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歡,“……”
晃盪的鞦韆停了下來,池歡一隻腳落在了草坪上,微微擡起下巴,眯着眼睛道,“誰要跟你生女兒了?”
男人眉梢挑了挑,“不然,我找別人生?”
池歡,“……”
她靜頓了片刻,仰着頭微微一笑,“墨時謙,你知不知道你特別的敗壞性致?”
性致兩個字,她咬得特別的重,意味也不言而喻。
墨時謙看着這張小臉,好一會兒沒說話。
末了,他轉過身,在她身前蹲了下來,低低沉沉的道,“來,背女王殿下去用餐,將功折罪。”
她傲嬌了一陣,還是跳上了男人的背。
墨時謙揹她毫無壓力,起身便往回走。
池歡在他背上,手指穿插過男人黑色的,跟她自己的比微微有些硬的短髮,脣上都是忍不住上揚的笑意,“你不用再回巴黎了?”
“也許會要出差。”
“昨天樑滿月找你幹什麼呢,不會還對你有什麼非分之想吧?”
“沒有,”男人拉長的嗓音頗爲懶散,帶着笑意,“她來謝謝我,順便苦口婆心的勸我,再找女人的話,找誰都不要找你。”
池歡,“……”
“墨時謙,這種話你可以不用轉述給我的。”
墨時謙笑了下,不緊不慢的道,“風行已經替你嗆回去了。”
樑滿月不知道怎麼知道他已經回蘭城並且在1999,連着在1999外面找了他好幾天,池歡來的那天保安去傳話的時候,風行嫌她整天在他門口煩得很,就讓保安帶她進來了。
兩人當時都沒開口,就樑滿月一個人說了一通。
說到這句的時候,正在抽菸的風行一聲冷笑,在煙霧中故意朝着墨時謙淡聲道,“你怎麼不告訴她,你爲了找池歡當你老婆,辭了Clod—Summer總裁的職務,還專門瞞着她偷偷的飛回來,就是爲了籌備求婚。”
他一句話都沒說,始終是一臉的淡然。
但這對樑滿月來說,殺傷力足矣。
池歡撇撇嘴,輕輕哼了一聲。
下回別讓她再撞見那女人。
…………
池歡當天晚上在星湖別墅區過夜,第二天她要去劇組排練,墨時謙找了專業的搬家公司把她公寓裡的東西徹徹底底的搬到了新家。
當然,他自己也親自過去了。
新家的廚師,傭人,司機,也都在第二天一一到位就職。
之後的差不多一兩個月裡,池歡忙着話劇的演出,墨時謙就任Clod-Summer亞洲區的總裁,兩人忙的一起吃飯的時間都很難約上。
第三個月時,池歡的演出基本結束,墨時謙也基本穩定了下來。
原本是急着要舉行婚禮的,主要是墨時謙着急。
可婚禮的時間還是順延到了春末夏初的時候。
因爲池歡說,她要在天氣好的時候穿婚紗,嫁人。
蘭城當時冬天纔過去,正是倒春寒的時候,很冷,且陰雨連綿。
於是,墨時謙捧了一堆全球舉行適合舉行婚禮的聖地到她跟前,讓她選,且都挑了天氣好的地方。
什麼巴厘島,普吉島,斯里蘭卡,馬爾代夫,毛里求斯……
她窩在沙發裡,只掃了一眼,便懶洋洋的打了個呵欠,“我哪裡都不想去,就在蘭城找個教堂就好了。”
男人對她的態度非常不滿,扳着一張俊美的臉,聲音緊繃的道,“池歡,你是不是不想結這個婚了?”
她懷裡抱着一隻非常肥的灰貓,團成了球,一人一貓都是懶洋洋的。
池歡眨了眨眼睛,見他臉上已經乍現寒意,識相的拎着灰球扔到了一邊,自己爬上了男人的腿,摟着他的脖子嘆氣,“你看你,長得兇就要帶着笑臉,不然很容易嚇到人,我年紀大了,戀家,戀貓,戀你……”
男人不悅,“我在最後面?”
“……”
“重來,戀老公,戀家,戀灰球,不想去很遠的地方舉行婚禮,”她趴在他的肩膀上,腦袋蹭來蹭去,軟綿綿的道,“你剛纔說的那些地方我們以後去玩去度蜜月吧,我喜歡新婚的第一個早上,是在自己家裡。”
墨時謙低頭盯着她的臉看了半響。
半分鐘後才驀地吐出一句,“池歡,你怎麼就這麼矯情呢。”
她輕輕懶懶的道,“沒辦法啊,你只能依我。”
是,他只能依着她。
就像領結婚證這件事情,她也是“矯情”得讓他想捏死她。
之前他們都忙,沒空操辦婚禮,墨時謙便提議先把證領了,結果這女人回了他一句,“領完證就是夫妻了,再舉行婚禮不就是走過場麼?”
他們之間很多事情都是墨時謙說了算。
準確來說,是池歡懶於做決定,加上他本來性格就比她強勢,她又全身心的依賴和信任他,所以大部分的事情都交給他,她樂於做個小女人。
但她堅持的事情,比如領證,比如婚禮,哪怕她東扯西扯的這些根本沒什麼道理,他也還是拗不過她,只能依着她。
所以最後,婚禮順延到了夏初,領證在新婚第二天早上。
舉行婚禮的時間推遲還有個好處,就是距離墨時謙公佈離婚的時間有大半年,池歡身爲公衆人物會少受很多無端的猜忌和口水。
…………
婚禮是四月底五月初的一個黃道吉日,日子是沐溪的媽媽特意研究了一番挑選的。
那天是池歡喜歡的晴天。
碧空如洗,高而空曠,萬里無雲,風暖不熱,很舒服。
教堂還是民一國時期建立的,已經有上百年曆史,經過後期的修葺,既有年代古老的莊嚴,內外部也完整得適宜舉行婚禮和平常的禮拜。
鑑於池歡的影后身份和墨時謙這個亞洲區總裁的人脈,當天雖然沒有請媒體,但圈內大咖雲集。
除了寧悠然和唐越澤這種關係親近的,墨時琛和溫薏也親自到場了,當然,沐家一家三口就更不必說,兩人親友寥寥,但全部都在。
耶穌的十字架下,頭髮花白的神父宣讀誓詞。
池歡身穿白色的婚紗,頭紗亦是披落至腰間,手裡抱着捧花,聽着神父的聲音,想起前段時間無意中看到的一段話——
對一個人終極的愛,無非是選擇無條件非但這個人的命運,像結婚誓詞裡說的那樣,無論疾病健康,無論富貴貧窮。
這大概就是,結婚的意義。
她看着就站在他對面的男人,四目相對,能無比清晰的看到他眼底深暖的寵溺和專注,微微一笑,朝他道,“我願意。”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