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攻券商+解禁高齡 金管會再鬆綁
高晶萍表示,爲協助證券商拓展客戶範疇及滿足客戶跨境資產管理需求,這次明定證券商接受高淨值投資法人及高資產法人客戶委託買進外國有價證券(如外國股、債),可寄託於委託人指定的外國保管機構保管。目前高淨值投資法人、高資產法人客戶資金都是放在券商配合的保管銀行作保管,現在開放可放在指定保管銀行,客戶交易還是可透過券商,但資金可放在自己熟悉的往來銀行。
高淨值投資法人必須符合四大要件,一是淨資產逾新臺幣200億元;二是設有投資專責單位,並配置適任的專責人員;三是財報顯示持有有價證券部位,或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組合,達10億元以上;四是內部控制制度具有合適投資程序,及風險管理措施。
據證期局統計,至1月底透過券商復委託專業投資人包括高資產、高淨值、法人、自然人、基金共2萬7,411人,高資產客戶含法人、自然人有453人。
爲避免高齡歧視,高晶萍指出,去年9月已修法拿掉70歲以上不能投資期貨的規定,這次修法拿掉70歲以上不能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的規定。未來全面迴歸由證券商KYC(認識客戶)評估,券商自行依規落實充分了解委託人作業、徵信與額度管理,並依KYC及商品適合度制度,確認所推介特定投資標的適合委託人。
銀行局也拿掉二條限制,即1月宣佈信託業不得推介的對象,刪除70歲以上非專業投資人,2月宣佈推介衍生性金融商品時,70歲以上客戶可推介,但要做好KYC及KYP(客戶投資風險屬性)才能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