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黨的紀律和紀律檢查機關_一、黨的紀律

一、黨的紀律

黨的紀律,是一個政黨內擁有制定黨內法規權力的機關根據黨的章程制定和頒佈的,運用黨紀處分的手段保障其實施的,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爲規範。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是無產階級革命意志,高度組織紀律性的體現,是按照黨的政治綱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根據革命、建設和改革的需要而確定的。

(一)黨的紀律的特點

1.黨的紀律是統一的平等的紀律。

工人階級政黨的紀律是建立在社會化大生產基礎上的。社會化大生產使得工人階級形成了共同的經濟地位和共同的利益要求,消滅了人與人之間經濟上的不平等,將個人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密切聯繫起來,並可以打破行業、地區以至國家的界限,聯合成統一的整體。工人階級這一本質屬性決定了其政黨的成員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的地位,決定了其政黨的紀律是真正平等的紀律、統一的紀律。工人階級政黨的成員,不論其職位高低、資歷長短、功勞大小,在黨的紀律面前都應當是平等的。

工人階級政黨紀律平等的、統一的特徵,主要有三方面的內容:一是黨的紀律對於黨內任何人、任何組織都是平等的,黨內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紀律之上的特權;二是黨內任何人、任何組織違反了紀律都必須受到追究,決不允許任何容忍和縱容少數違反黨紀的人逍遙於紀律制裁之外,決不允許干擾黨紀執行的行爲;三是各級黨組織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所作出的某些更加具體的規定,必須以貫徹執行黨中央統一制定的法規爲基本依據,與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相一致。

2.黨的紀律是自覺的紀律。

工人階級政黨是工人階級及廣大勞動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維護絕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是工人階級政黨制定紀律的目的。黨的紀律又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通過黨員及其代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制定的,是集中了全黨意志的紀律。這個黨的成員都是本階級的優秀分子,有着共同的思想基礎和政治目的,是自覺自願地獻身於無產階級的事業中,深深懂得嚴格的紀律對保證事業成功的必要性。對於每一個真正的共產黨員來說,不管是在殘酷的戰爭年代,還是在和平時期,不管是否符合自己意願、是否在黨組織的直接領導和監督之下,都能夠自覺地服從組織決定,遵守黨的紀律。

因此,維護工人階級政黨的紀律,靠的是它的成員高度的政治思想覺悟,靠的是它的成員對本階級事業的忠誠和對共產主義信念的追求,工人階級政黨的紀律因而具有自覺性這一鮮明特徵。許多共產黨人爲遵守紀律而甘願獻出自己的熱血和生命的事實,充分地說明了這個道理。正如陳雲同志所說,“堅定的革命者視紀律爲自由”,而不會感到是一種約束。這是就其基本方面而言的。當然,黨內也存在着不自覺遵守紀律,以致違反紀律、破壞紀律的現象。對此,各級黨組織必須加強教育,執行紀律。

3.黨的紀律是科學的紀律。

工人階級政黨的紀律是建立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理論基礎之上的。以這一科學理論爲指導產生的工人階級政黨的紀律,是嚴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依照一定的民主程序,經過廣泛徵求意見和黨的會議討論通過的基礎上產生的。因此,工人階級政黨的紀律是人類歷史上唯一能夠體現大多數人的意志、保護大多數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的民主、科學的紀律。工人階級政黨紀律的科學性,還表現爲它不是一經制定就永恆不變的僵死的教條,它的具體內容能夠隨着形勢的發展和時代的變化而與時俱進,在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實踐中不斷得到調整、充實、豐富和完善。

4.黨的紀律是鐵的紀律。

“鐵的紀律”指的是黨的紀律具有嚴肅性和強制性的特徵。工人階級及其政黨之所以有力量,就在於有嚴密的統一的組織,而這種組織作用的有效發揮則有賴於在工人階級政黨內部實行極嚴格的鐵的紀律。當某種建議和意見一經黨的會議討論通過,形成了決議,對整個黨的組織和黨員都適用,具有同等的約束力。黨的每個組織和每個黨員都必須執行,否則就要受到紀律的制裁。

(二)黨紀與法律、政策、道德的關係

黨紀與法律有着許多共同點,兩者都是保護和反映制定者意志和利益的,都是具有強制力的行爲規範。兩者的不同點首先在於制定者不同,規範的對象不同。法律是由國家制定的,它所反映的是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黨紀是政黨制定的,它所反映的是政黨所代表的階級的意志和利益。法律所規範的是全體公民的行爲。黨紀規範的是黨組織和黨員的行爲。在我國,黨的紀律與國家的法律所反映的意志和利益是一致的。黨章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黨員要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其次,兩者賴以實施的強制力性質不同,實施強制的機關和手段也不同。法律實施的強制力具有階級對抗的性質,由國家專政機關實施。黨紀實施的強制力是建立在無產階級政黨內部的組織約束力基礎之上的,由黨的組織及其紀檢機關予以實施。

黨的紀律與黨的政策的關係非常密切。黨的政策是制定黨紀的依據,黨紀是執行黨的政策的有力保證。兩者所代表的利益、要達到的目的和內容等有共同之處。因此,黨員不能違反黨的政策,否則就是違反黨紀。黨的某些政策本身就是黨紀。如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制定的一些政策,明確規定了什麼能幹,什麼不能幹,這些政策界限同時也就是黨紀。但它們又是兩個不同的範疇,不能互相代替。黨的政策的實現靠自身的正確性和黨的紀律作保證,而黨紀的實現是靠黨員的自覺性和黨組織自身的強制力。黨的政策的作用是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黨紀的作用是規範黨組織和黨員的行爲,提高黨組織的戰鬥力。

社會道德也是一種行爲規範,也會打上階級的烙印,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它與執政黨的紀律有着非常密切的聯繫。工人階級政黨的紀律與社會主義道德都屬於上層建築,有着共同的經濟基礎,都是建立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上的,並隨着社會主義生產力的發展而不斷髮展完善。黨的紀律在保護、傳播、發展社會主義道德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社會主義道德對維護工人階級政黨的紀律有着積極的作用。所不同的是,道德規範一般不具有實施的強制力,它的實現是靠社會的輿論評價,靠人們的內心信念、習俗、慣例、傳統和社會教育的力量來維繫的,對全社會一切成員之間的相互關係具有規範和調整作用。而黨的紀律條文明確,規定具體、嚴謹,只適用於黨組織內部。共產黨員必須帶頭遵守社會主義道德。在許多情況下,違反了社會主

義道德,同時也就違反了黨的紀律。

(三)黨的紀律的作用

1.黨的紀律是執行黨的路線的保證。

在黨的建設中,黨的路線起着決定性的作用。實現黨的路線,需要用黨的紀律統一全體黨員和黨組織的行動,保持全黨在思想上行動上的一致。我們黨的歷史反覆證明,有了正確的路線,有了嚴明的紀律,黨的路線就能夠得到貫徹執行,黨的戰鬥力就可以得到有效的發揮,黨的任務就完成得好;反之,黨的紀律遭到破壞,就會削弱黨的戰鬥力,黨的路線即使正確,也不能得到很好的執行,黨的事業必然遭受挫折。毛澤東同志曾經指出,紀律是執行路線的保證。這深刻說明了黨的紀律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的極端重要性。

2.黨的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

實現黨的路線和任務,不但要有政治上的一致,還必須有組織上的團結與統一。黨不是遠離社會之外而是處在社會之中的政黨組織。社會上的各種矛盾必然要反映到黨內來,使黨在思想上組織上不可能純而又純。黨內不同思想的對立和鬥爭是經常發生的,如果黨內各種錯誤思想自由氾濫,不僅會導致思想上的混亂,嚴重的還會出現組織上行動上的不一致,從而使黨喪失戰鬥力。爲了保證黨的團結統一,黨的紀律絕不允許任何黨員和黨組織同黨中央相對立,更不允許一切派別和小集團活動,因爲任何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都是分裂黨、瓦解黨、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嚴重違紀行爲,都是必須堅決反對的。只有堅決執行黨的紀律,纔能有效地保持黨在組織上的團結統一,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取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不斷勝利。

3.黨的紀律是鞏固黨與羣衆密切聯繫的重要條件。

黨領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是億萬人民羣衆的事業,需要團結廣大人民羣衆,發揮人民羣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才能完成。因此,黨必須同羣衆保持密切的聯繫。只有嚴格地執行黨的紀律,才能保持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密切黨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維護羣衆利益,提高黨在人民羣衆中的威信。

4.黨的紀律是維護黨員權利的根本保障。

黨章在規定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的同時,也明確了黨員享有的各項權利。這是由黨的根本組織制度——民主集中制決定的。黨員的民主權利是黨內民主的重要體現,黨內沒有充分的民主,就不會有正確的集中。黨員只有充分地行使民主權利,才能充分地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使我們黨充滿生命力、戰鬥力和凝聚力,真正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四)嚴格遵守和維護黨的紀律

2015年10月, 中共中央頒佈實施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按照紀法分開的原則,根據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黨的紀律建設的理論和實踐,將原《條例》規定的十類違紀類型重新整合爲六類,即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爲,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爲、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爲、違反羣衆紀律的行爲、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爲和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爲。爲此,我們把黨的紀律具體分爲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六大紀律。《條例》的頒佈實施是在黨長期執政和依法治國條件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實現依規依紀治黨,切實加強黨內監督的重大舉措,也爲黨組織和黨員劃出了不可觸碰的“底線”。

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根本保證。在黨長期執政和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圍繞堅持黨的領導這個根本,注重依規依紀治黨,切實加強黨內監督。當前,在遵守黨的紀律方面,絕大多數黨組織和黨員是好的。但也必須清醒看到,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在新的環境和條件下,一些黨員和黨組織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已成爲黨的一大憂患。我們黨是一個擁有8000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障,就會失去先進性和純潔性,成爲一盤散沙。因此,廣大黨員要牢固樹立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做到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存戒懼,自覺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在嚴守黨紀上遠離違紀紅線,在全黨逐漸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風尚。

1.要嚴格遵守和維護黨的政治紀律。

政治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和政治行爲方面必須遵守的行爲準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紀律,是打頭、管總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領導幹部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性修養,增強明辨是非的能力,善於從政治上觀察和處理問題,始終保持堅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頭腦。

2.要嚴格遵守和維護黨的組織紀律。

組織紀律是規範和處理黨的各級組織之間、黨組織與黨員之間以及黨員與黨員之間關係的行爲規則,是維護黨的集中統一、保持黨的戰鬥力的重要保證。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堅持民主集中制,自覺遵守黨的組織原則,做到黨章規定的“四個服從”。要堅持集體領導,凡是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都必須集體討論作出決定,不準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要堅持任人唯賢,不準任人唯親;堅持五湖四海,不準搞團團夥夥;堅持公道正派,不準拉關係、徇私情。

3.要嚴格遵守和維護黨的廉潔紀律。

廉潔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從事公務活動或者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活動中,應當遵守的廉潔用權的行爲規則,是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4.要嚴格遵守和維護黨的羣衆紀律。

羣衆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貫徹執行黨的羣衆路線和處理黨羣關係過程中必須遵循的行爲規則。羣衆紀律是黨的性質和宗旨的體現,是密切黨與羣衆血肉聯繫的重要保證,更具有執政黨紀律的特色。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繫羣衆,黨執政後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羣衆。因此,我們要特別強調羣衆工作紀律,堅決反對形形色色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任何黨員和幹部,都不允許與民爭利,侵犯人民羣衆的權益。要妥善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對於那些作風霸道、欺壓羣衆的黨員和幹部,必須嚴肅

查處。

5.要嚴格遵守和維護黨的工作紀律。

工作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黨的各項具體工作中必須遵循的行爲規則,是黨組織和黨員依規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保證。

6.要嚴格遵守和維護黨的生活紀律。

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爲規則,涉及黨員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各個方面,關係黨的形象。

(五)黨的紀律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爲,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1.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1)警告。警告是黨內最輕的紀律處分。適用於那些違犯了一般性錯誤或者所犯錯誤情節較輕,但必須給予黨紀處分的違紀的黨員。警告處分的目的在於給予違紀黨員以警示,使其認真反省自己的錯誤,以便改正。黨內通報也有警示、告誡的作用,但它只是對黨員進行教育的形式,不是紀律處分。因此,不能用黨內通報代替警告處分。

(2)嚴重警告。嚴重警告是重於警告的黨紀處分。適用於那些所犯錯誤的性質和程度比較嚴重的違紀黨員。對於犯了不十分嚴重錯誤的黨員,是給予警告處分還是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應根據其所犯錯誤的性質、程度、後果以及本人的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態度,依據黨內處分的一般規定來具體確定。如果因某些原因對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所擔任的職務予以調整或降職、免職,不應視爲黨內職務處分,也不應視爲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附加懲處,而是屬於正常的幹部調動和任免範圍。一般情況下,黨員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後不影響繼續擔任原來的職務。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3)撤銷黨內職務。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職務。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兩個以上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其中,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前款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4)留黨察看。留黨察看處分,分爲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兩年。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應當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後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爲的,應當開除黨籍。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於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5)開除黨籍。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准開除黨員黨籍的時候,應當全面研究有關的材料和意見,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

2.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

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分爲兩種:改組和解散。

(1)改組。對於嚴重違犯黨紀、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應當予以改組。受到改組處理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除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外,均自然免職。

(2)解散。對於全體或者多數黨員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應當予以解散。對於受到解散處理的黨組織中的黨員,應當逐個審查。其中,符合黨員條件的,應當重新登記,並參加新的組織過黨的生活;不符合黨員條件的,應當對其進行教育、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予以勸退或者除名;有違紀行爲的,依照規定予以追究。

3. 黨員違法、犯罪行爲的黨紀責任追究。

黨章規定,黨員有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義務,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爲都是違紀行爲。《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在堅持紀法分開原則的同時,通過設定專門條款的方式,實現了黨紀處分與國法處理的有效銜接,使黨紀處分制度更加科學,不會出現因紀法分開而放縱黨員違法犯罪行爲的情況。

一是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刑法規定的行爲涉嫌犯罪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二是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爲,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三是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爲,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對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爲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四是黨員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並免予刑事處罰,以及黨員犯罪被單處罰金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五是黨員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2)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3)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於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准權限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准。

(本章完)

第三章 黨的組織制度_三、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第九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_三、共青團的職責第六章 黨的幹部_二、新形勢對黨的領導幹部提出的新要求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_二、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第三章 黨的組織制度_四、正確貫徹民主集中制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_三、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中的作用第四章 黨的中央組織和地方組織_一、黨的中央組織的地位、職權第七章 黨的紀律和紀律檢查機關_二、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第二章 黨員_二、共產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及新要求第一章 總綱_五、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的充實和調整第一章 總綱_一、黨的性質第六章 黨的幹部_三、培養和選拔能夠擔當重任的優秀年輕幹部第一章 總綱_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第七章 黨的紀律和紀律檢查機關_一、黨的紀律第九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_四、共青團是黨的青年工作的重要力量第九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_二、共青團是先進青年的羣衆組織第七章 黨的紀律和紀律檢查機關_二、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第三章 黨的組織制度_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第三章 黨的組織制度_一、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制度第六章 黨的幹部_三、培養和選拔能夠擔當重任的優秀年輕幹部第六章 黨的幹部_二、新形勢對黨的領導幹部提出的新要求第一章 總綱_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第三章 黨的組織制度_一、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制度第八章 黨組_六、黨組責任追究第六章 黨的幹部_三、培養和選拔能夠擔當重任的優秀年輕幹部第七章 黨的紀律和紀律檢查機關_四、發揮職能作用,做好黨章規定的經常性工作第七章 黨的紀律和紀律檢查機關_四、發揮職能作用,做好黨章規定的經常性工作一、黨的領導和支持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第一章 總綱_三、堅定不移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第六章 黨的幹部_二、新形勢對黨的領導幹部提出的新要求第八章 黨組_六、黨組責任追究第一章 總綱_七、黨章對黨的建設和黨的領導提出了新要求第十章 黨徽黨旗_二、黨徽黨旗的製作、使用第九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_四、共青團是黨的青年工作的重要力量第三章 黨的組織制度_三、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第六章 黨的幹部_五、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切實加強黨管人才工作第四章 黨的中央組織和地方組織_二、黨的地方組織的地位、職權第六章 黨的幹部_四、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第八章 黨組_三、黨組的任務和職責第六章 黨的幹部_四、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第六章 黨的幹部_一、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_二、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_二、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第八章 黨組_八、對下屬單位實行集中統一領導的國家工作部門黨委的職權和工作任務第二章 黨員_四、切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第四章 黨的中央組織和地方組織_二、黨的地方組織的地位、職權第一章 總綱_三、堅定不移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第四章 黨的中央組織和地方組織_一、黨的中央組織的地位、職權第九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_二、共青團是先進青年的羣衆組織第六章 黨的幹部_三、培養和選拔能夠擔當重任的優秀年輕幹部第二章 黨員_四、切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第二章 黨員_一、共產黨員的基本條件第九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_四、共青團是黨的青年工作的重要力量第八章 黨組_五、黨組的組織原則第八章 黨組_七、正確處理好黨組與各方面的關係第九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_二、共青團是先進青年的羣衆組織第一章 總綱_五、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的充實和調整第六章 黨的幹部_四、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第一章 總綱_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第二章 黨員_二、共產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及新要求第六章 黨的幹部_四、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第九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_三、共青團的職責第一章 總綱_五、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的充實和調整第六章 黨的幹部_四、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第三章 黨的組織制度_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第八章 黨組_六、黨組責任追究第九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_五、各級黨委要加強對共青團的領導第二章 黨員_二、共產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及新要求第八章 黨組_六、黨組責任追究第一章 總綱_七、黨章對黨的建設和黨的領導提出了新要求第八章 黨組_四、黨組成員的產生、職責第二章 黨員_四、切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第六章 黨的幹部_四、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第九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_三、共青團的職責第三章 黨的組織制度_四、正確貫徹民主集中制第十章 黨徽黨旗_二、黨徽黨旗的製作、使用第二章 黨員_一、共產黨員的基本條件第一章 總綱_七、黨章對黨的建設和黨的領導提出了新要求第九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_三、共青團的職責第八章 黨組_六、黨組責任追究第十章 黨徽黨旗_二、黨徽黨旗的製作、使用第二章 黨員_二、共產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及新要求一、黨的領導和支持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第六章 黨的幹部_五、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切實加強黨管人才工作第一章 總綱_三、堅定不移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第九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_二、共青團是先進青年的羣衆組織第七章 黨的紀律和紀律檢查機關_三、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性質、地位一、黨的領導和支持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第七章 黨的紀律和紀律檢查機關_五、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第三章 黨的組織制度_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第三章 黨的組織制度_三、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_一、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第八章 黨組_五、黨組的組織原則第八章 黨組_四、黨組成員的產生、職責第六章 黨的幹部_三、培養和選拔能夠擔當重任的優秀年輕幹部第八章 黨組_八、對下屬單位實行集中統一領導的國家工作部門黨委的職權和工作任務第三章 黨的組織制度_四、正確貫徹民主集中制第七章 黨的紀律和紀律檢查機關_五、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第九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_五、各級黨委要加強對共青團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