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愛念咒還喊「歐伊系」 變態男性交易變性侵
李姓男子2012年5月與一名女子於旅館性交易,女方在過程中因爲太痛要求停止,但李男不予理會,還出現疑似唸咒等怪異行爲,甚至表示「要讓妳死」,事後女子裸身逃出房間,控告李性侵與恐嚇。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維持原判,判李3年2個月徒刑。
▼李男與女子發生關係時,除了手做出奇怪的姿勢,口中還有如唸咒語般;下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翻攝自《南洋十大邪術》)事發當日兩人先在臺中市某騎樓遇見,李男知道女方從事性交易後,開價1000元,但遭拒絕;之後兩人再度碰到,並以2000元成交,約好於附近旅館碰面。
性交易前,李男先付款;過程中,女方太疼痛提出拒絕,可是李不理她,還將其口鼻摀住、手做出奇怪姿勢、嘴巴似乎在念咒,強行性侵得逞。被嚇到的女子趁機逃跑,跟旅館櫃檯人員求救,說自己被強暴需要報警,警方到場後逮捕李。
被害女子指控,李男喝酒後做出變態行爲,除打她還聲稱要讓她死。李男否認性侵指控,他說兩人是性交易,並未違反女子意願,也沒恐嚇她,當時是說「歐伊系」(日文音譯,意思爲「好吃」),後來因爲睡着,所以不知道女方逃離。
一審時,法院表示雖然兩人本來是性交易,但過程中女方已表達不想繼續,李男卻還是以強迫、脅迫性侵得逞,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李3年2個月徒刑。李提出上訴後,臺中高分院認定一審沒有不當,予以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