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千萬遺產 狂兄開車撞弟媳火攻警察重判9年
吳姓男子因爭產和弟弟反目,衝撞胞弟、弟媳再自淋汽油及對警方潑汽油,企圖點燃打火機火攻警察。(資料照,陳鴻偉翻攝)
67歲吳姓男子,因爭產和親弟弟反目,被控開車衝撞胞弟、弟媳再棄車逃逸,警方據報圍捕時,吳竟自淋汽油及對警方潑汽油,企圖點燃打火機火攻警察。案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結,法官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等罪判吳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本案可上訴。
吳姓男子的母親2011年過世後,留下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約千萬元的房產,他本來是房產所有權人,因經商失敗,讓弟弟買下一半產權,由於房子向銀行貸款,弟弟認爲繳房貸後擁有房產,倆兄弟爲此爭執翻臉,並對簿公堂,後來法院判決房屋歸弟弟所有。
2016年10月,北院強制執行房地產點交,吳男抱着瓦斯桶威脅要引爆,去年9月,吳在北院開庭後,開車前往興隆路老家附近,一看到弟弟、弟媳現身,就開車衝撞,弟媳不及閃避被撞飛,幸好送醫後保住一命。
警方受理弟弟報案,一度找不到吳,去年9月底弟弟發現哥哥出現在老家附近,警方據報趕往逮捕,吳男謊稱姓陳,接着攔計程車逃逸,員警發現追趕,在北市辛亥路攔下計程要車抓人,吳除自淋汽油聲稱要自焚,竟也對員警潑灑汽油拒捕,案經移送起訴,北院審理後,被依殺人未遂和2個妨害公務罪判吳男9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