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港府修逃犯條例 陸委會盼聚焦臺港司法互助協議
香港《逃犯條例》近日通過二讀,17日首次召開法案委員會會議,引發各界關注,香港民間人羣陣線聯同多個民主派政黨及專業團體,將於28日舉辦大遊行,要求港府撤回引渡惡法。有鑑於此,民進黨立委羅致政26日上午召開「聲援香港 保衛臺灣 拒絕逃犯條例引渡中國」記者會,呼籲香港政府迴應陸委會及法務部的要求,以簽署司法互助協議的方式,建立長期、制度化的合作機制。
羅致政表示,此次《逃犯條例》的修訂不僅是徹底踐踏當初中國對「一國兩制」保障香港司法獨立的承諾,甚至曾經批判過中國的臺灣人,未來只要入境或過境香港,都有可能被中國主張爲罪犯,而要求引渡到中國受審,成爲下一個李明哲,茲事體大。
羅致政指出,港府此次推動修法主因於今年2月發生港籍男子在臺殺害女友後返回香港,卻礙於港臺之間未有引渡協議,我方無法要求香港代爲拘捕該男子引渡回臺受審,突顯港臺之間司法互助之漏洞。不過他說,港府表面上是爲了讓香港籍人犯能引渡到臺灣受審,卻捨棄直接簽署港臺雙邊司法互助協議的常規作法,大幅放寬引渡條件與流程,讓中國也能要求引渡嫌疑犯,根本是「用臺灣做藉口,幫中國開大門」。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出席「聲援香港,保衛臺灣,拒絕逃犯條例引渡中國」記者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立委蔡易餘也說,《逃犯條例》乍看是在替還沒跟香港簽訂協議的國家解決問題,但若真有心要解決問題,就應該個別跟這些國家簽訂司法互助,就兩個國家彼此的需求做個案式的探討,沒想到香港政府卻用一個《逃犯條例》包山包海,也把中國包進去。蔡易餘解釋,中國司法最讓人詬病的就是充滿「人治」,而香港最自豪的陪審團制度,至今仍是民衆對司法信任很重要的一環,如果讓中國濫用此條例,就可以把他們想要審判、處罰、或下毒手的人都引渡到中國審判,接受中國充滿人治的司法審判,希望香港好好思考單向的跟臺灣簽訂司法互助,而不是透過《逃犯條例》,還說這就是典型的「暗渡陳倉條款」。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出席「聲援香港,保衛臺灣,拒絕逃犯條例引渡中國」記者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立委王定宇則說,除了聲援香港朋友上街抗議之外,臺灣也應該珍惜保護現有的生活方式,行政與立法部門也要思考現在的法治之不足,呼籲港澳條例的缺陷應儘快啓動檢討,要讓臺灣繼續維持現在的生活型態,唯一能做的就是保護自己。
對此,陸委會港澳蒙藏處委員黃廷輝專門表示,政府一直希望能與港方建立制度化的司法合作機制,陸委會曾主動3度提出司法互助的請求,但港方都沒有正面迴應。一直到《逃犯條例》修法提出後,港方近期才提出會面溝通的建議,陸委會已回覆,希望相關溝通應聚焦於我方先前提出的臺港司法互助協議,屆時也會以平等、尊嚴、互惠原則,明確表達政府立場。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舉辦「聲援香港,保衛臺灣,拒絕逃犯條例引渡中國」記者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蔡易餘、王定宇、蔡培慧舉辦「聲援香港,保衛臺灣,拒絕逃犯條例引渡中國」記者會。(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