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監受刑人挖蘆筍 彌補季節缺工

曾犯槍砲彈藥條例、刑期各4年2月、7年的兩名受刑人,都在雲林縣大埤鄉一家有機農園蘆筍,早上8點工作到下午5點。(周麗蘭攝)

雲林縣季節缺工嚴重,雲林縣農會與雲林監獄合作媒合受刑人到農田自主監外作業日薪1085元。矯正署長黃俊棠表示,這項作法也讓家屬更能接納受刑人,更加敞開雙手歡迎他們回家

曾犯槍砲彈藥條例、刑期各4年2月、7年的2名男受刑人,目前都在大埤鄉一家有機農園挖蘆筍,早上8點工作到下午5點;張姓受刑人說,在大太陽底下工作很辛苦,監外作業對他的意義是學一些經驗,也是對自己的磨練、對社會回饋。

雲林監獄2017年起推動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政策,讓表現良好、即將假釋或快滿刑的受刑人在無戒護警力下外出從事農業或光電工作,目前有26人,尚有8人等待中。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縣內季節性缺工問題大,農業外籍移工申請150人,因疫情關係只有42人來臺,以縣農會管理派遣的18人效率最高,因此鼓勵縣農會與雲林監獄、雲林第二監獄合作,媒合受刑人到農田工作。

矯正署長黃俊棠表示,目前全臺有1000多名受刑人在監外作業,這個政策讓受刑人白天工作、晚上回監,以前很多家庭不歡迎受刑人回家,自從參加自主監外作業後,他們能對社會付出、也讓家庭貼補家用,很多「同學」開始寄錢回家,家人變得很感動,從排斥變成開雙手歡迎他們回家。

雲林監獄典獄長林憲銘表示,簽約前獄方家裡充分溝通,確認家庭的支持力夠,受刑人工作後甚至讓他們每月返家探視一次40個小時,和家庭重建良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