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繁華的城市,裡面所蘊含的黑暗愈繁雜。每座城市都有他所應有的白,同樣,也會有必然存在的黑。沒有黑來承託白,這個世界將會失去許多的精彩。
阿澤穿着寬大的風衣,和穿西裝打領帶的戴黑框墨鏡的林克相比。就好像一個黑社會和一個站在正義這邊的斯文人。兩人所形成的對比實在是太大了。阿澤手裡握着一瓶啤酒,坐在創世紀頂樓陽臺上,任憑狂風吹打在臉頰上,仰頭看着朗月繁星,感慨道:“想不到你會選擇這樣的生活。不過看起來,好像的確比以前快樂許多。”
“你呢?無緣無故跑出來幹什麼?不用做事了?”林克吹了一口啤酒,懶洋洋地問道,許久沒和阿澤喝酒抽菸聊天了。想不到在這兒居然會碰上他,他有些感慨,同時也有些落寞。其他人,還無法將林克心底裡最深沉的一面挖掘出來。但阿澤可以。他是林克唯一可以稱得上是真正朋友的人。哪怕是她林克也不會什麼都告訴她。許多因素在裡面。但阿澤。這個跟自己一樣。屬於另類的傢伙,卻是無話不談的兄弟。
“我實在想不通。你居然捨得她。難道她就沒一點讓你留戀的?她爲你所有的付出,哪怕是頭牲口也會動容。但你爲什麼好像一塊石頭,就是不開化。”阿澤無可奈何地道。
“很多事情你不明白的。”林克苦笑搖頭,阿澤這傢伙,一直都很喜歡她。不過她卻從來不給他臉色看。只記得有一次,她翻閱了一下關於熊貓的雜誌,可結果第二天。這傢伙就失蹤了。直到一個星期後,他出現在她面前的時候。他的旁邊還有一隻可愛的熊貓。她卻一句話都沒說,直接打了阿澤一巴掌。
就連林克都有些莫名其妙了。後來阿澤告訴林克,她不喜歡別人自作主張,她喜歡的東西,自己可以去得到,但不需要別人幫忙。所以阿澤又將熊貓原封不動地換回去了。阿澤願意爲她做任何事,可她從來不領情。興許是這個原因,阿澤也不太樂意在那個圈子繼續待下去了。
“以後有什麼打算?真不打算回去了?那裡除了她,也還有不少美女啊。你就一個都看不上?”林克含笑問道。
“我這輩子,只愛她一個。別人和她比起來,一錢不值。”阿澤平靜地道:“能一直守護着她,已經是我這輩子的最大的幸福了。老子不像你個畜生,大好的機會不把我。你知道嗎?她這輩子就和我說過三句話。滾!滾開!給我滾!你呢?她和你說的話,恐怕是她一輩子說的最多的人,她和別人說的所有話加起來,都沒和你一個人說的多吧?我就納悶了。這麼好的女人,你爲什麼不珍惜?你他媽腦子被驢踢了?”
林克的眼神變得朦朧起來,阿澤似乎也喝得有點多了,舌頭開始打結,說起胡話來了。
“林克,老子要和你單挑憑什麼她就不喜歡老子?老子哪裡比你差了?啊?你告訴我?我他媽從十八歲第一次看見她就喜歡上他了。十年了!老子等了十年,她連正眼都不看我一眼!爲什麼,你告訴我?這他媽究竟是爲什麼??”阿澤猛地站起來,對着天空瘋狂嘶吼,林克站了起來,將西裝脫掉,嘀咕道:“來吧,我接受你的挑戰!!”
阿澤二話不說,扔掉酒瓶,一拳頭朝林克胸口砸了過去!
林克卻擋都不擋,任由他打了一拳,堪堪後退兩步,反手一拳擊中阿澤的胸膛,罵道:“你他媽沒吃飯?”
“哈哈。老子來了!!”阿澤又是一拳朝林克打去,這回居然一腳將林克踢飛數米,林克抹掉嘴角血漬,衝起來一腳將阿澤踢飛老遠。直到兩人無法再踢,才背靠背坐在一起看着新義市的夜景。
喘息聲混雜着粗氣,阿澤抹掉嘴角的血漬,“好久沒這麼痛快了。林克,我明天就要離開了。這座城市不適合我。”
“去哪?”林克懶散地問道。
“不知道,走到哪是哪。我曾經試圖跟一個女人戀愛,不過很可惜,我強迫自己喜歡她,卻一點辦法都沒有。但她卻愛上我了,無藥可救的。我不得已,只能告訴她,我已經有了喜歡的人。她離開的時候,我幾乎能感受到他的疼痛,那種撕心裂肺的,我感受過,真的,我曾經也感受過。我比她還要痛,我等候了十年,卻是虛空大夢。林克,你說,我他媽是不是個敗類?”阿澤的音量又變大了。
“不。”林克點燃香菸,噴出一口煙霧,“你是個好人。她曾經跟我說,你是這個世界上,她唯一虧欠的人。她一直愧疚你,但卻不知道如何去回報你。你根本不需要這樣。阿澤。你還記得嘛?當年,我們三個人在一起,那時候,多好。可現在,我們都天各一方了。那種生活我們感受過,可真要我再去感受一邊。我卻不想了。有時候,一種生活成爲過去時,哪怕回到以前,也沒那種感覺了。阿澤,放手吧。不適合的東西,千萬不要勉強。不然你一輩子都走不出這個心結。”
“放手?是啊。我想過放手,我讓出一條路,我自己再去走一條路。我現在就是這樣做的。在每一座城市,我都盡情地麻痹自己。不過很可惜我無法忘記她。她的一舉一動,哪怕這輩子,她只和我說過三句話,我也無法忘記他。”阿澤說到這兒,忽然回頭笑道:“我這麼露骨地述說,你不會想打我一頓吧?”
“我應該讓你打一頓。”林克一字字地道。
阿澤沒有再說話,他只是抱住林克的肩膀,用力地拍了幾下,含笑道:“足夠了。沒有女人,我還有個兄弟。林克,不論我在任何地方,只要你有麻煩,我會第一時間趕來。請記得,我阿澤,是你一輩子的兄弟,永遠!!”
有人說,愛情是世界上最寶貴的情誼,又有人說,親情,是這個世界上最寶貴的情誼,但對林克來說。他有愛情,卻沒有親情,而友情,是他一輩子,永遠無法解開的枷鎖,他也不願解開。阿澤,他一輩子的兄弟。他從來不要求什麼,他從來不抱怨什麼。他想哭,林克陪着,他笑,林克陪他笑。這個世界上,若真是有一個人值得阿澤去死,那就是林克。哪怕是阿澤深愛着一輩子的女人,阿澤也不曾因爲這個而和林克的感情出現任何破裂。
單純的友情,往往要比充斥了無數利益的感情,要聖潔千百倍。
阿澤走的時候送給林克一句話,她可能會來找你,你走的那段時間,她變得更加冷酷了,變得更加沉默寡言了。若是按照以前一天一句話來評價,現在,她一個星期也很難說一句話。這是阿澤打聽到的消息。阿澤的走,不但讓林克苦澀,更加讓他無奈。
她真的回來找自己?可是
林克不敢去想,他有點兒害怕那個冷到骨子裡的女人,只要碰觸到她那冰冷到骨髓裡的眼眸,林克就會有一種難以想象的難受。她是第一次打開自己心扉的人,卻也是第一個,讓自己害怕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