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怒告小三反揭夫劈腿情史 他曬空白配偶欄瞎扯妻是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女子小花(化名)與丈夫阿德(化名)發生婚外情,憤而對小花提告求償50萬元,結果反而揪出阿德腳踏兩條船的事情。高雄地院法官表示,阿德曾拿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給小花看,害小花誤信淪爲小三,最終認定小花在交往時不知道阿德已婚,裁定駁回人妻的告訴。
▲阿德隱婚與小花交往。(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和阿德是在2022年11月結婚,2023年6月阿德坦承正在與小花交往,她一氣之下提出質問,阿德才表明是從2022年9月開始與小花交往,兩人發生過6次性行爲,她自認配偶權受到侵害,因而決定對小花提告求償50萬元。
小花則辯稱,她與阿德是在2021年間認識,2022年6月在網路上重逢,阿德隱瞞有女友的事情與她交往,就連結婚的事情也瞞得很緊,直到友人告知阿德已經是有婦之夫,她才驚覺自己淪爲小三,提出質問時,阿德仍矢口否認,甚至拿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給她看,意圖繼續欺騙,她也是被欺騙感情的受害者。
高雄地院法官認爲,經調查,阿德與妻子結婚沒有宴客、沒有舉行公開婚禮,也沒有以其他方式向親友公告周知,一般人確實難以知悉兩人已婚的事情。
而在LINE對話截圖證據中,小花在2023年6月傳送臉書帳號截圖,質問阿德是否已婚、有配偶,阿德矢口否認,甚至謊稱妻子是姊姊,接着傳送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正反面照片給小花看,保證「LIVE版照片!沒有改圖的可能」。
阿德也坦承,當時他不想讓小花知道妻子是誰,但不知道那時候小花已經知道全部實情了,纔會謊稱妻子是姊姊。法官認爲,阿德積極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小花在被友人告知實情之前,的確有可能始終不知情。
最終,法官採信了小花的說詞,認爲她受到阿德以兩面手法欺騙,加上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她是在知悉阿德已婚的情況之下,仍同意交往、發生性行爲,不構成侵害配偶權,於是裁定駁回人妻的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