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索/街頭有人
文/楊索
父母都是80餘歲的人,仍於街頭做小販,時不時跑警察。父親一生掙不到合法擺攤的牌照,年邁體衰的他這一兩年有兩三回被警察追逐摔倒,收罰單是家常便事。我懵懂之時就在街頭討生活,我們不是街友,也不是乞丐,只是依傍街邊討飯吃。無論賣菜、賣花、賣水果、賣吃食、賣夾克、賣黃牛票,因爲佔到一個位置,手上有東西可賣,我心中都覺得飽滿幸福。成長過程,我深深瞭解,這些都是「貨品」,透過交易,可以付房租、學費,換來食物、不被驅趕的基本尊嚴。我不懂由蔬菜去領會季節遞嬗的喜悅,我特別討厭西瓜,一顆西瓜爛掉會形成瓜瘟。賣花要趁早,一遲就謝了,敗謝的花比垃圾還臭。當我還不懂階級這個詞語時,我已經在階級屬性之中。街上並不寧靜,我屬於非法的存在,只要聽到警察兩字,我就得快速逃跑,否則一天的買賣將化爲烏有。街心區分爲須要跑與不須要跑的兩種人。命中註定,我成爲前者。身爲無照小販,我不能跟警察爭,否則會多一張妨礙公務的罰單,甚至被抓到警察局拘禁。
我的生命有一些烙痕,有一道是警察踩上的。那是我16歲那年的大年初一,我們喜孜孜地備好料推着攤車到永和戲院擺攤,管區警察出現了,強令父親收攤。父親幾乎用乞憐的態度懇求,並且隔鄰有其他油湯檔做生意,但警員就是不準。難堪的父親在衆人圍觀下關掉瓦斯。我把一鍋鍋吃食擺上三輪腳踏車,艱難地踩踏回家。最後的小販歲月是在公館賣夾克,冷風中叫賣使我的喉頭沙啞。17歲的少女的我瘦小灰撲撲,沒有年輕氣盛,只有早衰沉重。我渴望脫離街頭買賣,停止與警察的追趕跑跳。我幸運掙脫了迴圈,父母與手足仍在與法律衝撞的循環中。年輕時期的弟弟嘗試過許多工作,節節敗退又回到十字路口,畢竟那是門檻最低、又能換現金的場所。父母有8個兒女,其中4、5人經常處於經濟不穩狀態。父親做小販以孵樂透發財夢;母親做小販擔負永遠的兒女債。我未能拯救父母脫卸小販身份,至今一夜夜自我究責、難以安寧。交通警察並沒有特別邪惡,他們只是執行公務,即使是面對高壽老人。除夕那日,父母仍想做生意,我苦勸後才同意暫歇圍爐。父親在飯桌上說,警察開罰單,他不理會,結果法院直接從他郵局帳戶扣款,「一個佇路邊賣雜誌的流浪漢教我,我口座的老人年金是政府照顧老夥仔,可以討回來。」父親得意地說,他一筆筆要回來了。一生小販的父親終於成了反抗者。
●作者楊索,作家。本文已獲授權,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