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二十

皇帝稱不上太愉快但也不算很不高興地登上步輦回了御書房。纔到門口就發現刑部尚書於文升正一臉愁苦地跪在那兒接駕。

皇帝緩步走到他跟前兒,低着頭看了他一會兒,“怎麼了這是?把咱們於尚書愁成這樣?難道是登聞鼓響了,出了奇冤了不成?”皇帝本是說笑,不想於文升磕了個頭,“陛下聖明,確實是登聞鼓響了,出了……難辦之案。”他刻意迴避了‘奇冤’這個詞,不過他說者有心,皇帝聽者卻沒留意,“什麼案子?跟朕進來說。”

這案子的確難辦。原來是有個民婦帶着兒子和丈夫一起回孃家探親,遇上了喝醉酒的哥哥對父母不敬,民婦氣不過便罵了哥哥幾句,這個做哥哥的也不是個東西,當時便要打自己妹妹。民婦的丈夫和兒子見了便過去阻攔,這個哥哥本就醉着,一時竟拿了砍柴的鐮刀,就去打妹夫和外甥,結果把這二人打死了。這民婦傷心欲絕,也不知是哪裡生出的力氣,竟把鐮刀從哥哥手上奪了過來,又砍死了自己哥哥……地方官判這民婦死罪,報到刑部,刑部的人也知道這案子敏感,趕緊準了死刑便發回去了。誰料那民婦還有個活着的大女兒是出嫁了的,聽說自己母親的案子之後,連夜趕來京城,敲了登聞鼓……

登聞鼓一響,案子就必須上達天聽,於文升再也壓不住了。

皇帝沉着臉聽完了於文升的奏報,半天沒說話。

其實這案子本身並不難,這民婦的確是殺了自己的哥哥,判個死刑很正常,不過念在其兄不仁,她是爲夫爲子報仇,‘其情可憫’,那也可以‘恩自上出’,命她或流放或戴枷三年又或杖責一百以替死罪。但這事兒難就難在皇帝本人就是個殺自己姐夫、外甥的人。如果他‘恩自上出’,那就是說這個民婦的哥哥該死,民婦的報仇行爲不完全是錯的,這種判法兒,皇帝自己是接受不了的。然而如果判民婦死,那天下人難免要說皇帝苛刑,甚至一些文人可能還會把耿氏父子的事兒拿出來,說皇帝是爲了不讓天下人知道他的過錯,纔不肯降恩。

“刑部部議如何處置?”皇帝許久才說了這麼一句。於文升趴在地上,更是動也不敢動一下,“稟陛下,臣等以爲,此婦人不敬兄長,殺害手足,已犯十惡之惡逆與不睦兩罪,理當問斬。若恩自上出,亦可以許其流放三千里。”

“十惡犯了其二,還談什麼恩自上出?”皇帝不輕不重地說了一句。於文升心裡一哆嗦,趕緊稱罪。皇帝皺着眉擺擺手,“滾起來,朕不耐煩看你這個樣子。”說罷又命小太監去傳殿閣大學士、翰林院掌院學士等人過來。

幾位大學士匆匆趕來,聽完了於文升敘述案情,心中都是叫苦,均覺得這事兒實在是沒法兒議論,故而一時誰也不敢先出頭。

“怎麼都不說話?都說說,朕聽着呢。這案子該怎麼辦?登聞鼓一響,朕總不能裝聽不見,不予理會罷?”皇帝何嘗不知道這些臣子的顧慮?但越是知道,他心裡就越是浮躁難安。

“毆殺兄姊者曰惡逆,十惡第四。又有親族相犯,曰不睦,十惡第八。犯兩條兒十惡之罪,決不待時。縱然恩自上出,恐此時處決有違天和,也只能議爲秋後處斬,再無寬容之理。”

“臣附議。古人云:五服至親,自相屠戮,窮惡盡逆,絕棄人理,曰惡逆。惡逆者,常赦不免,決不待時。此等悖逆之人,如若特赦,只怕不合禮教。”

“臣以爲不然,該婦人犯十惡之二雖是事實,但其兄長不仁在先,殺其夫其子,兄妹二人已然恩斷義絕。故此時婦人所殺不過一陌生人,而非其兄。殺人者償命,而該婦人有可憫之情,可恕之理,故,臣請陛下降恩,恕其死罪,以戴枷配役或杖責代之。”

於文升聽至此處不禁偷眼去看皇帝,只見皇帝臉色鐵青,雙脣緊緊抿着,心中更是嘆自己命苦,居然攤上這麼個案子。

‘恩斷義絕’、‘所殺不過一陌生人’,這樣的話的確令皇帝有錐心之痛,讓他覺得難以忍受,讓他幾乎想跳起來爲自己辯駁。但此時他還得忍耐着,繼續聽臣子們議論。

“父母有罪,爲人子女不可首告,首告爲罪。其兄身爲尊長,殺其夫其子,應比父母例降等論之,該婦人大可以至府衙首告,由府衙治罪,而不該自爲律法,私設公堂。而且,即使是針對一陌生人,妄動私刑置人於死,也是要償命的。”

“償命固然應當,但該婦人乃是爲至親報仇,其罪有因,其情可憫,故而應從輕議罪,容其改過。”

“犯十惡之罪而不死,簡直滑天下之大稽!若開此例,長此以往,是否不孝之罪也可以從輕?不孝之罪可以從輕,那謀叛、謀大逆是不是都可以從輕?如此延循下去,豈非要人人目無綱常倫理,從此禮崩樂壞,天下大亂?陛下,臣以爲,此言不敬,此心可誅!”

“陛下明鑑,臣忠心耿耿可昭日月!臣以爲法理也應講人情,此婦人雖然於法理不合,然而於人情卻是講得通的。若處之以死,豈非是助長天下不義之兄姊之氣焰,而傷良善平和之心?長此以往,這纔是要禮崩樂壞,天下大亂!”

“可笑!長幼失序、尊卑失位,豈會於人情上講得通?若人人效仿此例,簡直就是倫常不再,國法空懸!”

“夠了!”皇帝一拍御案,斥道:“御前爭執不休,你們不知道大不敬也是十惡嗎?”

龍顏一怒,臣子自然只有跪拜稱罪的份兒。

皇帝有些煩躁地揉揉額角,問翰林院掌院學士朱弛道:“朱卿一直沒說話,等什麼呢?”

朱弛和其族弟朱弘最大的不同就在於朱弛多少還知道點兒審時度勢。他此時早就已經想明白了,皇帝並不是不知道怎麼處置這個案子纔是對的,皇帝只是承受不了這樣的決斷。簡單的說,就是皇帝怕了。殺了這婦人不過是硃筆一勾,但日後史書上該怎麼說他呢?刻薄寡恩,嚴刑苛法。而若不殺這婦人,史書又當如何說呢?沽名釣譽,爲了江山殺了自己的姐夫和外甥,而爲了仁慈之名又寬赦了殺害兄長的婦人。刀筆吏,最可畏。所以古人才說,防民之口勝於防川。

“陛下,臣是想,此案的重點在於此婦人之兄長往日待她如何?她又可有悔過之心?若她兄長往日待她不薄,她無悔過之心,則當決不待時。若兄長往日便苛待打罵,那則當以其是否悔過,而從秋後問斬起斟酌降等論罪。”朱弛斟酌着詞句,終於說出這麼一句比較安全的回答。

其他幾名大臣看着朱弛,心道不是說老朱家的人腦子不會拐彎兒麼?朱弘那個死腦筋真的是他的堂弟?該不會是朱家人抱錯了罷?大家正這麼想着,就聽皇帝問道:“於尚書,其兄長待其如何?該婦人又可有悔過之意啊?”

“回陛下,鄰里間都說該婦人的兄長是個渾的,平素就嗜酒,一旦喝醉了,不要說妹妹妻兒,就連家中尚在的七旬老母都要打罵,村裡的長輩管過多次了,他只是不改。”於文升聽皇帝垂問,忙上前一步回話。他心裡倒是感激朱弛的,如果此事能圓滿解決,那雖然算不了他的功勞,但至少能不被皇帝申飭——這樣兒也成,“該婦人入獄後也頗有些懊悔,曾對她女兒說,她早就知道自己這個哥哥是個渾的,本不該和他爭執的,結果白白送了丈夫和兒子的性命,又殺了哥哥,就算活下去也是沒臉再去見公婆和老母了……”

這婦人到底有沒有這麼說其實並不重要,於文升很清楚,皇帝並不需要真相,他只需要一個理由,一個充足的、能法外施恩又讓人無法說閒話的理由。

皇帝聞言,心中便有一塊大石落地。是了,他們是不同的。這個村漢自己就是個逆子,而自己殺的則是個逆賊。

皇帝一揮手,“下旨罷,此婦人弒兄,犯十惡之二,本罪在不赦。然其兄久有不孝,毆傷老母,念此婦人乃是出於孝道爲母懲戒逆子,且事後已知不該痛下殺手,頗有悔意,故免其死罪,杖責一百,交村中長者教誨。”

如此一來,便不是爲夫、子報仇,而是爲母出氣……幾位大臣口稱陛下聖明,私下裡分別交換了一個心照不宣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