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險vs特定傷病險大不同! 視預算與家族病史決定
▲「重大疾病險」、「特定傷病險」、「重大傷病險」3者在保障範圍不相同。(圖/路透社)
依據衛福部2016年國人前十大死因,包括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高血壓等,有些民衆希望透過重大疾病險作保障,但市場上又常見到「重大疾病險」、「特定傷病險」、「重大傷病險」,3者有什麼不一樣呢?專家表示,這3種在保障範圍不同,最好視家族病史跟預算來衡量。
「已經很多年沒用的健保卡,想不到這一次拿出來用,是因爲我得了大腸癌…」陳先生一開始以爲只是痔瘡,沒想到一路追查病因居然是大腸癌,只能先留職停薪,想到兩個還在求學的兒子,讓他感到非常憂慮。然而,唯一感到安慰的是,當初有投保特定傷病險,100萬元的保險金讓他可以安心治療,家人生活也足以維持。
國泰人壽執行副總林昭廷表示,以國人前10大死因,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高血壓等,這類重大疾病光基本的住院手術醫療險是不夠的。民衆若預算充足,還可透過投保重大疾病作保障。而重大疾病險若就保障範圍,其實大致可分爲3種:重大疾病險、特定傷病險、重大傷病險,一旦符合理賠條件,就一次給付保額100%的保險金,讓被保險人在黃金治療時期不需爲了醫療費用煩惱。
林昭廷說明,重大疾病險基本上是保障7項疾病,包括癌症、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等;特定傷病險,則是依照各家商品設計不同,基本上包含10至20多項特定疾病,有的保險公司甚至針對阿爾茲海墨症、帕金森氏症等理賠;重大傷病險則較單純,只要被保險人取得重大傷病卡即可申請理賠。
哪一種比較好?林昭廷表示,最好還是依自身需求、預算及家庭狀況來選擇最適合的商品,像是有家族病史者,就要特別考量家族疾病是否在保障範圍內,若不包含在7項疾病的重大疾病險內,可以選擇特定傷病險或重大傷病險,才能確實轉嫁疾病發生時的經濟風險。
以國壽的特定傷病險來說,保障範圍包含29項特定疾病,包含十大死因中的癌症、腦中風後殘障、急性心肌梗塞、末期腎病變,及常見的癱瘓、阿爾茲海默氏症、帕金森氏症等,但因該商品沒有身故保險金,保險費比一般重大疾病險便宜,以30歲男性投保20年期、保額100萬元爲例,年繳保險費2萬5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