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人妻生小孩 小王挨告反嗆丈夫:只剩配偶欄掛名
▲陳妻與小王長期相處之下,產生感情。(示意圖/librestock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32歲)與老婆(24歲)婚後感情不和分居,直到岳母拿出新生兒出生證明,才驚覺另一半早已外遇,憤而提告。刑事部分,新北地院判妻子和何姓小王(35歲)各3月刑期,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須賠償陳男8萬元。不過,何男起初拒賠反嗆,「只剩配偶欄掛名,有何傷害?」
判決指出,陳姓夫妻2012年結婚,但1年多後分居;陳男離家前嗆聲要離婚,酒後也拿出刀子對着妻小;陳妻表示,丈夫離家3年多無消無息,全靠她一人扶養小孩。正當陳妻孤苦無依時,何男出現了;2014年將女方接到花蓮同住,偶爾會給予生活費。兩人在長時間相處下交往,2015年8月更產下一子。
這時面臨出生證明的問題,因此,陳妻的媽媽試圖聯絡陳男,並且將出生證明交由「法律上」的配偶簽名。陳男這時才知道自己被戴綠帽,氣得提告並求償60萬元。何男得知被告怒嗆,多年來對家庭毫不負責,離家前也有多次暴力行爲,僅於身份證掛名有何損害?
何男補充,況且陳男當初在簽出生證明就說過,夫妻分開那麼久,離婚手續該早點辦一辦,現在是承受不了父叔輩的壓力纔會提告。
對此,法官認爲,儘管陳男多年未與妻女聯絡,又有家暴等行爲,但他仍然是法律上的丈夫,老婆與外人產子還是會侵害配偶權,只是輕重而已,因此,陳妻和何男需賠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