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包租公很有錢! 惡房客找人綁走還關進廁所搶20萬
劉姓男子因曾向劉姓包租公租屋,得知對方收入頗豐,竟向彭姓與張姓友人佯稱「有人(意指包租公)欠我錢,惡意不還」等言語,而友人信以爲真,爲了替他出氣,就開車前往包租公住處,等他準備出門時,將人推上車,接着用膠帶貼蓋雙眼,並捆綁雙手,將他關入屋內廁所,期間提款得手10.8萬元,並要包租公交出身上現金10萬元。苗栗地院日前依強盜罪,處劉男5年8月徒刑,彭姓、張姓男子則是依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
判決書提到,劉姓男子陸續從包租公帳戶內接續提領現金10萬8000元,又趁對方被拘禁、不能抗拒之際,命令他交出其身上現金10萬元,後來才把人載返家。之後警方獲報循線逮捕劉男,彭男與張男則是主動出面向警方投案。
法官審酌劉男正值青年,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財物,竟悍然對包租公強取財物,造成驚慌畏懼,並蒙受財產損失,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但考量他當庭賠償對方20萬8000元等狀況,因此量處5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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