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妻結婚前,我就發現她存在很多問題。比如:自私,遇事只想着自己,吃魚先搶味道最好的魚肚子,吃青菜專吃葉子把幫子丟給別人,看電視只能按照她的味口來。缺乏責任心,對家庭既不出錢也不出力,不管大事小事全當甩手掌櫃,百般逃避責任。缺乏公德心,乘地鐵公交車見老弱病殘孕從不讓座,我讓座她還嘲笑我。沒有同情心,見了殘疾乞丐、災區募捐向來一毛不拔,我捐款多了她還跟我吵架。喜怒無常,經常一語不合,甚至毫無理由就會惱羞成怒,不顧場合對我破口大罵。物慾強烈,每月工資花個精光,家裡一切吃喝用度全要靠我。懶惰邋遢,衛生習慣極差。驕橫跋扈,常把我貶得一錢不值,遇到有朋友或同事聚會,也不忘當衆數落我讓我下不來臺。喜歡被伺候,即使我在工作、她在看電視,也要支使我爲她衝蜂蜜、削水果,等等。還有她的家庭,成天這這那那囉唆個沒完,也令我非常討厭。
這些問題我結婚前都知道,也曾猶豫過是選擇她還是選擇那個請我看電影的女孩?很遺憾,我做出了錯誤的選擇。
我最終選擇跟前妻結婚,是由於幾個原因:第一,珍惜幾年的感情;第二,認爲跟她上牀要負責;第三,認爲可以慢慢改變她;第四,覺得自己是男的要寬容;第五,恐懼失戀可能帶來的痛苦。
多數感覺到不合適而繼續將就的男女,多半基於這些心理。其實這些想法非常愚蠢。
首先,珍惜感情沒錯,但兩個“三觀”差異太大的人勉強湊合在一起,不是“磨合”而是“折磨”;最終會耗光感情基礎,甚至滋生仇恨。有人說,不是“百年修來同牀枕”,“一日夫妻百日恩”嗎?這話不是絕對的,這適用於互相恩愛的夫妻,而不是互相折磨的夫妻。夫妻間反目成仇的例子比比皆是。要是一個人天天折磨你,你還對他感激?你不是有受虐傾向是什麼?
其次,單純爲上牀“負責”也是種多此一舉的過時想法。爲了幾次上牀,找個不合適的人互相折磨一生,實在是因小失大、愚不可及。這種愚蠢的“負責”害己也害人,不光自己痛苦,也讓對方受約束——沒準兒人家離開你,還真能碰上個合適的呢?你的所謂“負責”,實際上也剝奪了對方尋找幸福的機會。所以,爲上牀“負責”而與不合適的人結婚不是道德,而是不道德。
第三,人的本性只能約束掩飾,但極難改變。前妻暴露出的問題,並非一開始就全部暴露出的。戀愛中的人,多半跟孔雀開屏般,裝也會裝出最好的一面。那些問題是在相處中一點一滴暴露出來的,宛如溫水煮青蛙。等青蛙意識到危險了,感情卻往往已難以自拔。鑑於這種割捨不了的情感,我心存幻想:或許共同生活久了,我可以引導她改變這些不良品質?但十年慘淡經營、一朝敗走麥城,證明了我的幻想多麼幼稚。成人不是孩子,世界觀不再有可塑性。人家就跟穿了鐵布衫似的,就拒絕我的任何引導,無論我威逼利誘還是苦口婆心,無論是曉之以理還是動之以情,十八般武藝抖摟了個遍,面對她固若金湯的思想金罩鍾,統統一敗塗地。
第四,寬容必須有度。對方明顯沒有道理時再寬容,等於是縱惡,最終必受其害。有些女人總說,哎呀,婚姻裡哪有對錯啊,我們女人都虛榮的,都物質的,都懶惰的,都有小脾氣的,等等,這類話被說得多了,漸漸地似乎成了社會共識。還有些文藝作品也誤人子弟,非但不抵制這種邪氣,反而推波助瀾,恨不得把這些實際上五毒俱全的女人吹捧成“現代新女性”的典型形象。別林斯基說過:不好的書告訴你錯誤的概念,使無知者變得更無知。讀一本不適合自己的書,比不閱讀還要壞。一個淺薄庸俗之輩,若不注意修身養性,惡劣的品行會隨着年齡的增長不斷髮展,就像一棵樹,如果根子長歪了會越長越歪,而不是自己正過來。最終,會有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出現。
第五,失戀帶來的傷害,遠小於離婚的傷害;短婚離異的傷害小於長婚離異的傷害,長婚離異的傷害又小於有孩子後離異的傷害。早作決斷與不合適的人分開,所造成的痛苦與傷害很久再分開相比,完全小得不成比例。所謂長痛不如短痛,就是這個道理。不合適的婚姻,不幸福的家庭,不僅會讓人始終痛苦,而且還有可能會導致人精神萎靡,終生一事無成。這類例子並不罕見,那種“窩囊了一輩子”的無奈嘆息,想必很多人從上一代嘴裡聽到過。
還有那些爲了孩子而焦慮於“離”與“不離”間的人們,若你與對方完全不是一路人,在三日一大吵、一日幾小吵的情況下,孩子也得不到真正的關懷,因爲你的精力會被衝突消耗掉。再拖個幾年,最終你還是無法忍受。與其互相耽誤,不如早點了斷。
有句諺語叫“婚前瞪大雙眼,婚後閉上雙眼”,這與我的經驗教訓不謀而合。和前妻談戀愛時,我根本就沒考慮去挑剔她的那些缺點,即便發現了缺點,也儘量找藉口原諒她,或試圖改變她。事實證明這非常愚蠢。所以,我現在必須瞪大眼睛尋找對方的缺點。
當然,人無完人,缺點誰都有,包括我自己。那麼,誰缺點最少,誰就是我要找的那個人。
從表面上看,C女條件不錯。但我再尋找的已不是“條件”,而是“人”。婚姻是複雜而的人際關係,必須以“人”爲本。
並非“條件”可以忽略,而是說,“條件”只是淺表的吸引。有了不錯的“條件”,萍水相逢的男女才能產生好感。可歸根結底,人不是和“條件”結婚,而是和“人”相守。我和我前妻條件不錯,卻發展爲可怕的互相傷害。拋棄“人”而迷戀“條件”,是捨本逐末。
C女給我的印象別的還好,但有兩條我難以接受:一是不願做飯,二是對孩子的奇怪態度。我不好深問,只是感覺這種怪怪的事,絕對是個大問題,沒準兒預示着世界觀的差異。
所以,我沒因爲這次上牀,就認定C女可以做老婆。
從那天起,我就經常和C女過夜。第一次雖是我到她家,但她更願到我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團結湖離她公司更近;二是作爲單身女性,她擔心我去她家多了有人說閒話。儘管現在都市單元樓裡的居民都是老死不相往來,她這個擔心顯然多餘,可我還是遵從她的意見。
幾天之後項目“圓滿”結束了。既然我已把她搞上了牀,也就沒必要磨洋工了。雖然我不再到她們公司上班,但車接車送依然如故。爲交往方便,還互留了對方的鑰匙。
但是我們的關係卻停滯了,只侷限於親熱、吃飯、接送上下班。甚至都沒看過場電影。
我和她的關係甚至不能叫同居,每週總有幾天會各忙各的。當有個人提出“今晚我有事兒”時,對方一定不會追問“去幹嗎”,而是淡然地說聲“哦”。大家彼此保留自己的空間,也尊重對方的空間。
和A女不同,C女懂得自控,從不向我暗示或提出什麼物質要求。交往久了,反倒讓我覺得老是一毛不拔過意不去,主動拉着她逛了次商場,爲她買了件兩千多的時裝。
她既不拒絕,卻也不顯興奮,始終是淡然的表情,真是個不以物喜的女人。
過後不久,她爲我買了件Dior袖釦襯衣作爲回報。她給我買襯衣讓我有些意外,也有些感動——除了剛結婚那陣子前妻爲我買過件倫敦霧的風衣之外,十年裡沒有任何女人爲我買過衣服。
人經歷的多了,感情就會遲鈍麻木,變得不易激動。這感動已不能打動我向她投入真情,只讓我感到她是個懂得禮尚往來的女人。
我當時尚不知道,懂得禮尚往來就是懂得感恩,而尼采說,感恩即是靈魂上的健康。
起初我倆親熱都採取安全措施,後來覺得那樣實在太不爽了。在她主動提議下,我們一同去醫院做了個全套體檢,證明雙方均無傳染性疾病之後,就放開了。好在她生育後放了環,也不擔心懷孕。
陪着她做檢查時,我心想:多麼理智的女人!這種女人適合我嗎?適合家庭生活嗎?
跟她處了幾個月,我心裡一點底都沒有。期間,我曾試探過,若將來再婚,是否還打算要個孩子?她很清楚地回答,不要了,一個足夠了,她喜歡二人世界的感覺,也不想再受十月懷胎那個罪了。這讓我有些犯愁,畢竟我還是嚮往天倫之樂,我倆的孩子都給了前夫前妻,沒孩子做紐帶,將來這份激情過去了,又該怎麼辦?
不過C女也算個好女人,起碼不壞。她理智雖理智,但沒有很深的心機,也沒有過頭的毛病。不會做飯是當代中國職業婦女的通病,也沒什麼好指責的。
問題就在於,我對這個沒有太多毛病的女人卻沒法產生很深的依戀,總感覺我們之間存在着一道看不見、但又難以逾越的鴻溝。期間我也曾試着投入感情,但無奈地發現:我似乎患上愛無能症了,無論我怎麼想集中精神都不行。我想,可能是離婚後對感情期望值過高,遇到A女以後太投入卻遭失敗,這個教訓讓我對“愛”這個字感到畏懼了。
C女的態度也很奇怪:跟A女的焦慮逼婚不同,她似乎安於這種不明不白的準同居狀態。大概在外企工作,思想新潮,在意的是自身感受,而不在意非要拿到個什麼證書。
我猜,大概她也能感覺到我不夠投入,也就認爲我們沒到談婚論嫁的份上。對她而言,找個健康的夥伴,接送的司機,吃飯的買單人,生活的傾訴對象,偶爾還給她買些禮物表示關懷,這也不差。
這種狀態也正合我意,對誰都沒壓力。
這城市裡有太多這樣的男女關係,有很多種原因可以在一起,卻各自保護,不言內心;用兩個人的寂寞,去對抗一個人的孤單。
受過傷的人,其實很渴望愛,但渴望總被沉重的自我保護意識所蓋過。不停地渴望,卻又不敢輕易對人敞開心扉,也就不停地忍受孤獨。
所以,跟C女相處時,我仍在尋找新的目標。
D女是在羽毛球QQ羣認識的。
我喜歡打羽毛球,發現這個羣便於尋找運動夥伴就申請加入了。
後來,心術不正的我,漸漸發現QQ羣還有個特殊功能:爲單身男女創造相識的機緣。
我所在的IT業,是個美女稀缺的行業。若想尋找新目標,只能“兔子不吃窩邊草,一枝紅杏出牆來”了。但是,怎麼到外邊打開局面?總不能站大街上,見哪個好看就拉人家手吧?那會被羣衆扭送派出所。也不能跟人家說:“嗨,美女,搞對象不?”那會被送到安定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