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南山工會聲明:訴訟40多件打壓 駁資方稱勞資和諧
▲南山人壽工會成員今年6月下旬,在股東常會會場外舉牌,抗議業務員合約條款不公。(圖/記者李蕙璇攝)
針對南山人壽向股東自稱勞資和諧,並無重大勞資糾紛。南山人壽企業工會今天(8日)聲明,試問一家企業提告業務員訴訟案件高達四十幾件,若以南山人壽提告人次計算,南山人壽對工會幹部、會員100人提出確認勞動契約關係不存在,興訟數十件、涉訟員工人數高達百人,豈能空言說勞資和諧。
南山工會強調,目前會員接近7千名,由內外勤同仁從全國各通訊處、分公司加入組成,並非如南山公司所言,南山工會僅是外勤同仁所組成,本會鄭重提出澄清。
並誠摯呼籲南山人壽應正視勞資糾紛、勿再自欺欺人地空言勞資和諧,南山人壽既爲大型企業,亦有龐大資源,但不應把相關資源用來興訟、提告自家業務員並且追殺工會幹部。南山公司理應善盡社會責任,正視勞動權益、並與本會誠信協商,用以解決多年來勞資糾紛。
工會表示,根據媒體彙整過去一年全國各縣市公佈的違法企業名單,南山人壽高居第一,遭列爲全國違反勞動法令遭公佈最多的企業之一,但南山人壽卻自我感覺良好而自認勞資和諧,着實讓人費解!
► 南山人壽自認勞資和諧 43件裁判支持業務員承攬制
▼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嚴慶龍以股東身分出席公司股東常會。(圖/記者李蕙璇攝)
工會依工會法成立至今二十年,但南山人壽卻持續敵視本會,除了完全否認工會資格外,更拒絕與工會依法進行團體協約協商,從不與工會溝通,哪來的勞資和諧。
事實上,工會前曾發動罷工爭議行爲,若非忍無可忍,又豈會發動罷工。在不斷敵視、打壓工會且工會更曾發動罷工的今日,南山人壽竟稱勞資和諧,此着實讓人匪夷所思!
而工會先前的罷工,南山人壽更提出高達四起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除此之外,從罷工至今,南山人壽更對工會理事長嚴慶龍、常務理事施少華以及工會幹部多人提出多起刑事訴訟,濫用司法資源而對工會行打壓之實。
工會也強調,前述南山公司各項敵視工會與打壓工會行爲皆經勞動部認定具有不當勞動行爲,是南山公司不僅存在重大勞資爭議,更經由勞動部認定有不正當地侵害工會集體勞動基本權之行爲。
▼南山人壽企業工會展開「進階計劃」活動,爭取合理公平的業務員契約。(圖/記者李蕙璇攝)
工會還進一步提出各項資料加以說明。
依南山人壽對業務員確實存在指揮監督,此早由臺北市政府99年2月12日北市勞二字第09910535600號函認定在案,更有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判字第2117、2226、2230號判決認定南山公司與所屬保險業務員間所簽訂之合約,系屬勞動基準法上的勞動契約,自應適用相關勞動法規,沒有疑義。
後續南山公司固然提出大法官會議解釋、並據此提出再審,只是南山公司再審之訴均遭法院駁回。
勞工主管機關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近年也以104年3月2日北市勞動字第10430177800號函重新認定南山公司對業務員有指揮監督存在在,法律關係是僱傭而非承攬。
即便法律關係有爭議,南山公司也應該面對、協商,但迄今多年,南山公司除了敵視與打壓本會外,從不願意坐下來與本會進行協商、商議如何解決。及至今日,仍以否定業務員、否定工會而空言勞資和諧!
工會還說,南山公司確實有未依法提撥職工福利金、組織職工福利委員會或未依勞動基準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勞工退休金之情事。
就南山公司未依勞基法第56條設立專戶並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部分,迄今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自99年1月至106年8月裁罰共計新臺幣165萬元。
另未提繳新制勞退金部分,截至106年8月21日爲止,裁罰件數爲382件,裁罰金額累計共新臺幣3,820萬元,勞保局現仍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49條規定按月連續處罰至南山公司提撥勞工退休金爲止。
▼南山人壽107年股東常會,由董事長杜英宗(前排左)主持。(圖/記者李蕙璇攝)
而南山公司至今未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及提撥職工福利金,有關未提撥職工福利金部分,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105年7月27日及106年11月3日裁罰在案。
工會還說,尤有甚者,南山公司未更換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印鑑、未定期召開會議及未提供對帳單,工會僅能依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組織準則第9條後段規定,於106年9月21日代理主任委員召開會議並函請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
工會並說,除了前述各種違法外,南山公司再有遭其他各地勞工主管機機裁罰情事,亦即南山公司確有違反勞基法且經各地勞動主管機關裁處罰鍰,顯見南山公司勞資爭議仍持續發生中且各地均有遭主管機關裁罰,均有勞資爭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