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楠握電話的手有點發抖,她不自然地把右側的長髮捋到耳後,以便聽得更清楚一些。等也等了,可千萬別是放她鴿子!
“嗨,美女,不好意思,車堵得厲害,十分鐘動不了啊,可能要遲到了。怕你着急,跟你說一聲。你先喝喝茶好嗎?”電話裡傳出男人詼諧而不乏禮貌的聲音,溫和而中性,讓人很舒服。
謝天謝地!她的心總算落了下來。
“好的,沒關係,您慢慢開,彆着急!安全最重要!呵呵。”她笑着回過去。儘管對方看不見她的笑容,但一定能感覺到她的笑意的。她很重視這次約會。她甚至覺得自己的口氣客氣過分了,有點諂媚,她有點鄙夷自己的低姿態。
瞧你這點出息,嫁不出去了嗎?你不是一向很清高嗎?她在心裡一邊咒罵着自己,一邊又想着,他媽的,單親女人可真是不值錢!
她有些慌張,那種很迷茫的慌張。春節後來來回回見了那麼多,不是她無情,就是別人無意,她實在有些厭倦了,也開始着急了。現在,她的心不大,準確地說,很小,有一個不討厭的,各方面適中,稍微有點感覺,她就接受。她也顧不上之前的那些條件了。她都快成爲恨嫁女了。這世道,剩女這麼多,皇帝的女兒也愁嫁呢。
高不成低不就時,或許是該降低標準了,如果你想改變現狀的話。她想。
又等了十來分鐘,池姓男子還是沒到,她託着腮,看着窗外,眼神迷離,思緒不由得飄忽起來……
有時候,會很懷念那些被自己親手捨棄的人和物,不知真正擁有時,會不會一如想像中美好。
她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王銳。
很奇怪,她還能記得這個人的名字。他們可是一次手也沒有牽過的,除了有次跳下鐵路時,他扶了她胳膊一把。
一次手也沒牽過的感情,算戀愛嗎?她經常問自己,有時也問別人,得到的答案都不一而足。她就輕笑,問這有什麼意義?算不算又怎樣?整個一個神經病!
年輕時,她曾做過一件很傷人的事,至今想起,依然愧疚。這也是她每每感情受挫,會頻頻回首想念王銳的好的原因。愛一個人,時日久了,便會淡忘。但若對一個人愧疚,想必是一輩子也忘不了這個人了。
那是七年前,她離婚整一年後的事。那時,她剛過了研究生複試線,只等待九月份去上學了,所以長期備考剛獲大赦的她,心情極好。有朋友瞅她有空,好心介紹她認識了同是單親的北京本地人王銳,說他雖是單親爸爸,但女兒歸媽媽,所以若成了,方便照顧他們母子,另外他家境好,醫生
的職業也好,人也不錯。
老實說,朋友說的都不錯。
王銳屬於那種皮膚白很斯文的類型,人很顯年輕,比她大七歲,但看起來和她差不多。最重要的是,他有作家夢,年輕時也是文藝青年,最崇拜王朔,自己也寫過很多東西,有小說,有散文,都是紙質的,一直都留着,她看過了,真的挺不錯的。他們算是有共同的愛好了。這一點,現在想想,忒難得。
她鼓勵他把那些稿子都投出去。可是有個問題,他的那些文字全是紙質的,而他不會電腦,這個她倒是可以幫他解決。但另一問題就嚴重多了,他文字的字裡行間充滿了上世紀90年代的陳舊氣息,什麼BP機,什麼股票,什麼公關小姐,什麼魔幻現實主義的二度借用,整個一個2013年《致青春》的前奏版,讓她嘖嘖惋惜。
“你可以把小說裡的背景改一下,改成有時下流行元素的,讓人一看,哦,現在的。”她建議說。
“懶得費那勁了”,王銳懶散地說,隨即又補上一句,“文學夢已經淡了”。
她的心也淡了下去。其實,確切地說,從來就沒有濃烈過。她發現自己對他沒有任何的感覺。每週週末去看他,他在北京朝陽接近通州的地方,一個人住着個兩居室,由於離她上研學校所在的西三環太遠,他就說,留下來吧,你住一間,我住一間,你什麼都不用擔心的。
她那時的確特別相信他,再說週末在學校待也很無聊,就留了下來,和他一起到處逛逛,一起做做飯,一起看看他的稿子。
說來不可思議,他們就這樣相敬如賓地相處了半年裡的每一個週末,一次手也沒有牽過。跟同學說了,大家都嘖嘖稱奇,並笑她:“不是吧?這年頭,還真有柳下惠?”
而她每次回學校,在學校待五天,從來也不想他。他有時會給她宿舍打電話,她就會很不耐煩。
爲什麼會這樣?過去和現在,她一直在分析這事。難道真是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好像也無關乎男女,似乎愛犯賤成了現代人的一種時髦病!對你越尊重越好的,你不懂他的好,反而不會珍惜,對你不冷不熱若即若離的,你倒覺得有個性,心甘情願拿自己的熱臉去貼別人的冷屁股!
那時,他看她時,總是怯怯的眼神,或許是自卑學歷不如她高?不如她年輕?又或者愛得多一些的一方都是如此自覺卑微?而她看他時,總是淡然甚至是漠然的,她的眼睛對他,從來也沒有亮過,從來也沒有發過光,那種不由自主的戀愛的光。這一切,更加劇了他的怯怯和不自信。
所以,他們相處了半年,沒有
拉過一次手。
她終於離開了他。因爲她自己也忍無可忍這種陪他的無聊。喜歡一個人時,再不堪的時光也是美好的,而若不喜歡一個人,再喧囂的日子也是寂寥的。
但是,三年後,她又聯繫了他,在她研究生快畢業的時候。
其實,第一次接觸他時,她就知道,他家境不錯,家人有一些背景,將她留在北京,幫她找個好單位,於錢於人方面,他都可以做到。他也說過多次,會幫她的。這是第一次她和他能堅持半年的動力,也是她第二次回頭找他的原因。
三年了,他竟然還是單身。這一點,她也一直很奇怪。照說,他各方面條件都不錯,又沒有負擔,找個人成家那是太容易了。當然也有可能是,三年他經歷了很多,都沒有成功,她到來的第二次,他正好是空檔期。
關於王銳,她一直沒弄明白,他是隻對她怯怯呢,還是對他喜歡的所有女人都怯怯,性格所致,以致多年一個人?還是在實際生活中,他也是個眼光很高的人,高不成低不就,所以導致多年獨身?
總之,那時,他沒有任何怨言地再次接納了她,並且對過去不置一詞。他們又像過去那樣,以那種模式再次相處了。
然而,這一次更短,只一個月,她就已經無法忍受。她實在不願意爲了某種實際的利益而用自己的感情去交換!犧牲一次也不行!她做不到!她想想就覺得是痛不欲生的事,那還不如去死呢!
老輩人說得好,強扭的瓜真是不甜啊!
權衡再三,她終於決定再次離開他,哪怕會爲此失去他的所有幫助。
在她走的那一天,他彷彿預感到她再也不會回來,一向善良溫順寡言少語的他說了一句話,讓她非常震驚,並且難過,他說:
“繼續還是放棄,爲什麼每次的選擇權都在你手裡?”
多年以後的現在,每每想起這個人,她都愧疚難當。僅僅是愧疚,有後悔嗎?她時常問自己。然後,她沉思良久,摸着自己的心,回答自己:不,我不後悔,雖然我現在有些心慌,有些着急,但倘若給我第三次機會,他仍能不計前嫌地接納我,我還是會第三次地離開他!
她還是想找個能碰撞出火花的人,哪怕一點點呢!
人是多麼矛盾的動物!女人尤其是!犯起賤來,真賤得夠可以的!
可有什麼辦法呢?她就不是那種女人,她做不到和男人各取所需!那樣做,比讓她死還要難受,她寧願去選擇死。
說到選擇死,她還真這麼幹過一回。那是離婚當天的事了。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