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板槍決 虛情假意
蔡政府從40多個死囚中,突然拉出一個李宏基槍決,民衆看到的,並不是依法執行死刑的決心,而是對蔡政府虛情假意的懷疑。奉勸民進黨政府,法院定讞的裁判,政府官員只有依法執行,否則將給人政府首長帶頭違法的不良印象。
死刑制度在臺灣,向來沒有所謂的爭議。長期以來,臺灣至少有超過8成的人主張維持死刑。廢除死刑,一直都只是少數人的主張。但偏偏就是這不到兩成的廢死主張者,主宰了政權,影響了死刑的執行。
廢除死刑並非世界潮流,更不是所謂先進國家的普遍作法。但這些主宰政權的廢死主張者,扭曲了世界各國廢死的實情,過度誇張廢除死刑的作法,給自己的廢死主張,找一些論理基礎。
民進黨就是一個主張廢除死刑的政黨。在野時,支持廢除死刑團體的活動,也主張廢除死刑。當蔡英文入主總統府,取得行政權力後,雖然憚於國內反對廢死的民情,不敢明目張膽的在民進黨掌控下的立法院,推動廢除死刑的立法,但它還是用不執行死刑的方式,達到廢死的目的。
死刑,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一樣,都是法定的刑罰制度。不同的是,死刑的執行,多了《刑事訴訟法》第461條,應經法務部令準才能執行的規定。從立法意旨上看,只是基於死刑的執行,是剝奪被告生命的刑罰,若執行有誤,將永難補救,所以爲求審慎,給予法務部最後審視案卷內容是否有疑義的機會。但法務部長的這個最終審視權,不是法院的第四審,更不能拿來伸張個人的廢死理念。
法務部長依據法院確定判決,簽署死刑執行令,就如同全臺任何一個檢察署執行檢察官,依法簽署執行通知書一樣,都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事。如果被判處死刑的案件,法務部長可以不簽署執行命令,那麼,全臺灣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案件,檢察官也選擇性的不執行,臺灣必將特權當道,社會正義蕩然無存。
法務部長不同於其他部會首長,任何人在決定接任前,不能只想到這個職位帶來的權位與榮耀,應該在內心自我檢查,自己是不是主張廢死?是不是有勇氣敢籤準死刑執刑令,否則沒有資格就任法務部長。
目前的死囚有40多個,只要確定求其生而不可得,法務部長就應該一一簽準執行,而不是隻有拉出李宏基一個,當成樣板槍決,予人欺瞞天下之譏。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