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 涉勒索綠能廠 前麥寮鄉長遭羈押

臺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等14個民團26日於行政院大門前,高喊「麥電合約喪權辱國立院凍結」、「卓榮泰徹查麥電不法延役」,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徹查麥寮電廠延役案。(蔡雯如攝)

麥寮鄉民2020年2月間在後安村抗議風機設立,圖中光頭背影者是前麥寮鄉長蔡長昆。(雲林地檢署提供/周麗蘭雲林傳真)

雲林地檢署偵辦前麥寮鄉長蔡長昆、前臺西鄉女鄉長之夫丁文彬涉嫌勒索綠能廠商公司案件,25日於蔡長昆住處查扣不法所得270萬元,通知蔡長昆、丁文彬及白手套陳某等8人到案說明,雲林地院裁定羈押蔡、陳2人,丁以30萬元交保,並於1個月內繳回全部不法所得。而原訂6月除役的臺塑麥寮電廠1號機組延役案引發爭議,臺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等14個民團26日赴行政院抗議,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徹查該案。

雲林地院指出,綠能廠商達德集團於2020年間開始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集團旗下一家公司負責雲林縣麥寮鄉、臺西鄉的陸域風電,蔡長昆、陳某、丁文彬等人均明知該公司就風電機組已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所核發之施工許可,仍以藉勢、藉端方式恐嚇達德集團負責人及相關承辦人,甚至發動村民到施工現場陳抗阻止施工,藉此勒索財物。

雲林地檢署偵訊後,認爲蔡長昆、白手套陳某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爲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於26日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丁文彬則以30萬元具保,並於1個月內繳回不法所得。

針對臺塑麥寮電廠1號機組延役案,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表示,依臺電公佈2022年版「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今年新增氣電容量443點66萬瓩,高於同年除役量,且尚未計入新增的再生能源、儲能等,以潛在調度發電量來講,沒有麥電,也不會缺電;延役麥電,既不考量減煤國策,也不尊重雲林縣府2015年的減煤治理政策。

藍委張嘉郡昨在經濟委員會質詢表示,依照臺電公佈4月的發電成本,核能每度電1.12元,發55億度電只要61.6億元,但購入燃煤發電,立刻暴增爲168.3億,不只多花107億元,還讓雲林人用肺發電,犧牲雲林人健康,來補核三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