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銀行四川省分行原副行長吳銳被“雙開”
新京報快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四川省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四川省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四川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吳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吳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紀法意識淡薄,對抗組織審查;長期與企業老闆“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收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和旅遊安排,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鉅額錢款、車輛;假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爲子女在承攬工程方面謀取利益;奢靡享樂,追求低級趣味;對配偶、子女嚴重失管失教;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信貸方面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財物。
吳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之後仍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吳銳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吳銳政務開除處分;四川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吳銳簡歷
吳銳,男,漢族,1963年8月出生,四川洪雅人,1979年12月參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6年2月,任中國農業銀行四川省樂山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3年10月,任中國農業銀行四川省分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
2015年11月,任中國農業銀行四川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15年12月,任中國農業銀行四川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兼營業部黨委書記、總經理;
2017年11月,任中國農業銀行四川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兼成都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20年9月,任中國農業銀行四川省分行副巡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