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那天吵架之後,我一個人回了家。家裡空蕩蕩的,我也沒開燈,就一個人坐在沙發上發呆。
弗拉基米爾在《洛麗塔》裡面說,人有三樣東西是無法隱瞞的,咳嗽,窮困和愛,你想隱瞞越欲蓋彌彰。人有三樣東西是不該揮霍的,身體,金錢和愛,你想揮霍卻得不償失。人有三樣東西是無法挽留的,時間,生命和愛,你想挽留卻漸行漸遠。人有三樣東西是不該回憶的,災難,死亡和愛,你想回憶卻苦不堪言。
阿飛,你看,這便是愛,我曾狂妄的想要隱瞞的愛。我不曾揮霍,一分一秒,我都如視珍寶。只是它還是要離開了,我該如何剋制自己不去屈膝做出挽留的姿態?在以後的漫長歲月裡,我又該如何忘記你的音容笑貌?
我無法容忍在我腦海裡瘋狂生長的想法,於是我起身收拾了行李,給阿飛發了短信,打算等他一回來,便自行離開。我希望直到最後,這個家都是他的家,是他記憶中很溫暖的地方。
只是他回來後,便不要我走,他說:“這是你的家,要走也應該是我走。”
他堅定的拉着我的手,我的靈魂在那一刻有些恍惚,上帝,你看,他還是在乎我的。只是,我有些後悔了,要是我把這份愛埋得再深些,我們是不是就能這樣做一輩子的好朋友?但是現在,這最後的一點點溫存我都要失去了。
我轉過頭去,不敢看他,眼淚就快要奪眶而出。幸好他鬆了手,回了房間,我才能不那麼丟臉的抹乾眼角的淚滴。
幾分鐘後,阿飛也提着箱子跟我一塊擠到了門口,在沉默中,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良久之後,我嘆着氣說:“我不走,你也別走了。”
他微微點了點頭,“好。”
他丟下行李,進屋去洗澡,我便在沙發上躺下了。以前,我們都睡的一架牀,但我知道,繼續那樣已經是不可能的了。但他洗完澡出來便一直讓我去屋裡睡,我很固執,但阿飛比我還要固執。最後,他竟也在沙發上躺下了。
幽長的夜裡,我的眼睛一陣一陣的酸澀起來。既然都沒有可能,爲什麼還要對我這麼好呢?爲什麼?既然要斷,要走,何不乾脆一些。這樣溫柔以待,讓我如何死心?沈鵬飛,你就是心太軟了,可這對我們未必是好事。
那是我今生最難熬的一個夜晚。輾轉反側,難以成眠的我只能站在窗前對着寂靜長夜,虛幻人世一聲一聲的嘆息。
我應該去死吧,反正也沒人需要我。活着,也是處於恐懼之中,生怕某天就被人指着鼻子罵 你這個臭基佬,變態。現在的我還可以敷衍着別人說自己沒遇見喜歡的人,以後呢?不結婚,不生子了嗎?
我的存在就是個錯誤。上帝,你爲什麼要製造一個這樣的我出來?我想要平凡的生活,哪怕是平庸。窮一點也無所謂。我想要做個正常人。喜歡一個女孩兒,然後跟她結婚生子,一家人庸俗又浪漫的活着。
錢有什麼用,買的了啤酒,買的了香菸,卻買不了一個正常的靈魂,一份普通至極的生活。
但其實我又有什麼錯呢?我不過是喜歡了一個男生而已,爲什麼這個世界就對我充滿了敵意?我沒有殺人,也沒有搶劫,可是爲什麼人們總是要用那麼不屑的眼神看待我們這些稍微特別了一點的孩子?
男人生來就該愛女人嗎?如果愛對人生而言那麼重要,那麼爲什麼這麼重要的事都不能由我們自己決定?這人生過着還有什麼意思?可是如果它不重要,又爲什麼有那麼多人要舉着正義的旗幟把我們這些所謂的異類,渣滓壓倒在無法反抗的口水裡?
我愛一個人,用我的眼睛,嘴巴,鼻子,靈魂,時間,和勤勞的雙手去愛。我沒有偷竊一塊麪包塞飽愛人的肚子,沒有點燃烽火逗愛人一笑,沒有殺死愛人尋夢路上的絆腳石。我爲什麼有罪?
是這世間荒唐,還是我在胡言亂語?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此時此刻的我難過,絕望,悲涼,就快要從這懸崖邊掉下去了。
第二天阿飛突然說要去北京。是因爲我嗎?可能不是吧,如果是因爲我,他大可以去很多地方,而不是難闖蕩的北京。我最終還是沒有問,這最後一絲曖昧,我想好好珍藏,以此安慰自己,他的傷心是因爲我很重要。
阿飛走的那刻,我想起拜倫寫的一句詩,If I should see u,after long year.How should I greet,with tears,with silence.
明明也有可能不再見的,但是偏偏就那樣想了,這可能也就是如今相見的緣分吧!
但是誰又能料到,再見面情形竟已如此不同,爲了陳妙,我們竟然見面就打了起來。
阿飛走後,我便去了上海唸書。上海很繁華,我的家境雖好,但在上海倒也不敢猖狂了。在那裡,我談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戀愛。他叫蕭然,是北方人。
我們在社交軟件上認識,一開始只是朋友,後來就在一起了。他跟阿飛很像,倒不是說長的像,我說的像指的是性格。他也喜歡打籃球,高高的個子,比阿飛白一些,爲人耿直,也沒有什麼心機。
蕭然曾問我:“你說的那個阿飛是什麼樣的人?”
我也只是假裝不在意的回答道:“一個普普通通的人。”
然後他便又問:“那你爲什麼喜歡他?”
我雖然心思還算細膩,但也不喜歡把情情愛愛的掛在嘴邊,比起面對面交談,我更喜歡把它變成無聲的文字。
當時雖沒有搭理他,但晚上回到宿舍後,我給蕭然發了短信:
過去的事,提它又有什麼用。我現在喜歡的是你,以後也會是。
他立即就回復了我:
我就隨便問問啦,那你喜歡我什麼?
我隨手翻了摘抄本,挑了首詩發給他:
塵世上那些愛我的人,用盡方法拉住我。你的愛就不是那樣,你的愛比他們偉大得多,你讓我自由。
蕭然的電話馬上就打了過來,他傻傻的問我:“你發的什麼意思?你寫的?”
我一邊繼續翻着摘抄本,一邊說:“別人寫的,沒什麼意思。”
他有點不開心,“你敷衍我?”
“唉,你哪來那麼多問題?喜歡就是喜歡唄,說不出爲什麼。”
“但我就能說出來。我喜歡你說話的聲音,你坐着看書的樣子。”他認真的說道。
“嗯,我喜歡你的一切。”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你休息吧!晚安。”
“嗯,你也早點休息,晚安。”
我突然在筆記本上翻到一句話:在我們一生中,遇到愛,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
蕭然很好,他帶我走遍了上海的小弄堂,大馬路。總是把最好吃的給我吃,最好喝的給我喝,什麼事都順着我來,但是他並不瞭解我。
可是我時常又想,哪有人能完完本本的瞭解另一個人。我若什麼都不說,不去表達,他又從何得知我的喜好呢?可是在有些人面前,你就是不想表露,難道是因爲不夠信任?也許是根本就不喜歡那個人吧!纔會那麼苛刻,既要守住自己的城,又渴望着奇蹟出現。
榮格曾在書中寫道,個體的精神自由受到不光彩的經濟依賴的束縛,個體的行動自由在公意麪前戰慄不安,個體的道德優越感陷於低下關係的泥沼中,那麼他的支配欲只能以可憐的渴望被愛而告終。
古人說飽暖思淫慾,走出了平城那個小地方,面對更加物慾橫流的世界,一顆堅定的心比一張信用卡要有用的多。總歸是要開始節約用錢的了,以前我說只要能跟正常人一樣,貧窮也可以接受。但看來是我太天真了。在現在這個社會,沒有錢,就沒有地位,身份,甚至是機遇,走出學校之後,更是寸步難行。
但這樣也好,獨立生活的第一步便是要學會節約用錢,無盡的財富反倒會讓生活本身失去意義,而對有限資源的分配計劃才能看出什麼是一個人所看重的,在意的,也就是意義了。
我渴望一份至真至純的愛情,但是這卻不爲社會,道德所容。爲了活下去,我只能小心翼翼的把這份期盼藏起來,希望着能有那麼一個人可以找到我,看到我僞善下的脆弱,冷漠中的渴望。
可是蕭然,你雖然好,卻並不懂我。但這不是你的錯。我需要的不是愛情,我只是想找到另一個同病相憐的自己罷了。他要能懂我的敏感,脆弱和絕望,也要給我生命裡的光。
但是書裡面又說,光不在別人那裡,光在我們內心的黑暗之下。我該怎樣找到它呢?
對不起,找不到光,我就無法像你愛我那樣愛你,你會等我嗎?
等我找到那光,小心翼翼的帶回它,重新燃起生命的激情,我會用一個完整的,不再悲慘的渴求被愛的姿態來見你,帶着溫暖,祥和,和愛走向那個淳樸的你。
你還會等我嗎?你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