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史上最大黑心油團體訴訟 消保官下週起收件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對強冠、頂新、北海的團體訴訟下週起收件。(圖/本報資料照)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強冠、頂新、北海爆發黑心油醜聞,受波擊民衆數量衆多,行政院消保處長劉清芳19日指出,油品查察已告一段落,面對可能是史上最大的團體訴訟案,目前已經協調了2個優良消保團體,替受害民衆提起團體訴訟,「各地消保官下週起開始收件,彙整後再交給消保團體。」
行政院下午召開黑心油品事件後續處理記者會,說明行政院食安辦運作管理及各部會包括衛福部、財政部、環保署、農委會、消保處後續因應措施。▲行政院消保處長劉清芳。 (圖/記者賴於榛攝)劉清芳指出,黑心油查察已告一段落,消保處任務進入第二階段,面對可能是史上最大的團體訴訟案,目前已經協調了2個優良消保團體,替受害民衆提起團體訴訟,「各地消保官下週起開始收件,彙整後再交給消保團體。」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補充解釋,消保事件團體訴訟的代理人一定要是優良消保團體,臺灣目前只有2個,一個是臺北的消基會,另一個則是高雄的臺灣消保協會。劉清芳說,團體訴訟的要件必須是要20個受害消費者,將「請求權」讓與給消保團體,由消保團體用自己的名義爲受害消費者提起訴訟,訴訟的標地超過60萬元以上不用繳交裁判費。
劉清芳表示,下週起各地方政府消保官會開始接受消費者的申訴,彙整以後,再給2個優良消保團體來提起團體訴訟,臺灣消保協會負責國中小學生營養午餐的請求,消基會的部分,則是因爲被告包括頂新、強冠、北海,被害人數與產品名稱太多,仍再研議怎麼提起,「技術上怎麼克服金額太多、人數太多的障礙」,階段性提告或是一次出動多名律師都是研議方向。
立法院 18日三讀通過《食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劉清芳表示,政府目前是編列預算補助除訴訟費用之外的相關費用,《食管法》56條之1修正後,待明年食安基金成立,就可以補助消費者的團體訴訟費用。另外,修法後舉證責任「反轉」到業者身上,劉清芳認爲這對團體訴訟有很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