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寶元年,三月十五,皇帝大朝,主題只有一項,頒佈新政條令。這場在劉皇帝這邊醞釀了近半年,在東京廟堂籌議了一個多月,並在民間引起反響與波折的“治國新策”,終於在一種千呼萬喚中出臺了。
說是新政,卻非變法,只是爲應對大漢新的形勢,在國家發展到新的階段,而採取的更符合國情、民情治理策略。並且,雖然以皇帝的意志爲主導,但明面上,卻是由羣臣各抒己見,綜合意見,商討而成,官僚臣子們的參與度很高,哪怕大部分的意見都沒有被採用。
而所謂“開寶新政”的主要思想,就一點,偃武修文,與民生養休息,所有的政令,其目的就指向一點,與民利惠。
在減輕民衆負擔的問題上,是朝野內外上下的共識,畢竟沒有滅國統一的壓力在那裡,軍事上在幾年前重創遼國也大大降低,在這樣的情況下,大漢有充足的餘地來進行調整,給百姓們降降壓。
而在具體的施行上,當然不是簡簡單單的一句減輕徭役,降低稅收。經過羣臣反覆的商討,再加劉承祐與宰臣們認真考慮,決定採取以下幾項措施。
其一,是最直接的,將丁身錢從原本每年每丁百錢,減到四十錢,並且,將成丁年齡,由二十歲提高到二十一歲。
不管是此前的租庸調製,還是大漢沿襲的兩稅法,原本都是沒有丁身錢這個說法的,只是,在南方諸國,都有類似的稅收,或收錢,或收糧,或納絹布。於是國初之時,爲了緩解財政艱難,三司使王章那個“吸血鬼”,也跟着制定了一個“丁身法”。
最初的規定,每年每丁繳納兩百錢,且以十六歲成丁,就這種苛政,早期的大漢朝廷的豈能得人心?王章豈能不被罵?並且,當時有很大一部分的丁錢,沒能進入國庫,而落入了地方節度的口袋,成了他們名正言順斂財的手段,反正鍋可以甩給朝廷。
那時候也是沒什麼辦法,不編着名目搞錢,朝廷都快維持不下去,哪怕在劉皇帝掌控軍政,開始進行乾祐改革後,也只取消了那些過於荒唐的雜稅,而沒有動丁身錢。
直到後來,卻孟蜀,平河中,大漢局勢趨於安穩,開始苦修內力,準備攻取淮南之後,劉皇帝才把丁錢給改得“合理些”,每年每丁降爲一百五十錢,成丁年齡提高爲十八歲。
雖然仍舊很重,但總歸有了進步,對於那些黔首而言,也是種減負解壓。後來,隨着朝廷局面日漸好轉,取淮南,收秦鳳,定荊湖,劉承祐再度與民以利,於乾祐九年出巡還朝後,把丁身錢降低到百文,年齡提高到二十歲,一直到如今,而大漢的百姓們已經在讚揚皇帝仁慈了。
如今,再在丁稅上減負,絕對會民情大悅,高贊聖君了,而新成長的平民百姓或許不會意識到,原本他們是不用繳納這丁身錢的。
而僅此一項,按照戶部與度支的測算,朝廷每年在丁稅上就要損失上百萬貫。而這道政令,對於江浙閩的百姓來講,是最爲友好的,以吳越爲例,他們每年每丁是要交三百五十錢的,如今一下子被降到四十錢,對大漢朝廷的好感與認可豈能不暴漲?
其二,就是在每歲兩稅的配額上進行調整,根據人口、土地、財產、富庶程度等條件,而劃定諸道稅額。沿襲自唐時的兩稅制,有一個看起來很先進的原則,就是量入爲出,根據前一年所得標準制定徵收額度,然後攤派天下。
如此固然減少了朝廷的麻煩,但因“戶無主客,以見居爲薄”、“人無丁中,以貧富爲差”的理念,看起來是貧富均差,但是因爲造成了人口的流動,並因戶數變化而定額不變,而造成貧着愈貧,富者愈富的情況。
畢竟,在人口流動不受到巨大限制的情況下,都願意往富庶的地區謀生,而人多了,攤薄下來,需要繳的稅反而少了,窮的地方則反之。
當然,兩稅法如果只是弊端的話,也不可能延續這麼多年而不被歷代廢除,這是國家的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能夠採取的稅法,並在此制的助力下,商品經濟得到騰飛,社會活力得到釋放。
稅額可以通過朝廷更改均衡,通過強權推行,但其中最讓人憂心的一個弊端,就不得不重視了。那便是土地的自由買賣而造成的土地兼併問題,這是在兩稅稅制下,一個避不開的問題。
當下,情況還不嚴重,人口還不多,土地富餘,但過個幾十年,就不一樣了。因此,爲了在此方面加以限制,決定增加土地交易稅,課以重稅,但凡買賣土地,買賣雙方皆繳納兩成的稅。
關於土地的問題,劉皇帝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所謂攤丁入畝,並不是一把無往而不利的利器,且以大漢如今的發展程度,還遠不到那一步。
當下,最合適的辦法,還是在已有的基礎上,進行政策調整,同樣能夠起到大發展的效果,助力經濟騰飛。
除以上兩則之外,在其他方面,同樣體現着重農的思想,比如之前在東京引起風波的糧價政策,對於種地的農民而言,糧價漲了,就是對他們最大的好處。
同時,在全國各地興建義倉、增加公糧儲備的政策,除了對凶荒的預防之外,也考慮到,在豐年之時,由官府出錢以高於市場的價格從百姓手中購糧,一舉兩得。
另外,由於官府收稅,以貨幣爲主,在這個過程中,對於缺少錢絹的百姓來說,很容易在交易的過程中吃虧,以三年爲週期,制定一個商賈購糧的最低價格。
總之,此次的開寶新政,主要目的,就是減輕黎民的負擔。大漢的農民,可以說獲得了自開國以來最好的優待。當然,他們也值得,畢竟在過去的十五、六年,就是靠着對他們的剝削方纔有實力去建立功勳,成就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