是污物橫流,過度擁擠。1000年前的貧民窟和今天的貧民窟,住屋隨意搭建,殘破不堪,臭氣熏天。可是也存在生機勃勃的經濟活動。每個貧民窟都有餐館和酒吧,大部分有可租房或者出租牀位。還有動物、新鮮牛奶、百貨商店、理髮店、診所、修理鋪和提供“保護”的帶武器的強壯男子。擅自佔地者建造的城市是——並且一直是——影子城市,是官方許可之外的平行世界,但終歸是城市。

與任何城市一樣,貧民窟是個高效運轉的場所——甚至也許高於城市官方機構,因爲沒有可供浪費的資源。拾荒者、分銷商和清潔工都住在貧民窟,他們走遍城市的其他區域,尋找廢棄品作爲住所材料和生活資料。貧民窟是城市的皮膚,是它的開放性邊緣,隨城市發展而膨脹。作爲整體的城市是令人驚歎的科技發明,它匯聚能量流和觀念,密度與計算機芯片相似。在相對小的區域內,城市不僅用最小空間提供生活區和工作區,而且還是理念和發明的最大來源地。

斯圖爾特·布蘭德在其著作《地球新規》(WholeEarthDiscipline)的“城市星球”一章中評論道:“城市是財富創造者,一直都是。”他引用宣稱世界40個最大城市居住着地球上18%人口的城市理論學家理查德·佛羅里達的話:“(城市)擁有全球2/3的經濟產出和近9/10的新專利發明。”一位加拿大人口統計學家估算出“80%~90%的國民生產總值增長髮生在城市”。每座城市破舊的新區——被非法佔用的土地和露營場所——經常是生產力最強的市民之家。邁克·戴維斯在《佈滿貧民窟的星球》(PlanetofSlums)一書中指出:“印度馬路居民的傳統形象是剛從鄉村遷入的貧苦農民,像寄生蟲似的乞討生存。可是對孟買的研究表明,幾乎所有(97%)家庭都有至少一名養家餬口者,70%在城市至少居住了6年。”貧民窟居民通常在鄰近高房租街區從事低報酬的服務工作。他們有錢,但住在貧民區,因爲離工作地點近。一份聯合國報告發現住在曼谷老貧民窟的家庭平均擁有1.6臺電視機、1.5部手機和1臺冰箱;2/3的家庭有洗衣機和CD播放機;一半家庭有1部固定電話、1臺錄像機和1臺小摩托車。在里約熱內盧的貧民區,第一代擅自佔地者識字率僅爲5%,而他們的後代有94%具備讀寫能力。

取得這樣的進步是要付出代價的。儘管城市生機勃勃、充滿活力,但邊緣地帶可能令人不適。要進入貧民窟,必須在滿是狗屎的小路上穿行。糞便在路邊腐臭,小便在陰溝裡流動,垃圾成堆。我多次到過發展中國家雜亂無章的陋屋區,沒有絲毫樂趣,對那裡的居民來說更是如此,他們每天都必須忍受這種環境。與外圍的污染和醜陋形成對比的是,貧民窟住屋內部經常呈現出人意料的溫馨。回收利用的材料掛在牆上,色彩繽紛,小飾品被收集起來佈置舒適的空間。當然,一間屋子所容納的人遠比你能夠想象到的多,可是對很多人而言,貧民窟這個家園提供的慰藉超過山村小屋。偷電使用也許不穩定,但至少有電。去唯一的自來水龍頭也許路程不短,但在家鄉,從房子到水井可能更遠。藥品很貴,但可以買到。還有學校,老師會按時來上課。

這不是烏托邦。下雨時,貧民窟變成泥沼城市。無止境的賄賂令人沮喪。陋屋居民感覺自己的住所地位低下,這是令人難堪的時刻。《極大之城:失而復得的孟買》(MaximumCity)的作者蘇克圖·梅塔問道:“爲什麼有人要離開在東部鄉村的磚房,離開門前栽着兩棵芒果樹、可以看見小山丘的老家,到這裡生活?”他接着回答:“爲了某天大兒子能夠在這個城市北部邊緣的米拉路買到兩間屋子,也爲了小兒子可以更上層樓,移居到新澤西。不舒適的生活是一種投資。”

梅塔繼續寫道:“對於印度鄉村的年輕人,孟買的吸引力不只是金錢,還有自由。”斯圖爾特·布蘭德記錄了社會活動家卡維塔·拉姆達斯關於城市魔力的總結:“在農村,婦女所要做的就是服從她的丈夫和親屬、搗碎小米以及唱歌。如果她搬遷到城市,可以找到工作,開始自己的事業,爲孩子們提供教育。”阿拉伯半島的貝都因人曾經似乎是世界上最自由的民族,在廣袤的空域沙漠隨意遊蕩,以星空爲帳篷,不受人控制。但是他們很快放棄遊牧生活,前往海灣國家迅速膨脹的貧民區,一頭鑽入單調的由混凝土築成的住所。根據多諾萬·韋伯斯特在《國家地理》雜誌中的報道,貝都因人將駱駝和山羊關進古老村莊的畜舍裡,因爲他們依然保留牧民生活帶來的收入,這樣的生活對他們仍具有吸引力。貝都因人受到誘惑進入城市,而不是被迫,按照他們自己的說法,是因爲:“我們隨時可以進入沙漠,感受傳統生活。但這種(新的)生活比傳統的更好。過去沒有醫療衛生,孩子們沒有學校。”一位80歲的貝都因老首領比我總結得好:“孩子們的未來將有更多選擇。”

移民不是必須要來。可是數百萬的移民仍然從鄉村、沙漠或者灌木林地涌來。如果問他們來城市的原因,答案几乎總是與貝都因人和孟買貧民窟居民的相同。他們爲機會而來。他們本可以待在家鄉,就像阿米什人選擇的那樣。青年男女本可以留守農村,按照愜意的農業節奏生活,繼承小地方的手藝,這些是他們的父母經歷過的。季節性的乾旱和洪澇年年發生。鄉村田園難以置信地美麗,家庭和族羣的熱情支持,這些是永恆不變的。同樣的工具仍在使用,同樣的習俗傳遞同樣的美好事物。季節性勞作、大量閒暇時光、緊密的家庭紐帶、令人安心的團結以及能獲得回報的體力勞動帶來巨大的滿足感,總是讓我們心馳神往。如果所有條件都相同,誰願意離開希臘的島嶼、喜馬拉雅的山村或者中國南部蔥翠的田園?

但選擇權不同等。世界上越來越多的人有電視機和收音機,去城市看電影,他們知道什麼是適合自己的。城市給他們的自由讓家鄉看上去像監獄。於是他們選擇——完全自願、非常熱切——涌入城市。

有人爭論道,他們無可選擇。這種觀點認爲,進入貧民窟的人是被迫壓制而移居到城市的,因爲他們的家鄉不再能夠支持農民。他們是非自願離開的。也許經歷了幾代人賣咖啡的生活之後,他們發現全球市場已今非昔比,他們的咖啡價格跌到毫無利潤可言,使得他們要麼回去以耕作爲生,要麼擠上開往城市的公共汽車。或者也許科技發展——例如採礦——正在污染他們的農田,使地下水位降低,最後引發大批人員遷離。此外,牽引機車、冷藏技術和公路技術的進步可以將貨物運輸到最遠的地區,導致農民數量下降,即使在發達國家也是如此。爲獲取建房所用木材而進行大規模森林砍伐,或者開墾土地建設新農場、爲城市提供食物,也迫使本土居民放棄他們的自然家園和傳統生活方式。

的確,沒有什麼像看到原住民部落——例如亞馬孫盆地、婆羅洲或者巴布亞新幾內亞叢林中的部落——揮舞鏈鋸砍伐自己的森林那樣令人沮喪的事了。當森林家園被推倒後,他們被迫開始宿營,接着是小鎮,最後進入城市。一旦進入營地,漁獵採集技能無用武之地,只能選擇周圍唯一的付費工作——砍倒鄰居的森林,這將產生一種奇怪的意義。砍光原始森林被認爲是文化領域的愚蠢行徑,有幾個理由,最主要的是因家園被毀而遭驅逐的部落居民無法返回。經歷1~2代的流浪生活就會使他們喪失關鍵的生存技能,這會阻止後代迴歸故里,即使他們的家鄉將被賦予新的活力。他們的離去是一場非自願的單程旅行。同樣,美洲白人定居者對原住民部落的卑劣行爲確實迫使後者遷入保留地,接受不急於使用的新技術。

然而,砍光森林從科技角度說沒有必然性。任何類型的毀壞家園行爲都是可悲的,是技術含量極低的愚蠢行徑,而且並不是大多數移民現象的根源。與閃爍的交通信號燈的光柱引力相比,採伐森林只是次要的推動力,前者在過去60年間促使25億人進入城市。今天,與過去一樣,大多數城市移民運動——每10年數億人——的主流是這樣一批定居者,他們願意忍受生活不方便、環境污濁的代價住在貧民窟中,只爲獲得機會和自由。窮人移居城市的理由與富人跨入未來科技時代的理由相同,都是追逐機會和更多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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