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就在前列的敵軍高舉武器、即將劈向對方領頭的黑甲騎士時,似乎有道光芒在前方迸射出來!
閃光過後,耳中只聽到“轟!”的巨響,跟着自己身體一震,天旋地轉!視野和思維都只剩下一片血紅!
時間彷彿停滯,他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們看不見也聽不到,劇烈的痛、自由的飛、軟綿的沉重,這些感覺混雜起來包裹着他們,又好像正在抽離身體。
轉瞬之後,就連這點困惑也被無盡黑暗吞噬……聲雷鳴般的轟然巨響傳遍戰場,觀戰的人目瞪口呆,都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在巨響乍起的瞬間,湯森當面那圈敵軍,同時向後上方拋飛!
接近三十個倒黴蛋,就像被一輛無形、巨大、高速行駛的馬車迎面撞上,連慘叫都沒一聲,就全部倒飛出去——人在戰場上被撞飛很常見,可誰見過眼前這種單騎撞飛二十多人的景象?他們拋飛的軌跡組成半個扇面,最有建樹那位距地面至少三十米!
他們的身體在空中翻滾、扭曲,四肢也在怪異的甩動,顯然已經沒了知覺,身上穿的盔甲還算完整,但每個孔洞、每個縫隙都在向外噴灑鮮血!
噴血之快、之多、之強,就像擠牛奶一樣,無比震撼,無比慘烈!
“不可能!”大家的腦袋都呆滯了一瞬,然後下意識的喊:“這是騎兵!”
沒錯,騎兵加上盔甲,一百五十斤肯定有,就算湯森擁有蠻神之力,他也很難把二三十人同時打上天——再說他還沒亮傢伙,他是空手啊!
“異能……”荊棘玫瑰旗下,有人捏着雙拳喃喃自語:“這就是異能啊……”
“不錯,”瓦胡哈哈大笑:“這就是首領的異能!”
湯森是異能師,所以決定這場戰鬥勝敗的不再是鋼鐵,也不再是人數,而是異能!
“這是怎麼回事!”哨塔上的部落酋長暴跳如雷。
哨塔視線很高,酋長把一切都看得很清楚,他知道自己的騎兵距離對手還有起碼二十米距離,怎麼可能被同時撞飛?
還沒等酋長得出結論,戰線上又發出“轟!”的幾聲巨響,丫用發紅的眼睛一看,頓時就血脈賁張——在長達百米的接觸面上,馬上要跟對方接觸的前列騎兵都飛了起來!
百米寬的戰線上空全是飛人,何等壯觀!
可飛起來的戰士全是部落人,何等悲痛!
他們都是部落的精銳戰士啊,體格精壯彪悍,還穿着金屬戰甲,怎麼可能毫無抵擋之力?
酋長終於發現,所有被撞飛的人,都處於對方重甲騎士的前方十五到二十五米的距離內。這些面目可憎的重甲騎士,似乎套着層別人看不見的外殼。只要碰上了,人就會被撞飛、血液就會被擠出身體。
“異能?一定是異能!”酋長終於悟出這道理,但爲時已晚。
重甲騎士已經衝進了陣型裡,橫衝直撞,通行無阻。
重甲騎士就像颶風,部落戰士如同枯草,衝撞路線上部落人是一個個、一層層、一波波的被撞飛!前面飛完了飛後面,騎兵飛完了飛步兵……人體拋起又落下,周而復始,連續不斷,遠遠看去好似浪花翻涌,又好像落葉卷邊。
驚豔一飛過後,這些部落戰士都沒能再站起來。
他們軟趴趴的躺在地上,既不掙扎也不喊叫,連抽搐都沒給出一個,只有大灘的鮮血從盔甲縫隙中流淌出來,把戰場染得處處斑駁……他們是部落的主力武裝,也是酋長安身立命的本錢,但他們擋不住對手,他們的陣型已經被鑿穿!
他們已經盡力了,他們試過所有手段,盾牆、槍林、標槍集火、側後突襲,但這些辦法一點用都沒有,相反還給重甲騎士們送去不少戰績。
十一個人、對方只有十一個人!
到了這步田地,傻子都知道自己踢中鐵板了,酋長“噗”的噴出一口鮮血,萬念俱灰。
十一個重甲騎士肯定都是異能師,荊棘玫瑰贏定了。跟這麼多異能師打,自己不是找死嗎?
附近戰場中,還沒玩飛人的部落戰士很有默契,他們下了戰馬,停了腳步,然後丟刀、解甲、五體投地,嘴裡高呼:“奎爾薩王饒命!”
“奎爾薩王是我的主宰!”在強橫無比的力量面前,他們只能求饒乞命:“歸順奎爾薩王!”
其他方向隔得遠,所以那些部隊還沒反應過來,但他們的下場比主力好不到那去——就這會功夫,無論步騎,部落牽制軍隊都被荊棘玫瑰打得暈頭轉向。
他們被不斷穿插、被多次分割合擊,陣型也給撕得稀爛,傷亡大得連腦袋都麻木了。
如果主力還在,他們是爲勝利而犧牲;如果主力完蛋了,他們就只算陪葬品……現在戰局已定,主力已滅,無論牽制策應部隊打成怎麼樣,結果都一樣。
丟刀棄甲之聲,就像水面蕩起的漣漪,擴散到戰場的各個方位。沒過多久,活着的部落戰士全都匍匐在地,就連營地裡的守衛也放棄抵抗。這是弱肉強食的奎爾薩平原,戰爭規則深入人心,他們知道後果。
輸光了還打,會亡族滅種!
無需等待酋長的命令,他已經不是酋長了。
戰局鎖定!
勢如破竹、摧枯拉朽,並不能形容這場短暫的戰鬥。荊棘玫瑰就像個無比誇張的巨人,被惹怒之後,他像扇蚊子似的伸出大巴掌,啪一聲就把部落給拍平了。
“神罰啊!這是神罰啊!”酋長心如刀絞,淚眼渾濁,身體一軟,就從哨塔上翻下去了。
因爲大頭衝下,所以哨塔下的青石地面就“噗”的響了一聲。聲音有點像爆胎,顏色嘛,就像打翻了一碗放過辣椒的奶昔……沒人顧得上去清理,營地裡的人不分男女老幼,這會全都匍匐在地。他們的身軀瑟瑟發抖,心裡有說不出的恐懼。
因爲凶神惡煞的重甲騎士,已經縱馬衝到營門前方了。
他黑色的盔甲上一塵不染,火紅的頭盔飄帶鮮豔奪目,寬大的披風在身後咧咧作響,這那像剛剛衝陣而過、碾壓整支主力部隊的殺戮悍將?
他肩上的那柄巨劍,根本就沒在戰鬥中用過。可那場“飛人浪潮”卻真真切切的發生了,就在自己眼前,就是這位的手筆。
“恭迎奎爾薩王!”這就是神秘威猛的異能?不可理解!
“奎爾薩王無敵!”這就是高不可攀的異能師?不可抗拒!
“我的王!我的主宰!我永不背叛!”肝膽俱裂的部落人低下頭顱,把前額緊貼在地面。他們任憑急促呼吸吹起塵土,任憑塵土粘在滿臉汗液上,任憑高高在上的強悍人物發落。
這種恭順的行爲,這種放棄反抗甚至逃跑能力的姿態,被稱爲“投降”。
黑甲騎士將戰馬停在營門前,對潮涌般的呼喊充耳不聞。只是掀起鋼鐵面罩,擡頭看了看吊在門上的外交人員。後者的狂笑聲已經在營地裡迴盪很久了。
之前曾經有部落長老跑來釋放他,都被他用濃痰擊潰。
“有格調。”黑甲騎士哼了一聲:“就穿條兜襠布,還能笑成這樣?”
“痛快!真他孃的痛快!”老騙子意氣風發,搖頭擺尾:“首領,我這口氣已經出了,爽啊!”
“把這丟臉玩意弄下來,門拆了。”湯森轉頭吩咐跟上的軍官:“這部落,以後給他管。”
“明白!”快馬跟來的軍官喘着氣,先記下湯森的命令之後才問:“長官你去那?戰鬥還沒有完全結束,某些地方還需要清理,這樣出去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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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安全得很。”湯森笑笑,脫下沉重的頭盔掛在馬鞍上,然後擡頭瞟了瞟遠處的天空:“那邊有位客人,等了我很久了。”
“導師!”清亮的女生在湯森側面響起:“我們來了。”
“幹得不錯!”湯森給了學徒們一個笑容:“遇敵不怯,忙而不亂,我很欣慰。”
“謝謝導師鼓勵!”學徒們行禮答謝,心裡卻不免想起戰鬥時的種種不足,全都面帶愧色,不敢揭開面甲。
“不要對首戰要求過多,放鬆一下,晚上總結。”湯森當然知道美少女們的心思,但眼下卻顧不上她們。
他拍馬而出,順着道路衝向戰場邊緣的一個小土丘。
哥達?西頓,這回成了苦孩子。
半個月之內到達奎爾薩平原(北方),這純粹是坑人;借來的飛行獸也坑人,看起來很拉風,實際上它是個跑不快的短腿、飛不高的吃貨。
哥達頂霜冒雪、披星戴月,翻過隆達山脈、飛過茫茫森林……沿路種種艱險真是一言難盡,他晉升三級異能師的時候都沒使過這麼大勁。
用盡渾身解數,他纔在最後時限內抵達奎爾薩平原(北方)。
目的地總部很好找,荊棘玫瑰雖然規模不大,但風格很獨特,跟周邊蠻荒部落相比,它就像暗夜裡的篝火那樣顯眼。
別說來的是哥達這等人物,就算來個小屁孩都不會搞錯。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