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逃案件多 立委提修法加重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刑責

記者王文萱/臺北報導

今年6月臺中發生肇逃案件孕婦葉貞妤因重傷至今仍昏迷。民進黨立委林佳龍1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爲防止肇逃者逍遙法外,將提出刑法修正草案,要求加重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刑責刑度增爲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佳龍與國民黨立委廖正井共同召開記者會,希望能提高肇事逃逸刑責,減少被害人傷亡。葉貞妤丈夫聶子修姐姐聶碧瑩妹妹聶瑞瑩也到場參與記者會,希望能夠藉由修法調整肇逃刑度,讓肇事者受到該有的制裁,也減少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林佳龍指出,葉貞妤6月時獨自開車上班,卻被變換車道貨車擦撞,撞上護欄後翻車並滑行20多公尺,肺部受傷造成窒息。他質疑,肇事的司機不可能不知道,當時有目擊車輛追上前去,示意要求停車,但肇事者不肯,甚至未停車就逃逸,事後也不配合辦案,目前該案仍尚未起訴。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召開防範肇事逃逸記者會。(圖/記者陳佳雯攝)

近年來肇事逃逸案件每年超過2000件,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刑度爲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實際上卻有逾6成3的判決爲科處6個月有期徒刑,因而得易科罰金,林佳龍表示,這樣只會讓肇事者沒有受到應有的制裁,因此希望藉由修法,有效嚇阻肇事逃逸的人,也希望降低肇事逃逸案件數量、減少更多被害人重傷或死亡的情形

爲警惕且避免讓肇逃者逍遙法外,林佳龍、廖正井、尤美女等24名立委跨黨派提案連署,修法加重肇事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的刑度。林佳龍說,日前質詢法務部勇夫部長時,也獲得修法的承諾,肇事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法院不得判決科處6個月有期徒刑,也不得易科罰金,除非宣告緩刑,否則須入監服刑

聶碧瑩則表示,出事至今已3個多月,這段期間也與許多類似受害者聯絡,而這些受害者都沒有獲得心靈上的安慰、司法上的公平正義,大部分的肇事者都是處以罰金就了事,司法必須要給肇逃者警惕,以免更多家庭受害,讓家屬備受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