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昨夜的雨永不停
我怎能知道你的消息
我怎能知道你早已離去
如果明天還沒有陽光
什麼時候纔是早上
什麼時候才能把你遺忘
來來去去匆忙
不停的走在路上
不停的走向要去的地方
噢……
我醉倒在路旁的草地
是沒有信心的結局
不要再抱怨幸福的童年
是多麼短暫的一瞬間
時光慢慢把我改變
不管躲在什麼裡面
雨水淋透我身體
把我埋葬在雁棲湖邊
——謝天笑《雁西湖》
回到老家,我繼續用戀愛高手大學同學吳鋥亮教我的辦法,發起短信攻勢,可是千百可的反應卻出乎我意料的冷淡,我有些摸不着頭腦,更令我意外且無法接受的是,她居然沒有任何徵兆地突然消失了,我一遍又一遍撥打着她的電話號碼焦急、憤怒地聽着電腦的提示音:“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已停機”,直到“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是空號。”我恨不得把手機摔爛,可是又捨不得。
女生在愛情面前可能總要試圖去證明什麼;或者,要擺出一種姿態,以示在雙方間的居高臨下;或者,因爲我是個有“前科”的人,她不能接受這樣不明不白的方式跟我在一起,並且,她跟王燕梓和馬萬寶關係都不錯,我必須要以一種光明、公開的方式追求她,讓所有人知道才行,她沒有錯。於是,她消失了,新的手機號碼沒有告訴我,馬萬寶是知道的,我卻一直死撐着不問,恐怕在一定程度上也因爲受到了良心的譴責開不了口。我和馬萬寶的友誼自此打下決裂的伏筆。
借給千百可的那本書和那張CD隨着她的消失直到今天沒有物歸原主。
用陳奕迅的《十年》當中最後的幾句歌詞來形容我對王燕梓和千百可的感情非常貼切: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淚,不是爲你而流,也爲別人而流。
某個晚上,我做了個夢,夢中的我極度悲傷、絕望,眼睜睜地看着自己的戀人(夢裡的女孩是個陌生人)遠去、消失,在夢裡,那是訣別。醒來後我整個人仍然沉浸在夢中的情緒裡,用手摸摸臉頰,滿是淚水,我乾脆把頭埋入被子裡痛快地哭了一場。眼淚是爲誰而流呢?爲你?不,也不是爲別人!是爲我自己。
我萬念俱灰,飽嘗失戀的苦楚,再次陷入抑鬱。
又是一個失眠的夜晚……
又是一個昏睡的上午……
爸爸因爲連續幾次喊我起牀被我針鋒相對之後不再嘮叨了,改成了假裝進我房間開抽屜一窺裡面的狀況,他打開抽屜什麼也不拿,看一眼然後出去。我就算醒了也裝睡,有時坐在牀上發呆或者抽菸。小說對我已經失去療傷的效果了,況且在家裡也沒人借書給我看。我開始寫自己的小說,或者根本不能稱之爲小說,因爲整個寫作的過程我沒有遵循小說的規律,而是像個考古工作者一樣用修復殘缺不全的剛出土的古書字畫的方式去還原它們的本來面目,只不過我是在還原真實,或者說是在還原記憶。我磕磕巴巴寫下了一篇回憶錄,取名《再回首——現在就開始回憶》,內容是大學那段時間的往事,後來發郵件給王燕梓看,她說我通篇出現頻率最高的就是“我”,而且文字太平淡,沒什麼可看的。我相信她說的都是實話,恭維的話說來說去無非那些內容,真正寫得很好的話起碼能夠打動她,事實恰恰相反。我自己也沒覺得有多精彩,當時就感嘆,要想完全忠實於真實寫出來的東西只能是這樣,要有可看性的話必須經過人爲地渲染與加工並且不惜串改與杜撰。我那時沒有跟社會妥協,當然也不會跟小說的固有規律妥協,如果爲了有可看性而放棄真實,我寧可不寫。
我翹首以盼的好消息始終沒有到來,有能力可以幫上忙的親戚們似乎已經把幫我安排工作的事情遺忘,等待的心情像一顆被投擲出去的石頭一樣劃過向下的拋物線掉在地上最後滾進窨井蓋的洞裡。我慢慢意識到,誰也沒有義務去幫你,只能靠自己。社會雖然不像自然界的生存法則那樣弱肉強食,但是一個人如果沒有必要的能力一定無法立足。就算缺乏自信,我還是想看看自己到底行不行,任何事情只有嘗試過才知道,如果我還有一點自尊,還有一點上進心,就不能龜縮在家裡被人看輕。除此之外,千百可的消失叫人不解,早點回N城去也許能打聽到她的消息,我如此幻想。
我跟爸爸索要兩千塊錢,自知不能要太多,因爲他下崗賦閒又未到退休年齡沒有收入囊中羞澀,誰知道這還是讓他很爲難。有一天奶奶跟我說:“小涇,你爸爸現在的情況你也知道,你不能逼他。”我氣不打一處來,心想這事告訴奶奶幹嘛呀。在我一次次的催促下爸爸無奈爲我湊齊,其中一千塊錢是爺爺奶奶給他的,另外一千是他跟原來單位的同事借的,昔日他們稱兄道弟。很久以後聽爸爸提及,那借來的一千塊錢裡有一百是假幣。媽媽對我回N城的計劃不反對也不支持,她只提出是不是可以住在N城表哥的家裡,可以省去房租的錢,我沒有絲毫猶豫予以了拒絕,即使那個表哥小的時候曾經寄宿在我家,但是他對我畢業後幫忙安排工作的冷淡包括我高考落榜後安排上學的冷淡這兩件事,使我覺得他不值得我去親近。
臨行前的一天,我們三男兩女共五人初中時拜過把子上過香的其中一個女同學塞給我一百塊錢,我不好意思要,幾經推脫還是沒能扭過她。
我跟大學時的好友金永星提前說好,等回了N城,我們合租住在一起。他覺得我們大學所學的專業沒有前途,自己報了計算機編程學習班,準備改行,我對未來沒有規劃,打算走一步算一步。他家住在N城郊區,我們合租在一起他上學會方便些。房子還沒找到,我暫時在他家落腳,白天出去找工作,晚上回他家吃晚飯,跟他睡一張牀,我不想長期寄宿在他家裡,希望早點搬出去,他媽媽跟我說他們沒打算讓金永星住在外面,我說沒關係,不用金永星付房租,兩個人住一起好有個伴兒。由於在他家住了一段時間,搬出去之前,我買了一些營養品和一條“紅南京”香菸給他爸媽。
金永星負責找到了房子,我們馬上搬了進去。
馬萬寶很快也從自己的老家回到了N城,他應該是通過金永星得知我回來的消息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想他擔心在老家失去追求千百可的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