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十一點的時候,丁乙終於聽到一陣轟隆轟隆的聲音,像悶雷從空中滾過,她知道是丈夫回來了,在用遙控開車庫門。隨後安靜了一會,接着又是一陣轟隆轟隆,那是關車庫的聲音。
剛搬進這幢房子的時候,她很不習慣車庫的開門關門聲,怎麼這麼響?而他每天都是很晚纔回家,總是把她從夢中吵醒,害她半夜都睡不着。他倒好,還是跟以前一樣,頭一沾枕頭就睡着了,而且睡得死沉,她早上起來照顧女兒上學也吵不醒他。
她向他抱怨晚上被車庫開關聲吵醒的事,他沒說什麼,但臉上是一幅難以置信的表情,彷彿在說:“你幹嘛要醒半夜呢?吵醒了,馬上再睡着不就行了?”
睡眠好的人,是無法理解睡眠不好的痛苦的。像他,就完全不懂什麼叫失眠,大概只有結婚前那一次,因爲怕她跟他吹,一個人在值班室沒睡好,除那之外,他好像從來就沒失眠過,哪怕兩人剛吵過嘴,他也能睡得着,不像她,每次吵過嘴,她都會失眠半夜。
她覺得自己屬於睡眠中等的人。有篇文章說過,所謂睡眠好,就是想睡的時候,一下就睡着了,沒有入睡困難;中途被吵醒了,可以很快又睡過去;早上睡醒了,就徹底醒來了,感覺精神很好,沒有半睡不醒的感覺。
而睡眠不好的人,首先是入睡困難,感覺人困馬乏了,但躺牀上翻來覆去睡不着;然後是睡眠淺,容易被驚醒,驚醒後難以繼續入睡;最糟糕的是醒來之後仍然有不清醒的感覺,昏頭昏腦,影響學習和工作效率。
也就是說,睡眠不好的人從來就沒徹底睡着過,也從來就沒徹底清醒過。
她的睡眠沒差到這個地步,晚間入睡還是比較正常的,中途只要沒人把她弄醒,她一般可以睡到天亮。但如果中途被吵醒了,那就很難入睡,早上醒來自然就有點昏頭昏腦。
她曾經建議他就把車停外面,但他不肯:“車停外面像什麼話?”
“怎麼不像話?以前不一直是停外面嗎?”
“以前是住公寓,自己沒車庫,只好停外面,現在有車庫了,怎麼還停外面?”
“我看好多人都把車停在外面。”
“人家那是把車庫派了別的用場,堆了雜物,只好停外面。我們的車庫又沒堆雜物,幹嘛停外面?”
“因爲你開關車庫的聲音總是吵醒我,害我半夜睡不着覺。”
“但是如果我把車停外面,明天開去上班,人家看到我滿車頂的雪,還以爲我是個沒房子的人呢。”
“沒房子怎麼啦?”
“讓人瞧不起。”
“這有什麼瞧不起的?我們以前不是一直都住公寓嗎?”
“那是以前窮的時候,現在買得起房了,也買了房,幹嘛要讓人家以爲我們窮呢?”
她覺得他在這些方面還跟以前一樣,很在乎別人怎麼看他,有一點好東西就想拿到人前去炫耀,買了房子就忙裝修,裝修好了就老想着請人上家裡來玩,好讓人家知道他買房子了。
她感覺自己已經不太在乎這些了,不像剛結婚那會,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房,興奮得不得了,也是忙着裝修啊,整理啊,裝飾啊,搞好了就生怕別人不知道,總愛邀請同學朋友上家裡來玩,聽聽別人對自己房子的讚美。
但現在她變懶了,一想到請客就發怵,又要給客人做飯做菜,又要忙着收拾家裡家外,還要花錢,請的大多數是他那邊的人,她不怎麼熟悉,也沒共同話題,再加上還有小溫那樣的未婚女部下,讓她神經非常緊張,總覺得小溫每次都特意打扮得漂漂亮亮,好像專門來向她示威似的。
而他呢,只要能聽到人家誇獎他家的房子,誇獎他家的飯菜,誇獎他的女兒,他累死累活給人家準備吃的喝的都心甘情願。但他平時給自己的老婆孩子做頓飯,卻是戳都戳不動,逼急了就打電話叫個餐。
她有時刺他幾句:“又叫餐?光是給送餐的小費就夠你滿家嶺的人幾年的鹽錢了。”
他好像完全忘了自己曾經的口頭禪,回答說:“這裡又不是滿家嶺。”
有時還教訓她:“人要會算賬,與其我花時間做家務,還不如請個家傭做,我可以用那個時間去搞科研。”
“你是不是把我當成不花錢的家傭了?”
“我哪裡有把你當家傭呢?我已經說了,你不想做家務就不做,我們請人來做。”
但她不願意請人,請人哪裡搞得清你愛吃啥不愛吃啥?再說家裡也沒闊到那個地步。
在這房子裡住了一段時間之後,她才慢慢習慣了車庫的聲音,雖然每夜還是會被他開關車庫門的聲音弄醒,但也就是弄個半醒,朦朧之中聽到那轟隆轟隆的聲音,知道他終於回來了,有種安心的感覺,可以放心地睡過去。
但這次她不是半醒,也沒睡過去,因爲在等他。
她聽見他上樓的聲音,然後看見他走進了臥室,把車鑰匙放在牀頭櫃上,脫了外衣,才注意到她還醒着,有點尷尬地說:“還沒睡?”
她笑了一下:“不是在等你嗎?”
他更尷尬了,搔了搔頭,說:“呃——我去洗個澡。”
她也覺得這事很搞笑,本來做愛應該是個水到渠成的事,感情上來了,兩人親熱,親熱一陣,自然而然達到非做愛不可的地步,於是做愛。哪裡像他們這樣,先測排卵,如果沒排,就像新四軍愛惜彈藥一樣不放一槍一炮;如果排了,就打電話叫他回來,然後兩人做功課。
這哪裡是做愛?分明是做人!
俗話說“做人難”,還真沒說錯,她就遇上了做人難的問題。
她當年生完丁丁不久就意外懷孕了一次,但國內不讓生二胎,只好去做了流產,然後就一直上着環,怕再出意外。到美國來之前,她纔去醫院把環取掉了,沒再採取任何避孕措施,準備懷上了就生。
但來美國幾年了,她也沒懷上孩子。眼看年齡越來越大,再不生就太晚了,只好採取測排卵的方式來幫助懷孕。
她周圍很多華人夫婦都生了第二胎,而且都像神手一樣,有女兒的生兒子,有兒子的生女兒,全都是金童玉女,兒女雙全。雖然有些父母的年齡大了,抱着孩子在外邊玩,常有人以爲是抱的孫子或孫女,但總是圓了一兒一女的夢,湊成了個“好”字。
她剛來美國的時候,還顧不上生孩子的事,一心一意要讀個學位,因爲她姐姐告誡過她,千萬要自己讀個學位,在美國站穩腳跟,不要滿足於做丈夫的家屬,他是博士,科研能力也很強,今後肯定能幹一番事業出來。如果你就國內那個學歷,安心做個家庭婦女,兩人的差距會越來越大,婚姻很容易出問題。
她運氣不錯,丈夫有一份工資,可以養活全家,她不用去餐館打工幫補家用,所以她一天工都沒打,而是專心複習託福GRE。剛好她以前就是學英語的,這兩門考試難不倒她,只是改專業費了一點事,補了不少課,終於被F大的生物統計專業錄取爲碩士生了。
那幾年修課很累很忙,沒太多心思想懷孕的事,打算懷上了就生,沒懷上就算了。現在她的課修完了,只剩下論文,而他申請到一大筆科研經費,當上了PI(PrincipalInvestigator科研項目領頭人,首席研究人員),兩人才把生孩子的事列上了議事日程。
其實她想到在她這個年紀,還得從頭帶小孩,一把屎一把尿的,很有點怵頭,總怕自己力不從心。但那些在美國趕着生二胎的華人,都說現在孩子好帶,又不用洗尿布,又不用打奶糊,屋子裡有空調,地上有地毯,孩子吃啊拉啊玩啊爬啊,都簡單。
她最怕的,就是孩子生病。丁丁小時候愛生病,真是把她生怕了,一上幼兒園就感冒了,只好放家裡照看,好不容易病好了,往幼兒園一送,又感冒了,有時被別的孩子傳染的,有時是睡午覺出了汗,沒人幫着擦乾,背上的衣服是溼的,一下就感冒了。
華人朋友聽她說了擔心孩子生病的事後,都寬她的心,說美國生的孩子不怎麼生病,可能是因爲空氣好,污染不嚴重,孩子也就不容易患上呼吸道感染類的疾病,再說美國的室內都有空調,常年保持恆溫,不會忽冷忽熱,孩子就不容易感冒。
但她還有個擔心,就是如果現在懷孕的話,她畢業找工作就泡湯了,懷身大肚的,到哪裡去找工作?誰會招個孕婦?如果是上班之後才懷孕,那老闆不能把她怎麼樣:你不能歧視孕婦啊,只能怪你自己點子低。但如果挺着個大肚子去找工作,人家就會找個藉口不要你了。
他總是勸她就呆在家裡:“幹嘛想着找工作呢?我又不是養不活你。”
“我纔不靠你養活呢。”
“爲什麼?”
“如果我靠你養活,你不是想怎麼下作我就怎麼下作我?”
“你現在不是靠我養活的嗎?我下作你了嗎?”
她沒話說了。的確,她來美國後的這幾年,都是靠他養活的,他也沒下作她,但她心裡總有點疙疙瘩瘩的。俗話說,“端人家的碗,服人家管”,不管他有沒有刻意下作她,她本人還是有點小心翼翼的,生怕他冒出一句“現在你端的是我的碗,你還想不服我管?”
有時她想,如果他真的來下作她,她能怎麼辦?唯一的辦法就是回國去,因爲她還沒拿到碩士學位,在美國找不到工作,連自己都養不活,更不用說交學費了,除了回國,沒別的辦法。
但回國也不那麼美妙啊,三十五、六的人了,又是女的,沒混個美國學歷,回國有誰要?連A大都回不去了,她走的時候就辦了辭職,不辭不讓辦護照,現在想去A大,就不是“回”的問題,而是“進”的問題。
聽A大的同事說,現在A大引進海歸,首先就要看你有沒有博士學位,還要看你有沒有科研經費,最好你能帶點科研經費到A大去,又最好你是美國名校的博士畢業,否則根本不接受。
她對同事感嘆:“早知道是這樣,我就不出國了,像我這樣的,要在美國混個博士學位,而且是名校的,這輩子都不用想了。不出國至少還在A大有個教席,出了國連A大都進不去了。”
同事說:“算了,你別後悔了。像我們這樣沒出國的,想呆在A大,一樣得有博士學位,不然的話,今天搞聘任,明天搞聘任,指不定哪天就把你給聘掉了,緊張得很,也不是人過的日子。”
國內的退路沒有了,她更恐慌了,完全沒了以前在國內時的那股豪情,那時擔心的,只是感情問題,怕他不愛她,但如果真到了那一步,她也不會垮掉,無非就是吹掉,或者離婚。
現在好像已經不再是感情問題,而是活命的問題了。
她姐姐總是安慰她:“別把事情想得太可怕了,小滿不是那樣的人。就算你們倆離婚了,他也得養活你。”
“他還得養活我?他最多養活孩子吧?”
“誰說的?美國有法律的,離婚之後,有能力的那方必須贍養沒能力的那方。”
“還有這樣的事?”
“當然有,我以前的導師就是這樣,老早就離婚了,而且再娶了,但直到現在都得付他前妻贍養費,等於養着兩個老婆。”
“要養到什麼時候?”
“呵呵,可能要養到前妻死的那天,或者前妻再婚那天,或者前妻找到工作的那天。”
“那他前妻就一直不找工作?”
“她幹嘛要找工作呢?有人養着不好?”
“她也不再婚?”
“幹嘛要再婚呢?再婚了就拿不到贍養費了。”
“但是——一個人過多孤獨啊。”
“她不用一個人過嘛,她可以有男朋友,只要不結婚就行。”
她感嘆說:“美國的女人真是太幸福了,美國的法律把女人保護得太好了。”
“美國法律也不光是保護女人的,如果妻子比丈夫有錢,離了婚也得付前夫贍養費。你看那些名演員,經常是付一大筆錢給配偶,買個自由身。”
照這麼說,她這輩子是不愁吃喝了,只要丈夫能掙到錢,他就得養活她,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是如此,搞不好離了婚比結着婚拿的錢還多,因爲結着婚的時候,他可以想給你多少就給你多少,夫妻之間沒什麼一定之規。但如果離了婚,那就不同了,就得公事公辦,法院判你給我多少,你就得給我多少,一個子兒都不能少。
但那樣的生活有什麼意思呢?自己養不活自己,只有死乞白賴地靠他養着,問他拿一次錢,就得看他一次臉色,那還叫生活?
在國內時,她一直覺得自己經濟上很獨立,很強大,在錢上絕對不依賴於他,那時考慮的,都是要不要計較他家窮的問題,而不是自己窮。裝修房子辦婚禮,都是她這方出錢多,他的那點錢,根本就存在銀行沒動。
她從來沒想到會有今天,一分錢都賺不到了,全靠他掙錢養家,好像命運故意讓她體會一下他當年的心情似的。
他洗完澡,沒穿衣服,腰裡圍着個浴巾走進臥室來。
她躺在牀頭看他。四十歲的人了,沒長胖,還是那麼精幹。雖然她現在看多了美國帥哥發達的肌肉,覺得他有點太瘦了,但仍然覺得他很耐看,比那些中年發胖的男人強多了。
他的臉也沒老,還是那樣子,沒發泡,眼皮不腫,眼圈不黑,頭髮也沒見稀少。剛洗過澡,頭髮用浴巾擦過,半乾半溼的,還是那麼烏黑髮亮。而這個書呆子,居然一點都不近視,如果不是有點老花,看書上的小字需要戴老花鏡,他簡直一點都沒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